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彭宇案,只希望我们不要输得更多~ -- 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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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的感情因素是在执行法律的时候。
参考证据是不能以感情为左右的, 不能因为你喜欢他同情他而认为他的证据更可靠。同时判案时也不可以为感情左右,我看他太可怜了,就少判几年吧--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制定法律时,可以考虑社会道德的因素。不过,当法律没有考虑到时,还是要依照法律行事。不能以感情因素道德因素影响法律执行。之后再改法律条文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个案子主要是证据不清,所以,大家不要看到谁顺眼就信了谁。那就是因为感情因素而干扰的判断力。好似好多网民都有这个问题。如果法官也是这样那就问题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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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没看懂人家在说什么 1 看看 字175 2007-09-11 18:30:46
🙂法制不应该完全抛开感情 4 橡树村 字388 2007-09-11 12:21:38
🙂强烈同意,法律无怪乎人情 1 千里烟波 字358 2007-09-11 14:05:52
🙂法律应当客观。
🙂这个案子法官可不客观 1 橡树村 字113 2007-09-11 21:41:44
🙂争议最大的并不是事实不清的问题。 4 njyd 字322 2007-09-11 18:50:25
🙂上次也是同样的推理 1 射手 字292 2007-09-13 08:48:39
🙂这个社会冷漠成这个样子。。。 1 加加米 字100 2007-09-13 09: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