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读书散记 - 《False Impression》 -- 淮夷
这本小说是我年初在香港机场买的,花了96港币。机场买书是我的一个小习惯,那里的小说多是让读者飞机上打发时间的,言情励志盗墓悬疑什么题材的都有,但是绝没有经典著作。想想也是,有几个人会去机场买莎士比亚呢?
《False Impression》是2006年出版的新小说,属于典型的机场文学,用来kill time的精神盒饭。买了之后一直搁家里,没时间看。最近找出来读了一下,觉得这个故事编得还不错,虽然谈不上巧妙,但在盒饭里也算上等货色了。
后来又碰巧在上海机场看见了这本书的中译本《凡高自画像之迷》,着实感叹现今中国的外文小说翻译出版确实快要跟世界同步。似乎中译本的名字还不够抓人,我若是出版商的话会考虑换一个更耸人听闻的名字《凡高密码》。然后在封面上给它配个广告:“一部超越了达芬奇密码的悬疑小说。”
小说作者是英国人Jeffrey Archer。我对英国作家的小说一向有点惧怕,因为他们的英文句子太绕而词汇又太古雅,试想一个粗通中文的老外翻开屈原的离骚会发出怎样的悲叹:额的神啊,额的中文白学了!
但是Archer的这部小说没有让我难堪,读下来还算轻松。他基本上算是一个挂英国旗打美国牌的作家,笔下的故事场景大多发生在美国,此书的造句遣词也是一派牛仔风范,干净利落。我想这也是为了迎合北美市场,商业利益驱动着小说故事的布局 -- C'est La Vie,没啥可说的。
小说的主人公叫Anna,是一个罗马尼亚的漂亮姑娘,因为西奥赛斯库政权的暴政,从小移民美国。后来她学习艺术,精通印象派画家的作品,成为索斯比拍卖行的主拍。后来因为一次工作失误丢了饭碗,被纽约一个银行家雇佣。
这银行家最爱收藏印象派画家作品,当他得知英国一个庄园藏有凡高那幅著名的耳朵扎着绷带的自画像,便做了一个局,要把这画骗到手。这个庄园的女主人因为财务危机,稀里糊涂的就上了套,跟这银行家签了一笔高利贷合同,用凡高画像做抵押。然后银行家雇一个杀手干掉了庄园主,要把画像运回纽约。
这时候Anna察觉了银行家的阴谋,便在伦敦机场把凡高画像截下来,这以后的故事发展就有颇些达芬奇密码的样子了:主人公带着一个宝贝满欧洲乱跑,后面是紧追不舍的职业杀手。
这部小说的storyline我就不多说了,喜欢的便去找来看吧。
说一点书里的小bug。
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因为9/11事件,纽约机场关闭。Anna必须绕道加拿大去伦敦,她在地图上研究了半天,发现距伦敦最近的加拿大城市是Toronto(实际上是Montreal),于是绕了个大远,驱车前往美加边境,入境的时候加拿大边检人员问她去Toronto做什么,她答:去参加Mcgill大学(这个大学在Montreal而不在Toronto!)的一个印象派讲座。
这就象,主人公从北京跑到郑州,目的是为了在郑州乘飞机去沈阳。而他去郑州的借口是去那里参观南开大学。
因为对艺术品的偏爱,Archer在这部小说里还放进了很多与绘画有关的话题,这些话题与小说的情节发展虽无联系,倒也不觉絮叨,读来也算开卷有益。 看到高更、伦勃朗、赛尚这些绘画大师的名字点缀在小说之间,很觉得心旷神怡。要是书里再配些画作的插图就更好了。
然后这本小说就该改名为《西方美术史》了。
钱钟书开玩笑说,喜欢他的书就象吃了只不错的鸡蛋,何必要见那下蛋的母鸡呢?我觉得钱先生低估了读者的八卦精神,我若看了一本有趣的书,自然见猎心喜,想瞧瞧那作者姓甚名谁何方高人。
这一瞧,吓了一跳。Jeffrey Archer的履历上写着:英国保守党副主席。
以政治家的身份去写小说,我知道还有一些人,比如勃列日涅夫,但他们都是书以人传。象Archer这般人以书传,才算是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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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读书散记 - 《False Impression》
😜为什么不是哈利法克斯呢? 卢比扬卡 字72 2011-04-27 01:44:59
🙂在野党的副主席。。。 老白 字43 2007-06-24 03:53:46
🙂呵呵副主席前面还得加上“前”字 淮夷 字68 2007-06-25 08:40:18
🙂好像前苏联克格勃副主席茨维贡也写过小说。 kkilo 字2 2007-06-23 16:22:01
🙂really? 可惜不知道哪里能找到 淮夷 字20 2007-06-25 08:35:44
🙂很抱歉现在才看见. 1 kkilo 字321 2011-04-18 08:47:26
🙂沙发花! 1 希宝 字45 2007-06-11 23: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