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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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就是你自己,在你觉得有任何能威胁到你自己的时候,都不要去救别人。
这里所指的威胁应该是指受到人身伤害的威胁,不是将来是否可以说不清楚责任的威。
比如说下水救人自己也可能会溺水,你水性不好就不要下水。
2.要救人的人一定要有相关证书,否则打电话呼救。
这里应该是指你是否有施救的知识,如果施救方式不对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3.在受伤的人清醒地情况下,如果他没有呼救或者拒绝被救,那就不要救他。
老太把家人电话号码告诉了彭和陈,说明她已经接受了救援。
据彭的说法,彭跟去医院是老太的儿子说自己人手不够,要求他去帮忙的。那两百元也是老太的儿子说带的钱不够,找他借的。当然这些话无法证明。
但从一般人心理来说,如果当时就认为是被告的责任,就会要求他支付全部诊疗费,没带钱也要留下某种抵押,而不是其中区区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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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学急救的时候老师是这么说的: 2 第三 字312 2007-09-09 07:43:46
🙂加拿大不同的州这方面的规定应该是不一样的 bluesknight 字320 2007-09-14 01:21:38
🙂这个我同意 一个历史 字100 2007-09-11 00:55:32
🙂我的看法:
🙂南京兄对第二条理解有误 bluesknight 字387 2007-09-14 01:51:40
🙂可能是我意思没表达清楚。 njyd 字184 2007-09-14 03:18:07
🙂就怕以后摔倒了连120也没人敢打 橡树村 字107 2007-09-14 04:06:46
🙂记得刚到美国时,就被提醒不要扶老人过马路,否则出了问题吃不起官司 唵啊吽 字0 2007-09-09 12: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