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集体领导--争权还是分权? -- 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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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真正的专家来了
谢谢夸奖。
关于政法委这块,早先曾有帖涉及:
另外,从政府角度出发,高层中(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必须有人分管政法。原先是一位国务委员,十六届后政法委升格,国务委员下兼公安部部长。从政法委委员组成看,两高、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部长以及主管军队纪检政法工作的总政治部副主任是当然委员。而与政法委有关的另一个组织中央综治委中,还会有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本质上讲,最高权力归人大,公检负责人及分管政法工作的国务院领导都需经人大批准任命。人大层级抬高也不算意外。当然,只是我的理解。从历史上,政法委副书记可设可不设,设则只设一个。因而,假如仍只设一位副书记,专职的现任政治局委员当然可以,能兼任的公职也只有人大这块了。另外,现实中国社会,党政不可能真正分开,对社会上的事情,党务部门通过政务部门处理工作,是常见的。纪委与监察部其实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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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分工还要专家研究 问天 字407 2007-10-25 16:04:43
🙂假如分管政法工作的国务委员不兼政法委副书记 神仙驴 字82 2007-10-26 07:28:12
🙂真正的专家来了 问天 字450 2007-10-26 09:19:59
🙂只是有兴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