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日籍经理掌掴中国雇员之后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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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用请,您心里有数,何必矫情呢

您想全和了再发贴,争论过程中抓俩小问题来回折腾不能证明您主贴的正确。俺反对的意思您很清楚,就是冲你那个“正道”去的!拿这么个破事说成“正道”,鼓励不还手,还法律论证,越来越高深了。俺问过,挨打的时候咋判断对方的意图,不还手就能止暴?您咋不回答呢?!这个不还手的“正道”比还手更能保护自己?!

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您不就是要扣还手和防卫这俩字眼嘛。不还手的防卫俺是没见过,您可以教俺两招。俺不是法盲,还手的选择也很多,止暴可以不?不能说还手就是要重殴对方,过当防卫吧?俺说的挨打还手不是殴死对方,首先是保护自己,这不受法律保护?您也可以找几条法律条文,证明一下挨打还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让俺开开眼。挨打还手,无非是怕那个弄成互殴法律上不能制裁对方嘛。

可您仔细想想,在受到非法侵害的时候,首先是保护自己,还是期待以后法律制裁对方?就那么挺着挨打不还手?这个您最好给个明确的解释,这跟您提倡的那个不还手的“正道”关系太紧密。

实在看不出您所说的不还手的“正道”,怎样能更好的保护受害人。而且,比较现实的是,要是您挨那一下,啥反应?或者您孩子遇到那种情况,您咋建议呢?鼓励别人走“正道”,自己不会走“邪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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