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知识产权制度是不是有利于创新 -- 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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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本质都是要挟公众利益。
这个问题实际上很好解决,就是征财产税。
专利交易,可以效仿股票交易,进行登记。买卖双方竞拍开价要价。由于开价要价差距而不能成交的,就对专利所以者征税财产税。我们讲知识产权,就是财产的所有权。既然是财产,每年缴纳财产税是正常的。按专利所有者者自己开价的价值征税,应该很公平。专利所有者认为他的专利使用每年等赚许多利润,就按那个收入征税,比较合乎市场公平。这样就防止了“钉子户”漫天要价。要价越高,每年缴税越高。而且要用累进税。
中国要保护知识产权,首先要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只要有买方开叫,就得上市,一经上市,就开始计算征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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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 aokrayd 字110 2007-11-18 08:27:10
🙂没有专利的话,知识交流会困难很多 橡树村 字370 2007-11-17 20:56:42
🙂呵呵,我们公司据说当年也是这样 aokrayd 字90 2007-11-18 08:28:22
🙂专利壁垒有如房地产征收中的钉子户
🙂请教: 罗博 字34 2007-11-17 03:15:25
🙂在经济学是“外部性”问题,即私人交易(不交易)的外部影响。 唵啊吽 字107 2007-11-17 03:47:43
🙂对于专利的外部性 罗博 字288 2007-11-17 04:32:56
🙂不对吧 罗博 字387 2007-11-17 0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