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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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词中了说了,是在人很多的车站。
老太急着上车,肯定会有其他人一起急着上车,国内抢着先上车的情况你大概不会不知道。如果老太是被人撞倒的,最大的可能是要与她上同一辆车的人。
还有老太就不可能自己跌倒?双方都没说就排除了这个可能性?
我对判决书的理解,是法院肯定了彭宇与老太相撞,而不是
他撞人的概率是40%
。法院判赔40%而不是全赔的理由是不能确定是谁撞谁,那么各负50%的责任。以下是我的演义:你们两人相撞已确定,不能确定是谁撞谁,所以双方各有50%的可能性。按理你应赔50%,考虑到你事后参与了救援,态度较好,减去你10%。还有什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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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帖子的以下部分很重要,但又无法证明,可靠性大大打折 胡一刀 字1356 2007-09-11 07:58:39
🙂如果按照这个类似 njyd 字329 2007-09-12 06:25:41
🙂如果你同意这个原则,那么还是彭赔偿 不远攸高 字90 2007-09-12 06:36:29
🙂难道车下只有老太一个人?
🙂前提是车站上没有别的人 肥肥烤猪 字92 2007-09-12 07:03:10
🙂注意陈二春的证词 胡一刀 字430 2007-09-12 22:31:46
🙂公开的陈的证词中并没有说明摔倒时与陈的距离 闲扫落花 字390 2007-09-14 08:30:08
🙂法官对证据的采信角度很不可思议 (改) 10 碎片与记录 字3569 2007-09-11 10: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