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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东风与西风(一)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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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再讨论一下

第一,我讨论的正是小口径弹药。

第二,我没有提到停止作用,因为一般认为,停止作用大的弹药主要是用于城市反恐和警用武器上面,为的是1、迅速使犯罪分子(恐怖分子)失去顽抗能力(枪弹传递到目标的能量越大,停止作用越好。大口径子弹质量大,不需要很大的速度就能达到足够的动能,还不会因为速度过高而穿过人体,能把能量尽可能多的传递到人体。而小口径子弹则需要大的初速来获取较大的动能,因为初速过大,击中目标的时候速度较高高,有可能造成穿通伤,会有空腔形成,但能量并没有完全传递到目标,因而通常认为大口径子弹的停止作用是比较大的);2、减少子弹穿过人体后造成的误伤。而敌我战场上使用的武器,对停止作用要求并不高。所以不讨论停止作用。停止作用和空腔效果可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第三,可以造成大空腔伤害的弹药就没有穿透能力吗? 是不是5.45和5.56枪弹就不能穿透防弹衣呢?并不能这样说,只能够说,穿透能力的大与小,空腔作用的大与小,两个参数侧重哪一方面的问题。

第四,空腔作用在战场上是十分有用的,先不提越南战场上美军流传的“小黑枪能大大洞”这句谚语,就说1996年9月 阿富汗塔利班和马苏德部队的一次交锋中,塔利班使用的5.45AK74造成的空腔杀伤力远远高于马苏德的AKM 7.62枪弹。造成的结果是,塔利班武装人员被击中后仍能咬紧牙关坚持还击或者撤出战斗接受紧急救护,而被5.45弹击中的马苏德军队不是当场毙命就是因为伤势过重难于救治死亡。(我国的56式7.62枪弹就是AKM使用的7.62枪弹的仿制品。)可见空腔作用大的枪弹在战场上的杀伤作用是比空腔作用小得枪弹要高得多。一枪不行再打一枪和一枪打倒失去作战能力相比,您选择哪一样呢?

第五,这是一个问题,5.56和5.45这两种应用最广泛的小口径枪弹不能打穿现役防弹衣吗?请给出具体的战例。我倒是在某期《兵器》杂志上看到过关于城市作战的文章,文章提到,现役的步枪子弹在有效距离内可以轻易地穿透机动车外壳和砖墙,这应该可以说明,5.56和5.45这些可以制造大空腔的弹药同样拥有很好的穿透性能。

第六,回到我国的5.8mmDBP87步枪弹,这种枪弹的弹头结构是弹头尖锐,尾锥较大,采用覆铜披甲,弹头心部有由位于弹头基体附近的尖形钢质弹心和充满弹尖与披甲之间空隙的铅套组成。可见5.8MM枪弹的结构类似穿甲弹甚至可以认为就是穿甲弹,不难看出,我国枪弹设计师设计之初就已经以穿透能力为要点进行设计,可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如晨枫兄所说的

。5.8毫米弹估计是针对战场防弹衣和工事的普及化而加强穿甲能力的,另外也是对远射进行优化,所以弹头细长。

纵然如此,5.8MM枪弹的空腔作用仍然比56式7.62MM枪弹提高60%, 这也不难看出,中国设计师也是兼顾了枪弹空腔作用的要素的。

另外,针对您提出的战术发表两句我的看法,

1、战壕对射在现代战争中已经很少出现了,这个假定大可不必。

2、敌方冲锋的时候,相信除了狙击手没有战士能对倒地未死的敌人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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