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点评“上海著名律师对财政部公开置疑” -- laska
请注意她的身份,她是一著名律师,且有行政诉讼经验。
作为律师,她有没有确认过财务部关于提高印花税方面的发言原话是什么。这是基本功课。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人,对于什么是财务部的职权范围应该有了解。对擅自泄露提高印花税的日期是否构成行政违法也应该有了解。不能让财务部说或不说都构成违法吧。
作为有一个学法律的人,应该知道什么是非法所得。财务部提高印花税的宣布方式上即便有瑕疵,也成不了非法所得。
知道起诉行为没有实体法律依据还建议诉讼,我认为这是法律人滥用法律的表现之一。这种行为除了能提高自己知名度外,对被代理人、对司法资源没有益处。
若她真不知道,那就是她知识方面的不足。
我根据现有知识、信息得出了第一反映,却被你说成诛心,好莫名。
什么是言论自由?无端揣测(财务部是买办、与境外投资者配合)也是吗?如果是,那我们可以宣布造谣也是言论自由了。至于停牌,我真无语啊。
我也不知道你的思维为何如此跳跃,这与冤假错案有什么搭界的?
你认为中国的法律从未靠谱过?那我们国家所有的刑事、行政、民事判决全都是错误的?罪犯也都是冤枉的?
冤假错案全发生在中国?这位,你也太不靠谱了。
为了一个行政行为印花税,得出司法都不靠谱,这位,我不得不笑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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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法律靠谱吗? 大大的熊 字29 2007-06-07 20:17:08
🙂有错案=不靠谱? 林小蒸 字318 2007-06-07 20:28:21
🙂那个谁都说了,让你回头看看你自己都说了些什么... 大大的熊 字11 2007-06-07 20:52:07
🙂诛心?我怎么感觉你反对的正是你所做的?
🙂您的帖我是要回的 林小蒸 字639 2007-06-07 19:19:51
🙂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有知识背景做基础的。 2 飞马萧 字542 2007-06-07 19:41:45
🙂搞笑,老美的冤假错案多少俺不知道 天山鹰 字84 2007-06-07 15:26:06
🙂又是一个不看清楚就回复的人 林小蒸 字31 2007-06-07 18: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