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陈冠希事件看香港(二)——法治篇 -- 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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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rule by law,正确的中文不应该叫“依法治国”,而是“以法治国”。而“依法治国”恰恰就是rule of law,也就是法治。
不过后来又想起来,“法治”也不能算最高境界,在中文里,“法治”也许还是含有“以法治国”的意思。
现在最正规的文章,都说是要建立“法制”国家了,当然,同时又说“依法治国”,这两者也许在政府看来是一个含义,就是政府本身也要遵守法律,也处在法律的监督约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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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棋人鲁大耍 字94 2008-02-12 01:41:21
🙂lz文章不错,但最后部分不能赞同 一足无间 字136 2008-02-08 14:27:22
🙂我也不喜欢泛民 1 尼伯龙根·蜗藤 字104 2008-02-09 13:49:07
🙂我发现lz把两个中文的翻译搞错了,这样很容易造成误解
🙂怎么最近得宝概率大幅增加呀 圣雪 字96 2008-02-08 07:20:45
🙂其实真正法治的少之又少 灵烟 字133 2008-02-05 19: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