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游走在法律边缘:带头大哥栽了 -- 倥偬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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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引人注意的新闻是:风云一时的带头大哥,居然被检察院带走了!
2007年7月2日,在网络上叱咤风云的“带头大哥777”被吉林省警方以涉嫌利用网络非法经营投资业务刑拘
国内相关法律如何,咱也不太清楚,但是法律不会因为不清楚或者不知道或者不懂的借口而放弃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本来股评无罪,只要不涉及收费集资等事情,不涉及内幕交易,言论自由是得到保障的。带头大哥到底水平如何,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如果涉及到收费集资,不管是采用什么形式,那就要符合有关规定,否则分分钟麻烦找上门。
带头大哥真名叫王秀杰,虽然当初博客十分的热闹,以致有中国第一博之称,但是背后的实际情况可能要大为缩水。他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经营的法律风险,甚至在检察院找他之前,已经开始退还一部分所谓的“会费”,并注册了长春聚隆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显然是想按照合法的方式继续经营下去,可惜在他完成这些动作之前,就东窗事发了。
应该说他还是个有才干的人,不过想在证券业这块肥肉里分一杯羹,不按规矩来显然是要承担风险的。
在中国,出名往往不是件好事,带头大哥出名很快也很响亮,可惜还是应验了那句俗话: 人怕出名猪怕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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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法律边缘:带头大哥栽了
🙂搞太大了 无斋主人 字250 2007-07-13 22:25:38
🙂具体分析 四处晃荡 字144 2007-07-11 17:58:37
😉集资诈骗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有期徒刑15年 小楼 字74 2007-07-12 20:28:55
🙂是啊,整的够狠,可感觉怪怪的 四处晃荡 字106 2007-07-12 20:34:39
🙂中国的事情,向来可大可小 倥偬飞人 字44 2007-07-11 22: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