主题:【原创】拿钱打水漂这种事也会有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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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日本曾经有一个小职员拾到一亿日元,上交警察署后一直无人认领。按照日本法律,拾到的钱过期无人认领就归捡钱的所有。小职员发了横财却从此再无宁日,不断遭到恐吓与骚扰,吓的他不断搬家,几乎自杀 – 原来这笔钱是两个黑社会组织接头交换的赃款,不料放的地方没选好
我估摸着,是前面那两黑帮因为上次交接款地点的问题,吸收教训,估计也是受到那次事件的启发。
这次采用一种全新的交款(洗钱)方式:出钱者在上游放钱往下漂,收钱的那一方在下游捡钱。俗话说人赃俱获,这种方式下怎么也不可能啊。“拣”到钱的,在期限过后没人认领,就变成是他(们)自己的钱了。
所以是早上5点后才被人发现后面的250来张。前面的已经被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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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最后那个故事和电影“好女18嫁”几乎一模一样啊! 李禾平 字0 2007-03-28 16:28:28
🙂世界之大啊 - 拿钱打水漂这种事也会有! 希宝 字0 2007-03-28 15:29:37
🙂顶萨大的贴真是一种荣幸啊! 要你命3k 字0 2007-03-28 13:58:39
😁很显然,这是一种新的交款方式
😉很显然,这种新法是某些与“河”关系密切的人创造的。 青抗先 字0 2007-03-28 15:55:25
🙂比较倾向于收款的是河边的钓鱼者和河里的鱼。 物格修齐 字0 2007-03-28 13:48:36
🙂还记得那个捡一亿日元的事情,很久以前参考消息上面登的。 重庆老牛 字0 2007-03-28 13:05:15
🙂萨大大不用上班的么 南北朝大蟑螂 字45 2007-03-28 10: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