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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战 天 京--谭伯牛  -- 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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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全版战天京(by谭伯牛)2

淮军,是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仓促组建的。当然,研究清朝军志和太平天国的历史学家罗尔纲先生一定不同意我这种观点[60]。此篇专讲故事,无暇辩证;我引用两段材料,证明李鸿章之所以受命援助江苏、成为淮军领袖,并非出自曾国藩的本意,则淮军是否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仓促组建,读者自能体会。

第一段材料,乃当日身在曾幕的欧阳兆熊所记:

“(曾国藩)欲保一苏抚而难其人。余谓李广才气无双,堪胜此任。文正叹曰:‘此君难与共患难耳’;盖犹不免芥蒂于其中也”[61];

这段对话发生在咸丰十一年冬。中枢频频接到参劾江苏巡抚薛焕、浙江巡抚王有龄的奏折,饬令曾国藩“察看”二人“否能胜任”,并命“择其智勇兼全、堪胜封疆将帅之任者,酌保数员,听候简用”[62]。所以文中说“欲保一苏抚而难其人”。“李广”、“肃毅”,俱谓李鸿章,前者切其姓,后者乃其伯爵封号。欧阳兆熊劝曾国藩将援苏大任委派李鸿章,曾却说他“难与共患难”。这从何说起呢?得从去年说起。咸丰十年八月,曾国藩派李元度援徽州,入城后,坚守未满三日,即被攻破。徽州一破,祁门大营岌岌可危;李元度深知此役失败的严重性,怕被责罚,遂不返回祁门大营。游荡十几天后,终决不妥,这才回营请训。但是,见面后,一味狡辩开脱,曾大怒,痛斥之;李元度不堪训责,负羞而逃。军营岂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曾国藩当下决定严参,命李鸿章作稿。孰料李鸿章认为李元度是共历患难之人,功罪相抵,不应严惩,便说:“果必奏劾,门生不敢拟稿”;曾国藩怒不可遏,说:“我自属稿”;李说:“若此,则门生亦将告辞”;曾国藩正在气头上,乃说:“听君之便”。于是,李鸿章去了江西[63]。此事只能说明李鸿章好讲哥们义气,似乎和“难与共患难”无关,曾国藩为什么要对欧阳兆熊那样说呢?如前所述,徽州一破,祁门大营兵单将寡,岌岌可危,随后太平军大举来攻,相距数十里而已。曾国藩万念俱灰,预先写好遗书[64],准备在此死节。幕客、委员,或请病假或请事假,走了一大半。留下来的则将行李移置舟船,时刻准备逃命。程桓生是曾国藩的棋友,几乎每日要陪曾国藩下一盘棋,见面太频繁,不好意思开溜;但私底下逢人便问:“死在一堆如何?”[65]前此,李鸿章藉李元度事负气出走,现在看来,则不无借机逃遁的嫌疑,所以曾国藩要说他“难与共患难”。后来,鲍超、曾国荃胜仗解围,渡过危机,李鸿章再度入幕。恰逢朝命曾国藩推荐巡抚人选,李鸿章固然“智勇兼全,堪胜封疆”,但曾国藩心中不能不存“芥蒂”,故犹豫再三,终未遽以其名入告。

第二段材料,则来自王贻运。祁门危急时,幕客、委员纷纷逃逸,王贻运也是其中一员;他有一句诗:“直惭携短剑,真为看山来”[66];就是为此次不甚光彩的行为自我解嘲。他提供的材料则是:

“李(鸿章)在军中不见知,常发愤怏望,后以沅浦(曾国荃)、俊臣(陈士杰)俱辞避,李乃自请行。非曾(国藩)意也”[67];

咸丰十一年十月,在沪绅士公推钱鼎铭赴安庆请援。钱于座次痛哭流涕,叩头乞师。此前,曾国藩已安排左宗棠自江西援浙,己军则沿长江向东推进,计划中暂无援苏的规划,一是兵力不敷调配,二是饷源无法落实。钱鼎铭带来的江苏绅士公启(冯桂芬执笔)中,所谓“江苏今日之情事,……有仅完之地而不能持久者三”,除了“有兵无饷之镇江”、“兵单饷乏之杭(州)、湖(州)”之外,还有个“有饷无兵之上海”[68]。因此,钱鼎铭此次带来的,不仅仅是江苏人民吁天待救的悲情,还有上海地区商绅筹集的巨款,所谓“深情款款”也。所以,曾国藩不能不思有以应之。钱的问题解决了,就得解决人的问题。当日,他手下大将只有鲍超、曾国荃,鲍超正在江西东部鏖战,不可抽调;曾国荃克服安庆后,回乡添募士兵,正好可派为援苏之军。朝廷接到江苏告急之信,也点名派曾国荃前去援剿,所以,他便写信给曾国荃:“吾家一门,受国厚恩,不能不力保上海重地。上海为苏、杭及外国财货所聚,每月可得厘捐六十万金[69],实为天下膏腴。吾今冬派员去提二十万金,当可得也”[70];然则,援苏不仅可报国家“厚恩”,还能解决湘军饷绌的窘况,一举两得,何乐不为。可是,曾国荃自打攻克安庆后,精力所注,全在克复南京,其他种种,非所思存,故回信拒绝[71]。最适合去的人不想去,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可是,这个“次”,还轮不到李鸿章,曾国藩找的是湖南老乡陈士杰。幸亏石达开这会正在骚扰陈士杰的家乡桂阳,而陈又是大孝子,唯恐“惊忧太夫人”,故在乡率兵防守,“不敢一日离”[72]。就这样,曾国藩高瞻远瞩的目光才由遥远的湖南徐徐收回,落到近在身边的李鸿章身上。而且,根据王贻运的说法,也就是瞩目暗示而已,并未像对待老弟、老乡那样直言托付,所以,“发愤怏望”的李鸿章得学上一回毛遂,“自请”之后方能脱颖而出。这时候的李鸿章,是替补的替补,预备队都不让进,还比不上失意于埃弗顿队的李玮峰[73]啊。

由此可见,不出现这些阴差阳错的情况,李鸿章怎么做得了淮军的统帅?确定统帅的人选,竟如此富有戏剧性,那支军队的组建,能不仓促?同治三年三月,七艘英国商船装载这支仓促组建的新军,缓缓驶过南京附近由太平军控制的下关、九??洲两处炮台,到达上海。为防止太平军纠察,李鸿章和其他将士一起“闭置西国汽舟中”[74],我想,他心中憋的那股闷气,应该比船舱中的闷气更闷上百倍千倍吧。

当然,考察历史事实,我们固然要注意个人恩怨的重要性,但也不能一味以个人情感去揣测当事者的一言一行。能成非常之功,必是非常之人;所谓非常,就是说能超乎常情之外,不必事事都出以个人恩怨,而要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曾国藩毕竟是他的老师,曾国藩毕竟是他的领导,曾国藩毕竟是他一生学问功业的奠基者,李鸿章倘因一时受气,遂枪法大乱,那也就不是李鸿章了。仔细考察他抵沪以后的行止,我们才能真正认识他的非常之处。人情、饷事、军务诸端,头绪太多;我们先讲攻取苏州,可知他固然具有但求成功、不择手段的很忍之心,然后再讲拒援南京,证明他更具有止所当止的非常之度。

李鸿章于元年三月至上海,随即一面操练新军,一面规划大计。六月,亲赴泖湖、淀山湖前线实地考察后,遂大举向西进攻,一年多时间,连克青浦、嘉定、常熟、太仓、昆山、江阴等城。二年七月,程学启会同戈登常胜军,进逼到苏州城下。

苏州本就是一座坚城,三年来,经李秀成、谭绍光精心布防,更觉坚不可摧:

“太湖之水,由胥口、鲇鱼口流入苏州胥、盘两门,外绕至娄门、齐门,大河如带,横竖三四道,环绕城垣。该逆凭河筑长城,周围十几里,枪眼炮台,层层密布。长城内,石垒土营数十座,南自盘门、北至娄门,联络扼扎。墙内多穴地为屋,堆土覆板于其上,以避开花炮,布置极为严整”[75];

淮军攻城,和湘军区别甚大。湘军曾、胡、左诸人最怕“老师坚城”,指示将领机宜时,时刻叮嘱的就是围而莫打。因为,挖地道、搭云梯等等战法,除了造成己方大量伤亡,并不能对守军造成致命打击,遑论攻克。城垣高大,外绕护河的坚城,除了巨型炸炮,别无他法可破。湘军只有一件叫劈山炮的军火,用于守营、野战,效果固然不错;用于攻城,则最多在墙上打凹几个弹坑而已,可以称之为浮雕艺术,绝不敢大言攻城。故九江、安庆之克,都是围上一年多,城内弹尽粮绝,方才大举进攻;从未有兵临城下,不及数月,遽行攻打之事[76]。淮军则否。围城前做好清场工作(即篇首所谓“外围”),是一般军事原则,淮军固如湘军一样遵守;但是,围定之后,淮军即行猛攻,未有如湘军候敌自溃者。原因何在?拥有开花大炮之故也。攻苏州要带上戈登率领的常胜军,主要原因就是能借助其炮火“轰坍”城墙,然后“梯而登之”,甚至“跃而入之”。拥有此等利器,淮军攻城,当然比湘军快捷得多。

然而,如上引文所示,苏州城的防御,外有护城河、石垒、长城,开花炮距离过远,不能直接轰击城墙,只有破除障碍后,方能直逼城根,架炮开打。而要破除障碍,光有陆军还不行。因为李秀成惯于以攻为守、反客为主,时不时就能从水路派出奇兵来抄围军的后路;不解决这个后顾之忧,陆军一味进攻外城,时不时就会遭遇腹背受敌的灭顶之灾。所以需要水师协助,封锁苏州周遭如西塘、芦墟、阳澄湖、九里湖、黄天荡等十几处水域,杜绝李秀成派出奇兵的可能性。水域既广,汛地[77]又多,势必需要大量水师营哨;李鸿章入苏后,先已携带淮扬水师同行,后逢太湖水师前来接防,此时恰能派上用场。故引文所述苏州城外的石垒、土墙,经水、陆合攻,在十月间一举攻破,淮军、常胜军方能“径抵城下,逼城轰打”,而驻苏太平军见外围屏障尽失,全城俱在开花大炮射程之内,不免“胆寒”,遂有“乞为内应”之举。由此可见,水师于苏州之役,作用巨大。

但是,这两路水师中由黄翼升率领的淮扬水师,按照全局战略规划,此时应该出现在苏、皖之交的洪泽湖,协剿降而复叛的苗沛霖,怎么仍滞留苏南呢?早在五月间,曾国藩奏复剿苗方略,就提出调黄翼升北上助剿,江苏境内另派李朝斌太湖水师接防[78],奉旨依允[79]。同时,通知李鸿章速遣黄翼升北上[80]。李鸿章听令而行的话,手边就只能留下李朝斌一军;而欲攻苏州,必须封锁周遭所有水域,单单一支水师绝不敷用,所以,为了攻下苏州,他没有遵守这个命令。从五月到十月,曾、李之间的通信,黄翼升水师之行止就成了最主要的话题。曾国藩当然知道李鸿章攻苏州不能无水师助阵的实际情况,但是,安徽巡抚唐训方是湘军将领,正受命进攻苗沛霖,于公于私,他都要施以援手。总统湘军水师的杨岳斌、彭玉麟,则是黄翼升的顶头上司,与唐的关系则又密近于李,故极力支持调派黄翼升北上。朝命、军令、交情,三者合力之下,黄翼升一军没有不走的理由;而终于“梗令”达五个月之久,李鸿章、黄翼升反了不成?这就是前面说的为成功而不顾一切的人之常情在起作用了。淮军虽于一年内攻克十余座城池,但是,不将苏州拿下,就好似有前戏无高潮的养生之法,聊可自娱;不足成其战则胜攻则克的赫赫之功,用能懋赏。统帅如李鸿章,部将如黄翼升,所思所虑俱不能出此范围,所以才一气串通,悍然违命。功利二字连用;克苏州是功,黄翼升一军饷需取自李鸿章,则是利。曾国藩给彭玉麟分析黄翼升敢于抗命的原因,说:“昌歧(黄翼升字)饷项出自沪中,固不能不听少荃(李鸿章字)调遣”[81];罗尔纲先生研究湘军、淮军制度对近代兵制的影响,说最重要也是最恶劣的一点,就是由于军队就地筹饷,统帅私人筹饷,导致国有军队变成私人军队,开创了清末民国军阀割据的局面[82]。曾国藩说黄翼升敢于拒绝统帅曾国藩和直管上司彭玉麟的命令,就是“饷项出自沪中”,不敢得罪财神爷李鸿章的缘故。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种历史现象,我多费点笔墨,用现代行政制度的弊端解释一番。地方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之时,各省都曾发生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为“维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在本地或竟奔赴外省“绑架”相关“涉案”人员的极端案例。按照行政原则,公、检、法等机构都应根据国家法律,遵从上级机构命令,合法行使权力,无庸也不能为地方事务滥用权力。但是,由于中央政府在“饷项”方面不能尽行满足各部门的预定“饷章”、乃至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又超出中央规定的实际“需求”,各部门经费不得不靠地方财政解决一部分。既然部门经费、福利与地方财政发生关系,那么,地方财政的盈绌必将影响各部门的实际收益,于是,各部门不得不应允地方政府的要求,承担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将使用权力的依据由国家法律置换为地方利益,将政令来源由上级机关置换为地方政府,因此,国家权力变成了地方权力。以黄翼升为代表的武装(公、检、法等地方机构),名义上是官军(国家执法机关),却不遵守朝廷(中央政府)和直管上司(上级主管机构)的命令,只听命于为之提供经费的江苏政府或者说李鸿章个人(地方政府),则本质上已经蜕变为地方或者私人军队(地方权力)。

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法,曾国藩能够理解,但不能够纵容,于是,十月九日,他向李鸿章下达最后通牒:

“昌歧(黄翼升字)此次再不应调,实不能不参办。……阁下五、六、七月各缄均称待李质堂(朝斌)军到齐,即令黄部换防赴淮,至八月后忽变前说。……楚军历年之规模,彭(玉麟)、杨(岳斌)与唐(训方)之公议,迫我以不得不参”;[83]

所谓“八月后忽变前说”,即苏州围定后,必须水陆合攻方可致效;而水域太广,淮扬、太湖两军合力才足以布防,故李鸿章不能放走黄翼升,不能遵守黄、李换防的“前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曾国藩不得已,只能“不得不参”。信到之时,李鸿章正在苏州督战,外围墙垒尽被“踏平”,克城指日可待,倘若惮于严命,将水路撤围,必将前功尽弃。所以,他横下一条心,顽抗到底,遂写下这封“词意乖忤,气质不平”[84]的答复:

“奉初九日钧示,以昌歧不应调、必须参办见责,震悚无地。……蒙调此军以来,鸿章每函必恳暂留,其说不一,先私情而后公事,总之恳留协剿。今苏、(无)锡垂成之局,更难松劲,仍恳吾师检阅前后函稿。此军从鸿章最久而亲,苏省攻剿至急且大,而吾师必欲苦逼!应请暂勿参奏,先檄质堂将各防接替(原注:彼固不肯分船。船单,亦实不敷),而昌歧不行、鸿章不遣,再将昌歧与鸿章一并参奏,死亦甘心!苏省水路,彭、杨、唐诸公皆未亲历,而遽科鸿章以拥兵自卫之罪;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语有之乎?!吾师海量盛德,求勿以此纤芥,致伤天和”[85];

“先私情而后公事”;所谓“私情”,一是指他和曾国藩的师生之情,一则谓“此军从鸿章最久而亲”,隐喻黄翼升已经改换门庭、换了大哥之意。所谓“公事”,也有两层意思:既云“苏省攻剿至急且大”,言外之意则是协剿苗逆至缓且小了。上一封信,他就很不客气地提醒曾国藩:“究竟协攻苏州与协守临淮?事体宜分轻重,贼势要看缓急”[86];“私情”当厚于门生,“公事”莫急于苏州,可说是占尽情理,“而吾师必欲苦逼”,显见得在埋怨曾国藩漠然无情、蛮不讲理。埋怨归埋怨,耍赖也得有说辞,他的缓兵之计则是等李军“将各防接替”后再调黄军,否则,“将昌歧与鸿章一并参奏”。从五月“调”到十月,从夏天“接”到冬天,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办事的话,早就可以参得他体无完肤了,这会还忝着脸说“死亦甘心”,李二先生真是赖皮到家了。接下来,则是指桑骂槐的“大不敬”,也是此份文本最可玩味的部分。表面上说彭玉麟、杨岳斌、唐训方不下基层,瞎指挥,而紧接着却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语有之乎?!”则非质询“诸公”,而是在直斥曾文正公了。这十三个字的画外音好似在说:“只有你们湘军的事才算是事,只有你家老九的南京才算攻城。苏州就不是攻城?淮军就不配建功?李鸿章就不配做事?我要告诉你:今天的我,不信那一套了。我要告诉你:‘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知道这句话么?你听得懂这句话么?且!”饱含着屈辱的泪水,李鸿章发出告别青涩岁月、进入成人世界的愤怒吼声,这不仅标示他作为个体的独立,也在宣告淮军业已脱离湘军,成为一支独立军队。

瓜熟蒂落,成长总是意谓着决裂。当然,此处所谓决裂,乃是精神世界的一空依傍,独立寒秋,而非现实世界的谢本师,逐逆臣。因为,冥冥中似有天意,并不愿意破坏这对师生的半生缘。南北事态的顺利发展,消弭了此次忠诚与背叛的危机:写就此信后的第三天,李鸿章就克复了苏州,无庸“暂留”黄翼升;而与此同时,苗沛霖军被陈国瑞攻溃,淮河也无庸黄翼升“协守”。尤为奇妙的是,搭载此信的安迪禄船在途中焚毁,曾国藩并未见到这封“词意乖忤,气质不平”的决裂宣言[87],心中不必凭添无谓的“纤芥”。曾、李二人注定要走上各自的道路,惯于弄人的天意却不著痕迹的消泯了可能的现实决裂,让二人的离合在时间中显现为渐行渐远的温柔轨迹,而不是空间中斩然可辨的北辙南辕。

大半年后,李秀成在站笼中写“回忆录”,提到苏州失陷:

“苏、杭之误事,洋兵作怪,领李抚台之银,攻我城池。洋兵见银,打仗亡命” ;

其实,当日他在城中防守,手下也有白奇文(Henry Burgevine)带领一干“牛芒鬼子”(李鸿章对外国雇佣军的污蔑之辞)帮他作战。“洋兵”云云,实在是乌鸦莫笑猪黑,彼此彼此。不过,对方军中的戈登(Charles Gordon),确实是“打仗亡命”兼擅谋略的的一流人才,比白奇文之流要强上万万。正是他和程学启的合作,才“踏平”苏州城外的石垒、长城,紧逼城下,导致太平军守将郜永宽等人乞降,并引发一场杀降的大风波。在全面介绍杀降事件前,我要引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句诗,帮助读者对戈登获得一个感性的认识:

其中也有大名鼎鼎的异邦人,

虽说国籍不同,倒全是自愿投效,

他们出生入死并非为了拯救祖国

或王冠,而是想有一天当个将校,

而且也巴望不时地洗劫城镇,

这种事对于年轻人当然有味道 ;

这首诗写于拜伦在意大利参加烧炭党、与奥地利人作战期间,由于来源于生活,所以,对外国雇佣军的刻画,十分妥贴。据说,戈登敏感、多变、理想主义的思想和言行,是因为他的同性恋倾向 ,那么,再加上拜伦所谓“当个将校”的极端荣誉感,读者不难在脑海中推想出戈登将军的大致形象。

他的中国朋友程学启,原为太平军将领,咸丰十一年驻守安庆,阵前倒戈,向曾国荃投降,妻子未及同行,皆被杀害。怀着刻骨仇恨,在攻打安庆时,极为奋勇,最坚固的石垒就由他“力攻拔之”。湘军攻克安庆后,其锋甚锐,“鸡犬都有升天之望”,但他以桐城“客籍混入其中”,不免受到地域、资格方面的歧视,颇难出人头地。碰上新建淮军这个机会,遂毫不犹豫的转换门庭,从人浮于事的大机构跳出身来,紧跟大老乡李鸿章,参与到筚路蓝缕然而充满希望的创业中去 。一年多时间,他率领开字营攻城拔寨,积功累累,眼前的苏州城一旦拿下,则将成为当之无愧的淮军第一名将。

程学启和戈登,就是杀降事件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杀降杀降,先降方可得而杀之,我们先说降。

苏州城本由李秀城镇守,但去年秋天他带兵攻打曾国荃,便委派手下爱将谭绍光留守苏州。攻破曾营失利,李秀成并未回苏,而是渡江北上,随后而西而南,转了一大圈,到处被湘军追杀,无法落足。此时,南京再度告急,洪秀全紧急召调他回到南京。旋即苏州告急,谭绍光“日日飞文前来”,他急于赴援,而洪秀全坚决不允。好说歹说,要他“助饷十万”,方准东去。不得已,李秀成变卖家产、首饰,凑齐十万“保证金”。同时,洪秀全限令他四十日内必须“回头”,否则,“依国法而行”。太平天国除了天父天兄之类的宗教米汤是否还有别的干货,我研究不深,未知其详,但类似这种以私济公的操作手法倒是屡见不鲜。到苏州后,草草几仗,太平军节节败退,防线越退越后,眼见得大势已去。除了谭绍光,其他如郜永宽、汪安均、周文嘉等,都隐约有了投降的意思。某日,李秀成与他们交心:

“主上蒙尘,其势不久。尔是两湖之人,此事由尔便,尔我不必相害,现今之势,我亦不能留尔。若有他心,我乃国中有名之将,有何人敢包我投乎?”

爽快人说话就是痛快。熬不下去,你们尽可或走或降,两不“相害”就好。但我是扑克牌上的黑桃A(洪氏父子当是大小王),和敌军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各位就没必要拉着我一块投降了。众人大表忠心:

“忠王宽心。我等万不能负义,自幼蒙带至今,谁敢有他心?如有他心,不与忠王共苦数年” ;

古今叛徒措辞,如出一口。李秀成审时度势,察言观色,当然知道他们言不由中。可是反状未露,不能“严其法”;离苏一年多,军队形势大有变化,也不敢“严其法”。诸人欲投降清军,势必献城为功,李秀成不走,那是逼着大伙儿大义灭亲。既然说了“不必相害”,城池也必不能守,就只有识趣而退,成全这桩好事。十月二十日的夜里,出胥门,经光福灵岩,李秀成黯然作别苏州。

于是,郜云官等人搭上淮军魁字营营官郑国魁这条线,“递禀乞降”。郜、汪先后密约程学启、戈登在洋澄湖边“单骑相见”,湖光秋色中,吃大闸蟹,喝花雕酒,谈笑间定下大计(伯牛按:此分食单系鄙人揣测之辞,暂无可靠史料证明)。双方都相信洋人最讲信用,遂由戈登居间做保。谈判有两个结果:一、献城;二、“生擒忠逆或斩慕逆首级来献”。“慕逆”就是慕王谭绍光,他是死硬分子,“坚忍凶狡,百倍寻常”,又是攻陷杭州、湖州的首犯,血债累累。不能活捉李秀成,就得提他的头来见,否则无以表示诚意。李秀成的出走,固然是自己机警,小半也是郜、汪等人念及旧情,不忍加害,乃在言语神态间暗示他避身远祸。而他不便将此情况透露给谭绍光,否则会立即发生内部火拼,白白送了众士兵的性命,而无补于大势。李走谭留,实在是形势所逼,不能怪李秀成不仗义,只能怪谭绍光懵懂糊涂。二十四日中午,清军水陆齐攻,为投降造势。谭绍光“传令各伪王上城堵御”,正在对众训话,郜永宽使个眼色,“伪天将”汪有为挥刀即砍,谭绍光当场毙命。随即又将“慕逆死党杀毙千馀”,开门迎降,郑国魁、郑国榜率领一千多人进城“弹压”。次日清晨,郜永宽等人提着谭绍光首级来到淮军大营,“验视无讹”,程学启、李朝斌、黄翼升督率大队入城,又捕杀“慕逆”馀党(主要是两广人)一千多 。

这就是降的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要求降人做到的他们都做到了,看不出有杀降的必要。李鸿章前此攻打南汇、常熟,得力处正在招降。太平军守成将领吴建瀛、骆国忠“退出城池,谨受约束”,李鸿章允许二人保留部分军队,随淮军攻战。善待降将的口碑,无疑是郜、汪等人愿意投降的主要原因。此外,不宜杀降,还有一硬一软两个约束。

硬,是朝命。元年冬天,英国参赞威妥玛(Thomas F. Wade)致函总署,说:

“近日官兵得胜之仗,常有事后乱杀之行。即如洋枪队,彼日离沪不远之地,随将二千多犯全行杀毙,实使人生异心。盖贼众十分之中,真贼不过二分之多,其馀全裹胁小民。……前当河面差使之时,每进金陵一日,伪称干王贼匪洪仁?有云:‘官兵似此乱杀,实为天国太平之益。不然,则上海一带地方,我军自难久驻。今因该处义兵(曾国藩注:即该贼匪)不信清官(即系国朝),所以未肯投诚,实乃上海迤西之义军不散之故’” ;

滥杀降众,适足坚其必死之心,大不利于统战事业。威妥玛采访清军劣迹,传达洪仁?的意见,就是劝清廷剿抚兼施,收效更快。清廷从善如流,十二月九日发布明谕,“刊刻誊黄,遍行晓喻”军中及“贼区”:

“果能于城池未下之先诚心归顺者,无论其从贼之久暂,均一律准其投诚。将军械、马匹呈缴后,该大臣等酌留所部,令其随同剿贼。倘有不愿随营,即饬地方官递送回籍,或妥为安插,毋令失所。携带资财,不准兵勇抢夺;如兵勇利其资财、私行杀害,即按军法从事。本管官不行查办,一经发觉,即着该大臣等从严参办” ;

明令不准杀降,且要尊重降人意愿,或“随同剿贼”,或“递送回籍”,或就地安置。而且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兵勇杀降,“按军法从事”,其主管则“从严参办”。这条法令发布于元年末,苏州招降在次年十月,不存在未奉明令的借口。然则,杀降已经不仅是军事处置失措的问题,而是违法行为。

谕旨是硬性规定,“杀降不祥”的历史教训和阴骘迷信则是软性约束。秦将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何晏有个评论,说得很深刻、很精彩:

“(杀降)岂徒酷暴之谓乎!后亦难以重得志矣。向使众人皆豫知降之必死,则张虚卷(通拳)犹可畏也,况于四十万被坚执锐哉!天下见降秦之将头颅似山,归秦之众骸积成丘,则后日之战,死当死耳,何众肯服,何城肯下乎?是为虽能裁四十万之命而适足以强天下之战,欲以要一朝之功而乃更坚诸侯之守,故兵进而自伐其势,军胜而还丧其计。……战杀虽难,降杀虽易,然降杀之为害,祸大于剧战也” ;

从战略、政治的角度看,杀降不仅仅是不道德反人性的行为,而且直接增强了此后军事行动的难度。商场如战场:投降与受降,就是一种契约;杀降,则是单方面违约;违约,则再无信用可言。商业上失去信用,最坏的结果无非不做生意;军事上失去信用,则此后不论强弱悬殊到何种程度,敌军都不会投降,而是抱着必死的信念与己决战。语云:“哀兵必胜”;而养成哀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杀降则恰好成全对手,使之成为一支哀兵。敌军成了理论上“必胜”的哀兵,己方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么?兵法云:战者、气也;能量守恒,气也守恒,故敌我双方的士气,总是此消彼长,没有双赢一说。战争就是一个不断通过局部战役来激励己方士气、削弱敌军士气的长期过程。所谓关键战役,或者是攻克要塞,或者是力歼强敌,最重要的作用就体现在增强己方士气、削弱对方士气。如果打赢一个局部战争,却鼓舞了对方的士气,那不就是得不偿失,“兵进而自伐其势,军胜而还丧其计”么?再战,则“何众肯服,何城肯下”?所以,“降杀之为害,祸大于剧战也”。

这是杀降不利于全局战略的经验之谈,还有一个杀降不利于主其事者的迷信之谈:

“(李)广与望气王朔语云:‘自汉击匈奴,广未尝不在其中,而诸妄(犹‘凡’)校尉已下,材能不及中,以军功取侯者数十人。广不为后人,然终无尺寸功以得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邪?’朔曰:‘将军自念,岂尝有恨者乎?’广曰:‘吾为陇西守,羌尝反,吾诱降者八百馀人,诈而同日杀之,至今恨独此耳。’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

“李广难封”,是个成语,看了这段对话,我们总算知道“难封”的真实原因,乃是杀降惹的祸。抱有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我们可以不信王朔的话,身处万恶旧社会、满脑子迷信思想的李鸿章、程学启可不会无所顾忌。由此可见,杀降是违法行为,也是不尊重客观规律的短视行为,更是有伤阴骘的缺德行为。李鸿章受降,固然要遵循上述原则,郜永宽等人敢于投降,无疑也将上述原则当作一种保障。而且,戈登居间作保,他们可以“挟洋自重”,无疑更让他们确信自身安全及降后待遇俱有保障。

那为什么郜永宽等人还是被杀了?据李鸿章的说法,主要是条件没谈妥:

“官军入城查探,降众实有二十馀万,其精壮者不下十万。郜云官(即永宽)等歃血立盟,誓同生死。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又添招苏城附近贼党陆续进城。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传令该酋等八人来营谒见,讵郜云官并未擞发。维时李秀成尚在望亭,距苏甚近,郜云官等皆系忠逆党羽,诚恐复生他变,不如立断当机。登时将该伪王、天将等骈诛” ;

如果真实情况如上所述,毫无疑问,郜永宽等人是在逼着李、程杀降。虽说杀降不祥,但是,受降如受敌,稍有疏忽,受降者也不无遭受突然袭击的危险。郜永宽等人献城而不缴械,且“堆石置卡”,似乎做好了巷战准备,明显欠缺诚意。郜云官不曾“擞发”,继续保留“长毛”的造型,似乎为再度回归太平军留了条后路,也算是诚意不够的表现。尤为过分的是“ 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这两条。二十营,根据淮军军制,当有一万多人;上引明谕规定如何处理降众,说的是由“该大臣等酌留所部”,而非由该降人决定留用多少、遣散多少。总兵、副将是正二、从二品,且要“指明何省何任”,那就是要求补实缺。要知道当日的情况是缺少衔多,湘军、淮军中大部分有功将士也就一个虚衔,享受不到相应实缺的福利待遇。郜永宽等人不但索要高衔实缺,还指明何地任职;仓促间,在指定省市安排七八个警备司令,别说李鸿章答应不下,军机处也安插不了。投降、受降,就如公司兼并。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之间,固然要谈条件,但是由被兼并方指定高级职位,规定裁员比例,是不是过分了点?到底谁兼并谁,谁投降谁?提出这种条件,能算“诚心归顺”?所以,我说他们是在逼着李、程杀降。

兼并谈不拢,最多继续恶意收购;受降谈不拢,那就只有杀人了。郜永宽等人固然不读书不看报没有文化,但还不至于故意提出不可能的条件,逼着人家来杀吧?逻辑上如此不通,那么,李鸿章的报告岂不大有问题?

当日诸降人如何开条件,除了李鸿章一人的记载,没有其他旁证,不好直接判断真伪。但是,一个重要人物不在场的事实,透漏了几分消息。戈登是此案的保人,受降谈判的关键时刻,他怎么不在场呢?李鸿章的报告是这么说的:

“戈登先期调回昆山,事在仓猝,未尽商量。盖一商询则彼必极力沮格,此事遂无了局矣”;

郜永宽等人二十四日中午杀谭绍光,二十五日来营投降。其时,戈登身在苏州军中。二十六日,戈登离苏赴昆,当日“未刻”(下午两点)左右,程学启“骈诛八降酋”。据此可知:受降的那一刻,戈登不但在场,而且双方已经解决了谈判的重要细节,并不像李鸿章所说出现了立营、授职这两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否则,戈登会继续留在现场进行调停,倘若降人敢于坚持过分的条件,制造无解的僵局,戈登必不会姑息养奸,“极力沮格”,而会赞同并参与杀降。因为,前不久戈登就亲身经历了一场诈降;是年三月,攻打太仓,太平军守将蔡元隆诈降,淮军受降时被诱杀一千多人。倘若郜永宽等人故伎重演,戈登能不汲取教训?由此可见,戈登离开苏州之时,投降、受降两方已经谈妥条件,做好交接。他刚一离开,李、程就大开杀戒,是不是一开始他们就定下了杀降的计划,而自始至终对戈登都有所隐瞒,只有调虎离山,方能畅行其志?

我细看李鸿章全集中的奏稿、函稿,以及相关笔记,想从中寻绎线索,终于不得要领。笔记中,尤以刘体仁的《异辞录》最为重要,他父亲刘秉璋当日就在淮军中任职,对此事必有所闻。但《异辞录》中并未详述此事起因,惟有“降人相煎”一条,记八王被诛后,程学启部下大肆杀掠,李鸿章责其律下不严,斥之曰:“君亦降人也,奈何遽至于此!”从口气上揣摩,似乎杀降一事主持者为程学启,而李鸿章并非完全赞同;然终无实据,不敢断定。从朝廷法令、历史经验、因果报应、英国保人乃至二十五日三方参与的受降会,都看不出一点杀人的痕迹,而终竟杀了,岂不怪哉?岂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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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秀成自述》。

[2] 查良铮译拜伦《唐璜》。

[3] 汝企和译史密斯(Richard J. Smith)《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第七章。

[4] 刘体仁《异辞录》卷一。

[5] 《李秀成自述》。

[6]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克服苏州摺》。

[7] 同治元年十二月初一日上谕附录《英国威妥玛来函》。

[8] 同治二年十二月九日上谕。

[9] 裴笥《史记集解》。

[10] 《汉书?列传》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

[11]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骈诛八降酋片》。

直到某日翻看徐珂《清稗类钞》第二册“武略类”之“程忠烈用兵能相地势得士心”一条,才恍然大悟:

“(郜、汪等人)约降。往来其间者,提督郑国魁也。寇必欲邀忠烈面议,忠烈慨然往。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计始定。李文忠公期以五日后纳忠烈所部龚副将营中,至期,忠烈密布方略。逮寇魁六人至营,文忠接以温语,将入宴矣,左右报:‘有廷寄’;文忠起,曰:‘速请程军门陪客’。文忠起,忠烈入,麾勇士直前擒斩。……忠烈旋鸣鼓统师入城,驻守各门,派诸卒分走街衢,大呼曰:‘逆首诈降,已伏诛。胁从无罪,各闭门守,出即杀!’令下,无一人探首出声者。旋呼男子投器械,分门出,各以将士监之。留营者入伍,归籍者资遣,悉听其便。未逾三日,城中无一寇踪,所馀者妇女五六万而已。当寇魁五人之伏诛也,计甚碟,国魁亦不知。……谋斩苏城降寇,文忠踟躇三昼夜,不能决。忠烈以去要之,始定。惟性嗜杀,论者少之;然苏城降寇所约三事,曰留半城屯其馀众、曰编定百营照给饷、曰受翎不擞发,此何可从?盖寇自有取死之道也”;

“忠烈”,是程学启的谥号。此文叙述“擒斩”降人及此后的戒严、清场甚详,但这不是重点,我所注意者,独在此句:“寇必欲邀忠烈面议,忠烈慨然往。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计始定”;这一句为什么重要呢?因为,这一句揭示了程学启这个“骗降”者的真面目。洋澄湖谈判,到底谈定了什么条件;李鸿章的报告里根本没说,而是模糊其辞,一笔带过:

“该伪王汪安均、郜云官先后密约程学启,单骑相见于城北洋澄湖。情词恳顺,求勿开炮轰打”[1];

“求勿开炮轰打”,肯定不是谈判条款。具体“密约”了什么,李鸿章此处避而不谈。《类钞》引文则说得很明白:“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计始定”。然则当日谈判,包括两个部分:郜永宽等人献城、杀谭绍光;李、程则在其降后满足“三事”。所谓“三事”,即“留半城屯其馀众”、“编定百营照给饷”和“受翎不擞发”。这三件事,和李鸿章报告中所谓降人的非分之请略有出入,报告中说“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又添招苏城附近贼党陆续进城。坚求准立二十营,并乞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我们可以比较一下。

“编定百营照给饷”和“坚求准立二十营”;区别在于营数。“百营”必是误记,因为淮军营制规定:包括营官在内,每营限额五百零五人[2],百营,那就是五万多人。而当日淮军人数总共还不到三万人,必不可能同意保留差不多是己军人数二倍的降军。李鸿章所云“二十营”之数,即一万多人,更符情理。但不管是一万还是五万,对于只有二万多人的淮军来说,都是一个不可能消化的数字。

“留半城屯其馀众”和“献城后,遂占住阊、胥、盘、齐四门,于街巷各口堆石置卡,隐然树敌”;是一个意思,即苏州并非全部由淮军控制,而是两军共管。降军所以要保留二十营,并非编入淮军,而是用来屯守苏州“半城”。

“受翎不擞发”和“讵郜云官并未擞发”;郜之保持“长毛”发型,乃经洋澄湖会议商定,早有成议,并非违约。

“三事”以外,李鸿章报告还多出一条,就是“奏保总兵、副将官职,指明何省何任”;此或《类钞》漏记,或是李鸿章捏增,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乃是这些条件根本就是洋澄湖谈判确定并经戈登担保的“成议”,而不是降人开门迎师后临时增添的“动议”。

限于国体(如“受翎不擞发”)、政体(如“奏保总兵、副将”),程学启早就知道这些条件不可能得到履行,而“亦允之”,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要早日拿下苏州。当时战局,实有利于淮军,假以时日,必能力取。但如前所述,军机处和曾国藩正在催调黄翼升水师,并已发下最后通牒:再不应调,即兴参办。果真参办,水师势必调离;水师调离,城围势必松懈;城围松懈,克复必成虚愿。程、李当日并不能预知苗沛霖即将覆灭,而是以为黄翼升水师必在短期内离开江苏,赴淮协剿。那么,如何在水师离开前最大限度发挥水师的作用,成为淮军战略考量的首要甚至是唯一因素。水师在,可以继续攻城,但不能保证如期攻下;水师不在,则遑论攻城,并因此减轻敌军的压力,得随时提防敌军的反攻倒算;江苏攻守大局,敌我消长之势,将为之大变。为避免出现此种局势,其战略决策必须遵守如下原则:招降较之克城,用力较省,用时较短,故攻城不如招降。投降、受降,须进行谈判;水师随时可能调离,则谈判必须速战速决,否则水师撤离,敌方压力骤减,便会拒绝投降。谈判要快,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纠缠细节,有求必应,甚至主动牺牲权益。于是,程学启在洋澄湖谈判中,答应了所有不合理、无法履行的条款。于是,郜永宽等人在五天内[3]履行了合同义务,于二十五日来到淮军大营,要求李、程履行相应义务。于是,李、程因无法执行合同,遂悍然违约,杀人灭口。

李鸿章、程学启鉴于水师不日离苏的现实困难,以招降代替攻城;鉴于谈判条款不可执行的法理局限,以杀降代替抚降。这就是杀降事件的真相。

谈判初始,程学启欺骗了郜永宽等降人以及戈登这个保人。随即,向李鸿章汇报,并告知事成后杀降的“方略”。李鸿章“踟躇三昼夜,不能决”;所以如此之故,无非三个原因:首先,谈判条款过于离奇。李鸿章知道朝廷不仅不会同意,甚至会因此进行责罚(胜保于本年初被杀,罪状之一就是“养闺贻患”);其次,倘若因此不得不杀降的话,前所列举杀降之祸及舆论压力,必将集矢于作为统帅的己身,自己应否承受?能否承受?最后,戈登身为保人,杀降势必玷污他的名誉。彼人一怒之下,是否会引发常胜军和淮军交恶乃至“开仗”,甚而导致中、英两国的外交危机?场面闹大,能否“驾驭在我”,实无把握。他“三昼夜,不能决”,程学启可没心思看他“踟躇”,故“以(离)去要(挟)之”。但求成功、不择手段,即所谓“小人无忌惮”的很忍之心,终于占了上风,就这样,他半推半就参与到杀降事件中,并着手布置善后事宜。程学启对降人可以一杀了之,李鸿章作为一军统帅,乃是最终责任人,则需考虑到事后的危机公关。

一个是道德、舆论层面的公关。我作为历史爱好者,可以将这个先骗降后杀降的故事原原本本、清清楚楚的讲一遍,他却不能。因为,杀降不过是“暴虐”,依照雷锋同志所说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的名言,过分一点而已,尚无伤大雅;倘若此前还有骗降的勾当,那么,他就不但破坏了“惟名与器不可假人”(招降谈判,李、程实为政府代表)的政治原则,也触犯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的圣门家法。较之“暴虐”的恶名,这才是真正的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轻,他务必要文过饰非,尽行撇清。因此,他在报告中混淆次序,调换因果,将敌我经谈判确定的“成议”置换为敌方临时倡发的“动议”,将有组织有预谋的杀降解释为仓促应变的“立断当机”。藉此信息不对称之故,外界看到他的“第一手”材料,尽管对杀降不无微辞,但也能体谅他那份不得不如此的无可奈何。如此公关的结果就是:朝廷没有一丝指责,并讥讽“夷人”的抗议是“不明事理”[4];同侪不仅不谴责,甚而设身处地,予以褒扬[5];洋商以及英国外交官们在经过初期条件反射的愤怒之后,渐渐“淡然”,甚而“以杀伪酋为是”[6]。

还有一项公关,稍嫌麻烦,就是如何安抚戈登。那时候,中外人士尚未就人权、公法等“普世价值”取得共识,李鸿章这套便宜行事的说辞,尤其不能说服特别重视荣誉的戈登将军。戈登在昆山知道这个消息后,“深感耻辱和极度伤心”,发誓要消灭李、程和“实际上他怀疑参与将诸王斩首和苏州屠杀的任何中国官员”[7]。据闻,他“自携短铳以觅之”[8],要和李鸿章进行一次私人决斗。但是,此时的淮军,已经不是初抵上海规模,而常胜军“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军”,所以,戈登“屡称对仗”,李鸿章“亦不甚惧怯也”[9]。凡敢于利用、玩弄、出卖他人者,首要考虑的就是事态激化后是否有以制之,否则,就成了玩火自焚。淮军实力足以弹压常胜军,早在李鸿章和程学启的算计之中,戈登熟知彼己,自也不敢意气用事。双方不发生火拼,则事态尚未恶化,则公关之术犹有用武之地,李鸿章针对戈登实施的公关技巧,一是奏请褒奖,一是保持距离。李鸿章在杀降当日拜发的捷报中,奏请褒奖四个人,头功是程学启,次功就是戈登,李朝斌、黄翼升尚在其后[10]。保持距离,则是不再召同常胜军会剿,独立完成军事任务,例如,收复苏州后,几天内淮军就攻克了无锡、金匮。此招正好挠着戈登的痒处;军人的使命毕竟是赢得战争、赢得荣誉,纠缠于道德准则,实在不是戈登这个“大名鼎鼎的异邦人”登陆中国的目的。两个月后,李鸿章稍示和好,他便尽捐前嫌,再度和淮军并肩作战。不过,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作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他拒绝收受朝廷赏给的一万两银子[11],以此表示个人对于杀降事件持有保留意见。他在褒奖令背面写下一段类似萨特拒绝诺贝尔文学奖宣言的文字:“由于攻占苏州后所发生的情况,我不能接受任何标志皇帝陛下赏识的东西”[12]。

李鸿章运用他在文学(叙事)、公关方面的技巧和手腕,平息了苏州杀降引起的风波。当其时也,值其势也,能如此大胆妄为、肆行其志,而又能收发自如、圆满收场,其任事之勇、干事之才,不得不令人佩服。但是,背理弃义,食言卖友,李鸿章“好用小智小术”,“于是而有惭德”[13],不得不令人鄙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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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克服苏州摺》。

[2] 周世澄《淮军平捻记》卷十一附记一军制、军饷录,见罗尔纲《晚清兵志》第一卷《淮军志》。

[3] 李秀成于十月二十日夜里离开苏州,可以将二十日视作合同签订之日。

[4] 《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十二。

[5] 《李文忠公函稿》卷四,致曾国荃、郭嵩焘、乔松年等人书。

[6] 《李文忠公函稿》卷四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曾相》。“这种对事件的解释首先被赫德所称许,后又为卜鲁斯等人――也包括戈登――所接受”(R.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179-180页);按,卜鲁斯(Frederick Bruce),当时英国驻华公使。

[7] R.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178页。

[8] 梁启超《李鸿章传》第四章。

[9] 《李文忠公函稿》卷四同治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曾相》。

[10]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克服苏州摺》:“英国兵官会带常胜军权授江苏总兵戈登,奋勇勤苦,洞悉机谋,火攻利器,尤多赞助。拟请旨酌加赏赍,俾事竣回国,藉示荣宠”。

[11] 《李文忠公奏稿》卷五《戈登辞赏片》。按照当时汇率,一万两银子约合3333英镑,或16667美元;较之今日人民币对英镑、美元汇率,以中国货币为参照,恰可反映今昔英、美二国经济乃至综合实力的消长之势。

[12] R.J.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国的常胜军》,199页。

[13] 梁启超《李鸿章传》第四章。

同治元年五月,曾国荃进扎雨花台;这次军事行动,算不上名实相符的围城,只能视作形式大于内容的标志性事件。明年五月,水师攻克九??洲,长江肃清;相当于围住南京的西面。八月,陆军攻克南京东、南面十处坚垒。三年正月,攻克太平军在钟山之巅修筑的“天保城”,并分守洪山、北固山等处,宣告合围成功。这是篇首所谓的内圈之围。“距城百里之外,如镇江、东坝、溧水、金柱关均有重兵助守,宜兴、溧阳二县又新经苏军(伯牛按即淮军)克复,外援将绝,粮米无多”[1];这是篇首所谓的外围之势。内外相合,瓮中捉鳖,才算真正拉开战天京的序幕。

东南全局方面:二年十月末,李鸿章收复苏州;三年二月,左宗棠克复杭州。对曾国荃来说,这无疑是天大喜讯;从此之后,围师再不用担心自江、浙东来的“大股援贼”,可以一心一意的围城、攻城。但是,这也是无声而有力的催促;所谓肃清东南,其成功的标志就是攻克南京、苏州、杭州这三座城市,如今,苏、杭已复,南京就成为万众瞩目之地。虽不敢打包票说克期奏功,但是,继续按照九江、安庆的攻法,严围缓攻,候敌自溃,已经不合时宜。且看曾国藩奏报完成南京合围以后收到的批谕:

“金陵城大而坚,围攻不易。诚恐各营将士号令不一,心志难齐,曾国藩能否亲往督办?俾各营将士有所秉承,以期迅速奏功”[2];

九江、安庆自合围至攻克,费时都在一年以上;南京之险固,更甚于二城,比照前事,似不应过于催促。但是,李鸿章复苏州,只需三月;左宗棠克杭州,不过半年;然则今时不同往日,又未可拖延过久。曾国荃率兵从安庆打到南京,其部下始终跟随,并不存在“号令不一,心志难齐”的问题,朝廷未尝不知道;但偏要以此为借口,让曾国藩亲临督战,用意即在于此。曾国荃是前敌指挥,曾国藩为全局统帅,朝廷不直接催促曾国荃,而向曾国藩委婉示意,就是在不破坏行政指挥架构的情况下,暗示曾国荃应该力图进取,不事苟安,要以李、左为榜样,而不要援照九、安的成例,尽早克复南京。

但是,湘军和李、左二军相较,在攻城的装备方面,有一个巨大的缺陷,那就是没有大型炸炮。李鸿章有常胜军,左宗棠有常捷军,这两只部队的猛烈火力,能在攻城时发挥巨大的作用。戈登在常胜军解散后,曾赴南京参观湘军围师,便说湘军之“营垒坚固、号令严肃”,令人佩服,美中不足的则是“少好炮”[3]。曾国藩看了李、左等人汇报克城的摺稿后,也一改“在人不在器”的成见,慨叹:“炸炮轰到之城,实可骑马而登,胜于地洞十倍”[4]。由此可见,在没有洋炮助阵的情况下,用李、左的战绩来敦促曾国荃加快进度,确实有点不公平。

语曰: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没有大炮,那就只好挖地道了。二年八月间,曾国荃就已择地开挖,进行前期准备,三年正月合围后,更是全面开挖,路路并进。但是,地道攻城,实在不是上策。首先,炸药用量太大,难以为继,后勤部长曾国藩就屡屡抱怨:

“地洞一事,前十一月初五日已浪费药数万斤,近日闻又有一洞将发,又将浪费数万。此等百战之寇,其力岂不能堵一缺口?余实苦无药可解。特此飞告:一、请弟莫再轰地洞,二、请弟函商少荃酌借火药。勿谓兄言之不早也”[5];

其次,在挖地道的过程中,艰险万状,往往损兵折将,徒劳无功。前述李秀成围攻曾国荃,用地道攻营,屡被湘军破坏,便是明证。这次攻守易位,李秀成便以其人之道还制其身:

“自朝阳门至钟阜门,开地道三十三处。篝火而入地,崖崩而窟塞,则纵横聚葬于其中;贼或穿隧以迎我,薰以毒烟,灌以沸汤,则??者幸脱而悫者就歼;盖每穿一穴,为贼所觉,而将士须臾殒命者,率常数十百人。一日,穴地已过城根,贼尚未觉;会贼有以枪插地者,穴内军士见枪首入地,疑贼已觉而刺之也,急以手引枪入地数尺,贼始知官军在地下,复迎击之,官军或退或死。复开他道,或为山石所隔,或将近城根;贼酋李秀成登陴遥望,见其上草色,辄知下有地道”[6];

李秀成用以发现地道的方法,很简单,分辨草色而已。地道是用来装药轰城的,挖得太深,爆破效果必然不好,故不能深挖;然则入地太浅,不免伤损草根,草枯则渐作黄色,必异于周边草色。李秀成登高一望,只见黄绿相间,晰然可辨,于是,地道所在,了然于心[7]。接下来就是“穿隧以迎”,“薰以毒烟,灌以沸汤”,湘军“将士须臾殒命者,率常数十百人”。而不慎火烛,发生误炸事件,工程兵“纵横聚葬于其中”,也在所难免。至于挖错方向,“为山石所隔”,徒劳无功,却不丢性命,反倒要算好事了。文中“穴地已过城根”一节,则类似文学、电影桥段,必为作家、编剧等人所喜闻乐见。

就这么挖啊挖,一直挖了大半年,炸药费去十数万,工兵死了一两千,南京城还是完好无损。曾国荃愤懑异常,但又无计可施,加之肝病复发,身心俱坏,乃“逢人辄怒,遇事辄忧”[8]。曾国藩也用不上劲,只好日日致函,多方设譬,大谈性命之道,聊为宽慰:

“自苏、杭克复,人人皆望金陵之速克。吾独不期其速,而期其稳。故发信数十次,总戒弟之欲速。盖深知洪逆非诸贼可比,金陵非他城可比也。此等处,吾兄弟须有定识定力,望老弟巍然不动,井然不紊。将克未克之际,必有一番大风波。吾弟若破地道,且待大风波经过之后再行动手,实不为晚。吾所虑者,一恐弟求速效而焦灼生病,一恐各营猛攻地道,多损精锐而无以御援贼耳”[9];

这等安慰,聊胜于无而已。至于“将克未克之际,必有一番大风波”,本是抽象用语,类似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类务虚的方略,孰料一语成谶,不久还真来了“一番大风波”。

朝廷考察曾国荃的工作进程,不会从三年正月合围算起,而会将元年五月进扎雨花台认作曾国荃经营金陵的开端。然则迄今耗时已近二年,曾、李、左三路军队中,李、左连克名城,捷报频传,南京却毫无成效。中枢诸公不能不形成一种看法,即湘军暮气已深,而苏、浙两军,尤其是苏军如日方升,朝气可用。那么,调派苏军前来会攻,也就成为军机处的议题。苏州收复后,江苏境内的“贼巢”,就只剩常州城;常州离南京甚近,倘若克复常州,李鸿章带领炮队,顺势西进,以攻苏、常之法,助攻南京,未尝不是迅奏镊公的好办法。

四月五日,淮军攻克常州。中枢旋即下旨,命李鸿章派人接防东坝,并有“会攻(南京)之说”。淮军刚刚经历大战,士卒须稍作休息,未便即刻拔队西向,所以,谕旨仅示咨询之意,没有敦促之情。李鸿章和曾国藩通气,就淮军助剿之事,第一次表明立场:

“廷旨有令敝军会攻之说。鄙意苦战日久,宜略休息。且沅丈劳苦累年,经营此城,一篑未竟;不但洋将常胜军不可分彼功利,即苏军亦须缓议。是以常州奏捷后,不敢轻言越俎。朝命亦未敦促。富将军(明阿)遽欲会攻,诚为有损无益,似宜拒之。湖州之贼尚无去志;左帅(宗棠)屡云逼城,其实距城尚远。昨来咨,属勿会攻,请苏军进长兴以扼其喉。月初当派刘、王、郭、杨四军图长兴,以避协攻湖郡之名,而为进趋广德、泗安之势。……届时,如金陵未克,必须炮队往助,只要吾师与沅丈一纸书,七月中旬可派鹤弟(李鹤章)带数将前去”[10];

如前所述,情急势迫如催调黄翼升时,李鸿章能写“词意乖忤,气质不平”之信,据理力争,锋芒尽露。而好整以暇之时,他又善体人情,能作此头头是道、义理俱胜之书。寥寥数语,安排一切,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一番。

先粗略分析湘、淮、楚(即左军)三军形势。三军中,湘最苦,楚次之,淮则独享悠闲之乐。湘军顿兵南京城下,一筹莫展,固不待言;楚军虽克杭州,但湖州未下,未竟全功;而苏、常克复,全省肃清,淮军业已功成名就,无所追求。当然,中枢决不会让行有余力者就此愁愁自守,独享清福,必定要调淮军援助湘、楚。淮军大部驻扎常州,西可会攻南京,南可助攻湖州;朝廷之意,自欲淮军西进,因为南京在战略上的价值,何啻十个湖州?但是,李鸿章故作懵懂,不去会攻南京,却来援剿湖州。曾国荃不愿他人分功,左宗棠何尝没这个意思;二月间,淮军“捞过界”,攻克浙江嘉兴,就惹得左宗棠大发牢骚:

“少荃中丞受苏州之降,智则智矣,而究不免为岛人(按即谓英国人)所轻。兹仍欲以此越界立功,而于宜(兴)、溧(阳)本辖之剧贼则置之不顾,任其狂窜,而后击之。于用兵机势得矣,然不可谓谋国之忠也”[11];

李鸿章不是傻瓜,自然知道“越界立功”必遭忌恨。往西往南,都是得罪人的事,而大势所趋,又不得不选定一处来得罪,绝做不到两面讨好。于是,权衡利弊、分别亲疏,他决定继续得罪左宗棠,继嘉兴以后,再去分剿湖州。当然,事情不能做得太绝,真将部队开到湖州,楚军非跟淮军打一仗不可,故李鸿章选择进攻湖州北部的长兴,“以避协攻湖郡之名”。协攻湖洲,与协攻南京,在“功利”上差别巨大,毋庸赘言;而且,协攻湖洲而不是南京,既违背朝意,又触怒“左帅”,可说是利少害多,得不偿失。李鸿章视而不见,毅然自承,其中的深情厚谊,“师门”与“沅丈”必然心领神会,大受感动。

此外,信中所谓“富将军遽欲会攻”,乃指驻守扬州的富明阿于四月间主动请缨助剿南京一事。富明阿一介莽夫,不明白南京未克,并非缺少兵将,乃无西洋大炮之故;而性情浮躁,时抱贪鄙之念,遂冒然请旨助剿。军机处诸人比他明白得多,知道他此去纯属帮倒忙,于是“谕旨令其以江北为重”[12],毋庸南渡。李鸿章拈出此事,适足反衬自己乐于成人之美,毫无贪念。

世间之人,每当事态萌发之时,昧于查察之明,不能当机立断,以至绵延迁就,小眚酿成大错。淮军助剿这个说法甫露端倪,李鸿章便态度鲜明的表明立场:“不但洋将常胜军不可分彼功利,即苏军亦须缓议”;并立即安排淮军助剿浙江,全面杜绝朝廷遣调的可能性。此举固然如左宗棠所说“不可谓谋国之忠”,但舍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兼顾人情、国事么?

当然,淮军助剿之议,决不会因此中止。淮军炮火强劲,确为攻城利器;湘军久攻不下,正当借助其力。常州克复后,中枢便稍露会攻之意,但“亦未敦促”,其所以如此之故,乃是借机刺激一下曾国荃,希望他在荣誉感的激励下,“出奇制胜,迅拔坚城”。但是,除了挖地道,曾国荃那还有“出奇制胜”之策?于是,一个月过去,南京军情依然如故。朝廷只问成效,而不必问名自孰出、功自孰成;因此,五月八日,降下一道谕旨:

“李鸿章所部兵勇攻城夺隘,所向有功,炮队尤为得力;现在金陵功在垂成,发、捻蓄意东趋,迟恐掣动全局,李鸿章岂能坐视!着即迅调劲旅数千及得力炮队前赴金陵,会合曾国荃围师,相机进取,速奏镊公。李鸿章如能亲督各军与曾国荃会商机宜,剿办更易得手,着该抚酌度情形,一面奏闻,一面迅速办理。曾国藩身为统帅,全局在胸,尤当督同李鸿章、曾国荃、彭玉麟,和衷共济,速竟全功,扫穴擒渠,同膺懋赏。总以大局为重,不可少存畛域之见”;

一月之间,口风大变。四月初尚“未敦促”,五月初则不由分说,代为主张;所谓“一面奏闻,一面迅速办理”,则是说李鸿章无需复奏,奉命后即当派“劲旅数千及得力炮队前赴金陵”,至于能否亲临前线督阵,待派兵以后再“酌度情形”。这种命令,就如小说家所津津乐道的“金牌”,只能遵从,毫无商量余地。这种命令,又像围棋中力大无比的“强手”,虽有无理之嫌,倘非谋勇双全的奕者,也无法应对。当此之时,不管军务如何繁迫,仍然坚持每日一局围棋的曾国藩如何落子?当此之时,老师坚城,计无所出,病肝吐血的曾国荃如何感想?当此之时,首当其冲、左右为难的李鸿章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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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国藩全集?奏稿》七《官军攻克钟山石垒合围金陵城摺》。

[2] 同治三年三月六日上谕。

[3]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五月十九日《致沅弟》。

[4]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五月十四日《致沅弟》。

[5]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致沅弟》。

[6]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二。

[7] 《李秀成自述》:“四月将尾,我在东门城上,见九帅之兵,处处地道近城”。

[8]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四月十三日《致沅弟》。

[9]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四月六日《致沅弟》。

[10] 《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五同治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上曾相》。

[11] 《左宗棠全集?书信》一,同治三年二月四日《致史士良》。

[12]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致沅弟》。

治一朝,号为“中兴”,乃由中央、地方合力而成;地方军政固然有曾、李这样的名臣大帅操办一切,主持中枢朝政的慈禧、奕阅也决不是泛泛之辈。曾、李固然能一唱一和,造出拖延之局,中央未必就不解风情,听不出弦外之音。然而,中央与地方,“圣主”与“微臣”,地位不同,立场各异。谕旨全是官话,只问迟速而不徇私情,无暇照顾三人间的兄弟之情和师生之谊。因此,五月八日后,连续下达了四道催促助剿的命令。

  

  

  

  五月十六日:“前经迭谕李鸿章拔兵助攻金陵,能否亲往并饬令该抚酌办。现当事机紧要之时,李鸿章务当不分畛域,不避嫌怨,迅速遵办,力图共济,不准稍有推诿”;

  

  

  

  五月十九日:“李鸿章恪遵前旨,不分畛域,拔兵助剿,或亲往会攻,毋稍避嫌推诿”;

  

  

  

  五月二十九日:“前据李鸿章奏……兵力难分;……着仍遵前旨,于所部各营内挑选精壮便捷善于攻城者二三千人,即交刘铭传等带赴金陵。……该抚或俟长兴得手后,统率诸军助攻金陵,不必定俟湖州克复”;

  

  

  

  六月四日:“李鸿章仍遵前旨,俟长兴克复,赴援金陵。并令刘铭传等督带选锋先行,驰往助剿”;

  

  

  

  前二首语气严峻,后二首略形松缓,何其前倨后恭如此?不用说,李鸿章的“死扛”产生了效果。上次曾国藩催调黄翼升,他悍然抗命,不惜撕破脸皮,其所得力处,在“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一语;这次逡巡沪上,缓缓“遵办”,不断“推诿”,也是活用这九字秘诀。五月三十日,淮军克复长兴,似乎再没有借口逗留江苏了,然而,李鸿章还是不动身。那么,不能领受“君命”,他找了什么理由?

  

  

  

  首先,明确表示“畛域”、“嫌怨”之类的提法是无稽之谈:

  

  

  

  “金陵关系东南数省大局,如能迅速攻拔,江、鄂贼势可渐瓦解;况在江苏本境,臣义所应为,敢存畛域之见?臣在曾国藩营中从事多年,与曾国荃素相投契,现又谆切商催,更无嫌怨之可避”[1];

  

  

  

  “谆切商催”,指曾国藩已经咨调淮军西去助剿,业已洗清湘军不愿人助的“流言”。然后,再强调湖州之患及调度之难,将淮军未能助剿的责任全都揽在自己身上:

  

  

  

  “若欲臣会攻金陵,复令臣协剿湖州,臣力实有不给。若令臣弃湖州而赴金陵,事体固分轻重,时势固有缓急,臣敢不仰体朝廷与督臣(谓曾国藩)殷殷责望之意?但使臣统兵远去,而湖贼窥伺入境,孰与主持调度?若仅分兵远去,少则无济于事,多则各统将资望相等,号令不一,与曾国荃各军错处围城之下,曾国藩与臣皆不放心”[2];

  

  

  

  踢皮球从来就是吾国政治生活中一门高超技巧。湖州为当时一大“贼巢”,正处江、浙交界,不予剿除,二省俱不得安宁;更有甚者,湖州太平军一旦冲围西去,对金陵围局也有影响。湖州攻守之战略意义,中枢当然明白,故这条理由堂堂正正。不过,淮军大部分兵力援剿长兴,造成不可“遽撤”的既成事实,如前所述,乃是李鸿章为缓援南京预先准备的借口,并以深深得罪左宗棠为代价。现在,他准备再得罪左宗棠一次,赖在这儿和他一块规复湖州。淮军未到浙西以前,左宗棠尚可措辞毋庸协助,淮军既克长兴以后,左宗棠就不能拒绝协攻湖州了。因为,不但事实证明了协剿效果好,而且,剿贼也不能半途而废,故李鸿章要赖在浙江,左宗棠一点办法也没有。因此,这一脚皮球,助跑、摆腿都很到位,触球部位也恰到好处,才能不偏不倚的踢回中枢,比起今日很多临难苟发、草草一脚的踢法要高明许多。皮球,也不是那么好踢的,读者当三致意焉。

  

  

  

  “各统将资望相等,号令不一”;这也是实情。李鸿章不亲赴南京的话,郭松林、刘士奇等各率数营,谁指挥谁?淮军制度,各营官[3]俱只听命于李鸿章一人,并未如湘军末期那样设立分统制度[4];故数营外出,孰为其首,确实是个大难题。而这么一支部队到了南京,能否俯首顺心听曾国荃号令,曾国荃是否能指挥如意,也是一个大问题。所以,不仅曾国藩、李鸿章不放心,中枢也不敢放心[5]。

  

  

  

  最后,还有个更具体的问题:

  

  

  

  “顷据郭松林等禀称:‘现在天气炎热,洋枪连放三四次即红,多则炸裂;开花炮放至十数出后,即不能著手。昨攻长兴,各项炮具俱已震损,亟需回苏修整。以后节交三伏,战事颇难’;亦系实在情形”[6];

  

  

  

  同治元年五、六月间,淮军攻克南桥、奉贤、金山卫等处。二年五、六月间,攻克吴江、震泽等处;那时候洋枪怎不“红”、“裂”,洋炮就能“著手”?全球气候变暖,看来一百多年就开始了,而且,年度温差之大竟能影响钢铁的散热。手头没有历史气候数据,不好断定李鸿章此言之真伪。不管怎么样,在中枢未遣武器调查小组下来之前,“亦系实在情形”吧。

  

  

  

  接到李鸿章这一摺,中枢极为难办。就目前形势看,曾国藩不断咨催,李鸿章则大有“实在情形”,二人确系“不分畛域,不避嫌怨”,谁也没有“推诿”。而洋枪、洋炮需过三伏之后才能正常施放;情况属实的话(中枢诸公物理成绩差一点,自然搞不清虚实),则援军势必秋天(七月后)才能过去。所以,后两道谕旨口气松缓很多,只要求选派小股先行赴援(并未提炮队),而李鸿章待克复长兴后再亲自前去。六月八日的谕旨(即回复李鸿章此摺)干脆不提这茬了:

  

  

  

  “本日览李鸿章所奏,知该督、抚等志切同仇,毫无成见,为之欣慰,更需勉益加勉,和衷共济。有厚望焉”;

  

  

  

  然则,李鸿章复奏两疏,虽未尽息援剿之议,但已为曾国荃争取到两个月时间;帮忙帮成这样,怎么也算仁至义尽了。曾国藩非常感激,并以此开导曾国荃,勿以淮军来援为忧:

  

  

  

  “观少泉屡次奏咨信函,似始终不欲来攻金陵,若深知敌军之千辛万苦,不欲分此垂成之功者。诚能如此存心,则过人远矣”[7];

  

  

  

  但是,曾国荃迟迟不能完事,也不是个办法。李鸿章再拖,也就能拖到六月中旬(此时发兵,七月初恰可至南京城下,以应秋节),届时再不来,先不说朝廷诘责,面子也很难看。淮军不来,正是给湘军面子;拖得越久,面子越大。而终于攻不破的话,这些面子就得还给人家,自家的面子还得贴上一些,以至于脸面全无,三军失色。曾国藩前曾谓淮军来援,军功各占一半;其实,淮军真来的话,必将收去大半功劳。道理很简单:炮攻既然以淮军为主,那么,配合炮攻的登城冲锋队必然也是淮军战士――湘军想去抢这个功劳,人家炮火误炸都有可能――这两件大功都落入淮军之手的话,湘军还凭什么封爵领赏?所以,拖到现在,军功奖赏,已经不是分不分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的问题。顶着这样的压力,曾国荃在同治三年的季夏,于炎风烈日、伤亡枕藉之中,对南京发动了最疯狂的攻击。

  

  

  

  城外如此,城内的人们情况如何呢?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元凶”洪秀全就死去了。关于他的死况,有必要交待几句。曾国藩抄送北京以及公开刊布的李秀成供状是这么说的:

  

  

  

  “天王焦急,日日烦躁,即于五月廿七日服毒而亡”;

  

  

  

  李秀成的亲笔手迹却是:

  

  

  

  “天王斯时已病,甚重。此人之病,不食药方,任病任好,不好亦不服药也,是以四月二十一日亡”[8];

  

  

  

  然则,洪秀全是病死,而非自杀。曾国藩作这个手脚有什么用呢?邀功而已。杀敌立功,很有讲究:活捉最上(可以让皇帝享受宣布凌迟处决的快感),手刃次之(要能指明操刀者谁),其次则乱军之中拣得尸身(捻首张宗禹的尸体没找到就一直困扰朝廷[9]),最次则逼迫对方自杀(例如湘军将领李续宾)。如果是病死,那叫受了“冥诛”,军功无与焉。当然,“贼酋”自杀也不能录为己功。但是,自杀都是承受不了压力所致;“贼酋”自杀,自然就表示我方施加的压力够大,我方攻势极为猛烈、极有成效,没功劳也有苦劳。故曾国藩不但更改李秀成供词,事后的报告也要说:

  

  

  

  “洪秀全生前经年不见臣僚,四月二十七日因官军攻急,服毒身死”[10];

  

  

  

  为体现官军攻城卓有成效,曾国藩强迫洪秀全服下一付毒药。当然,洪秀全死前专服“甘露”,未必不算慢性中毒,曾国藩捏慌也不是全无道理。什么是“甘露”呢?李秀成介绍说:

  

  

  

  “惟富豪及兵有食,穷家男妇俱向我求(食)。我亦无法。主又不问此事,奏主云:‘合城无食,男妇死者甚众,恳求降旨,应何筹谋,以安众心。’ 我主降诏云:‘合城俱食甜露,可以养生。’甜露何能养世间之人乎?甜露即地生各物,任人食之,此物天王叫做‘甘露’也。我等朝臣奏云:‘此物不能食。’ 天王云:‘做好,朕先食之。’……天王在宫中润地,自将百草之类制作一团,送出宫来,要合京依行毋违,降诏饬众遵行,各家备食。……先二三年之间,早经出令:各多备甜露,每家要呈缴十担,收入仓中。亦有遵旨送缴者,亦有不从者。天王久在宫中,俱食此物”[11];

  

  

  

  原来,“甘露”就是“地生各物”。看洪秀全的做法:“在宫中润地,自将百草之类制作一团”;似乎还不是一般植物,而是苔藓一类。然则,“甘露”之为物,“露”则有之,“甘”则未必。当此之时,洪天王只说“甜露可以养生”,并以身作则,“宫中俱食此物”;而没说“何不食肉糜”[12]之类的妙语,实在令人于百年之后深深惋惜。

  

  

  

  然而,天王既吃“甘露”,总要讲几句更妙于“肉糜”云云的“天话”。围城期间,李秀成见外援、粮道已绝,建议“让城别走”,出外打游击。其时,西北回军、河南捻军、贵州教军等起义此起彼伏,南京太平军倘能冲破包围,登高一呼,未尝不是应者云集的局面。即在此时,天王说了一段脍炙人口的“天话”:

  

  

  

  “朕奉上帝圣旨、天兄耶苏圣旨下凡,作天下万国独一真主,何惧之有!不用尔奏!政事不由尔理。尔欲出外去、欲在京,任由于尔。朕铁桶江山,尔不扶,有人扶!朕之天兵,多过于水,何惧曾妖者乎!尔怕死,便是会死!”[13];

  

  

  

  言简意赅,酣畅淋漓,无需我再解释。惟“铁桶”二字,尚有讲究;盖天王登天后,太平军将士不慎将此二字移赠曾国荃,称之为“曾铁桶”[14],于是,“江山”不能“铁桶”,终于破碎。可见,“天话”不能乱说,稍不小心就一语成谶,凛之戒之。

  

  

  

  闲话少说。天王言行既已如此,再去讲天京内防守如何严密、士气如何弥坚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还是来看看天京的沦陷吧。钟山之巅的天保城被湘军攻下后,便被架上三组巨炮,自六月一日起,日夜对城轰击。前面说了,湘军的炮是轰不塌城墙的,这么连续不断的轰击,不是浪费弹药么?非也。这是李臣典想出的明轰城墙、暗挖地道的决胜之策。炮子不能破城,但伤人是没问题的;如此日夜不息的轰击,城头便无立足之处,李秀成再要登城玩那看草色、猜地道的游戏便不可能。此外,兵法讲究“多方以误之”,炮兵工作的同时,步兵也不闲着:“各持柴草一束,掷之城下,高与城齐;示将由此登城”。太平军果然中计,“并力严备,不暇他顾”。于是,在炮攻、草攻的掩护下,湘军选了一条“前数月所开、为贼所觉而中废”的地道,连挖十五天,终于挖到城根,并于六月十五日四更,装填炸药完毕。不过,这一夜差点出了大事。

  

  

  

  当时,曾国荃正与李臣典在洞口筹商。李秀成率数百名敢死队员,由太平门出城;同时,几百名穿着湘军军服的突击队员从朝阳门东角出城,一声令下,“持火蛋延烧各炮垒及附近湿芦蒿草”。湘军“久劳之后”,“几为所乘”;几万斤炸药埋在地下,真要被太平军点着了,曾国荃、李秀全这对冤家必然一起毙命于此,此后两军都是群龙无首,真不知事态将如何发展。可惜的是,几百颗“火蛋”徒然化作夏夜里一阵耀眼的烟花,而未能酿成改变历史的轰天巨爆。

  

  

  

  命中注定,这个大爆竹得让曾国荃来放。这是个什么样的爆竹?地道顶部填装火药三万斤,用大石堵住。其间留一小洞,安放引线。引线以数丈粗竹制成,竹内塞入包裹火药的数匹大布。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午后,这个大爆竹被点燃:

  

  

  

  “火始入时,但闻地中隐隐若雷声,约一点钟之久。俄而寂然。众又以为不发矣。忽闻霹雳砰訇,如天崩地坼之声。城垣二十余丈随烟直上,万众瞩目,咸见是城耸入云霄也。大石压下,击人于一二里外,死者数百人”[15];

  

  

  

  吾观好莱坞大片多矣,似此“城垣二十余丈随烟直上”的镜头,倒还未曾见过。这简直就是活生生将城墙炸得脱离城基,不亲临其境,确实难以想象。

  

  

  

  随后,李臣典等八人率队“直冲倒口而入”,天京宣告沦陷。明日,李臣典伤重死。

  

  

  

  黄昏,李秀成护卫幼天王洪福[16]冲出,旋即分散。十九日,李秀成被捕,七月六日,凌迟处死。洪福逃往广德,三月后被捕,凌迟处死。

  

  

  

  湘军大队入城,搜杀焚掠三日。颇为意外的是,风传天京城内“金银如海,百货充盈”,而除了缴获洪秀全在长沙南门外所刻玉玺、金印[17]外,湘军竟一无所获。曾国藩惊叹为“从来罕闻之事”[18],奏闻,中枢本着“逆掳金银,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的高姿态,不再询问。而群言喧哗,说“江宁资货尽入(曾国荃)军中”;洪福下落及逃出太平军的实际数目,又引发沈葆桢、左宗棠“镌讥江南军”;彭玉麟、鲍超等纷纷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故王贻运说:“大功虽成,然军气愤郁惨沮矣”[19]。

  

  

  

  六月二十九日上谕:曾国藩锡封一等侯爵;曾国荃锡封一等伯爵;李臣典锡封一等子爵;萧孚泗锡封一等男爵。咸丰皇帝遗命克复南京者封王的传言终于未能落实。据说,当时中枢讨论封典,认为:“文臣封王,似嫌太骤,且旧制所无;因析而为四,封侯、伯、子、男各一”[20]。

  

  

  

  

  

  

  

  

  

  --------------------------------------------------------------------------------

  

  [1]

  [2]

  

  [3] 或统领数营,如程学启、刘铭传,然此数营自招募至解散俱只听命于一人,视为一营可也。如于中途更换指挥官,绝不可行。参看本书《每闻春风之怒号》一篇。

  

  [4] 最先提出“分统”概念的是胡林翼(见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七十胡林翼《致官使相言立小统领》),初行于李续宜军中。后来被曾国藩借鉴,咸丰十年已经实行,写入营制(《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元年四月十二日《致沅弟》;《曾国藩全集?批札》同治元年十月《批鲍提督禀》)。

  

  [5] 湘军六、七年在江西时,王彗、曾国荃、周凤山等部都避免同处驻扎,否则必生衅端;后来剿捻时,陈国瑞与刘铭传同驻一处,乃至发生陈营挑衅、淮军全歼之的恶性事件,就是无视此种“客观”规律的恶果(参见本书《白云可杀不可留》)。

  

  [6] [7]

  

  [8] 台湾世界书局影印《李秀成亲供手迹》,1963年。此版本由曾国藩曾孙约农提供。内容较世行本多出九千馀字。

  

  [9]

  

  [10]

  

  [11]

  

  [12]

  

  [13]

  

  [14]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同治三年五月十九日“曾铁桶”自注:“贼中呼弟之名”。

  

  [15]

  

  [16] 王贻运《湘军志》:“洪福刻印,姓名下列‘真王’二文。军吏误合二文为‘??’,奏、诏言‘洪福??’者以此”。

  

  [17]

  

  [18] 《曾国藩全集?奏稿》七《洪秀全逆尸验明焚化洪福??下落尚待查明李秀成等已凌迟处死抄送供词汇送并粗筹善后事宜摺》。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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