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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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回家

“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进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

这段开头不错,很想抄来壮壮声势,无奈鲁讯没想到会被借用,因此他写的时候和俺的实际情况有点出入,否则他怎么着还不改上一改.我只好忍痛放弃.

我前年冬天回M州看望以前的房东老太太,从我离开M州到现在,已经11年了.我轻车熟路寻到门口,推门,进去.一切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老太太坐在沙发上正在眉飞色舞地和两位客人聊天.见我走进来,楞住了.脸上是震惊,喜悦,难以置信的表情.

老人家头发又花白了很多.自从老头儿去世以后,她一直自己照料着自己和这个五十多年的大房子.虽然精神仍然不错,举手投足间已经多少带一些老态龙钟了.

我忍住眼泪,趋上前去,努力地笑了一下: ”Mom.”

老太太颤巍巍地站起来,”oh my god…”

亲吻,拥抱,老太太哭了.她拉我坐在她身边,不停地端详我.

我说,我看起来…不同了吧?

老太太笑一笑,是不同了,你现在是个大人了.我也笑,和那两位客人打招呼.

那两位客人总算有机会插嘴.互相问候,致意.然后他们问了一句”你要在这里住几天?什么时候回家去?”

老太太不干了,你们什么意思?这儿就是他家! – 不过他在K州也有个房子罢了.

我给老太太带了一副钻石耳环.老太太高兴了,到晚上戴了和我去她一个儿子家吃晚饭.我开她的大林肯.她的另外几个子女,还有我以前的大学校长,也都赶了过去.

我到美国后在M州落脚,读书,一住三年,住在老太太家里—那时候老头还在.老头老太太有11个子女,都各自成家搬出去了,偌大的三层楼房只有他们老两口相依为命.

偶的入住给他们带来了一点惊喜(自作多情,汗).老太太给了我一个房间,告诉我每个星期她会来换床单,收拾衣服, 我要做的只是把穿过的衣服扔到篮子里就可以了.吃饭和他们一起,一般是老太太做饭,后来我偶然也做那么一次两次,换换口味.

吃饭是非常大的挑战.从豆浆油条馒头大饼到黄油面包生菜凉水的难度不亚于写一篇博士毕业论文.我最初三个月的印象,除了语言,时差以外,就是饥饿.怎么吃都吃不饱.我可以吃两三个人的量,仍然觉得肚子里空空如也.文化震撼传统震撼,都没有饮食那么直接地震撼到偶的胃部.非常难过.以至于我不得不偶尔煮一包泡面来勉强让自己有一点饱的感觉.最接受不了的是,美国人喝冷水,而且还是在冰箱里冻了一天的冷水,似乎仍然不够冷,再加点冰块进去.我年轻当然没事,他们那么大年纪怎么受得了?这给我带来的决不仅仅是震惊.可是他们喝了似乎也不肚痛.

老头老太太对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当外人.他们要求我每天晚饭后和他们聊一会天.这给我带来巨大的压力.我宁可帮他们收拾屋子,洗碗,或者躲在房间里看书,也不想拿我的中国英语来糟蹋他们的耳朵.可是他们坚持.我第一次和他们聊天的时候简直就是上了刑场.各位看帖的如果想感受感受的话,就想想你们第一次演讲是什么感觉吧.可是他们似乎能从我磕磕碰碰的英语里判断出我的意思,我似乎也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当然一大半时间是猜测或者不停地”pardon?”而且人家特地说得非常慢.在我快要晕倒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可以休息了,并且宣布偶的英语非常的excellent.我脸皮向来极厚,这次也毫不例外地认为人家说的是实话,所以以后我就主动来约他们聊天了.老头老太太经常在聊天的过程中打断我,给我纠正语法,发音,等等.我谈我的校园生活,我父母如何对我无计可施,我在他们家如何地吃不饱.他们谈M州的天气,他们的恋爱史,他们的子女.往往话匣子打开直到深夜.我直到离开M州以后才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他们对我破碎的中国英语是多么的耐心.那段宝贵的日子让我受益终身.

我到M州的时候是冬天.那个地方雪很大,经常一夜起来,汽车都被雪整个埋了起来.我还没有倒完时差,起非常早,常常三四点钟在一楼的大厅里幽灵一般徘徊.这时候我就会拿一把铲子去除雪.他们家门口到马路大概有20米的距离.我经常要铲半个到一个小时.然后老太太会夸我是”wonderful 羊蛮”并大肆烹饪来犒赏我.虽然我还是一样的吃不饱.

老头家里有个枪柜,小口径大口径瞄准镜步枪猎枪一字排开,十分壮观.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呆若木鸡,口水直流.老头非常慷慨,开锁,给了偶一支小口径,说这把枪是你的了,你可以再选一支,但是只能玩.玩厌了送回来,我再给你换一把.并且告诉我子弹在什么地方.我比老头的法制观念要强的多,问他在后院里开枪,会不会被警察抓起来严刑拷打?老头说你尽管折腾,警察来了由我对付.我心惊胆颤地在后院打了几发小口径子弹,借口寒冷难当,逃进屋里.以后再不曾打过.现在想来我似乎是对的.

老头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猎.M州有猎鹿季节,每年买一张许可证,可以打一头鹿.他年年去打,从未空手回来过,现在年纪大了,不弹此道矣.可是他的儿子们颇有父风,每到猎鹿季节就跑回来长枪短炮地武装一番,携妻带友,呼啸而去.其时邻居猎得大鹿一头,角极长,挂上红绸缎放在马路旁边炫耀.老头两个儿子看在眼里,说那算什么了,我们起码带两头这么大的回来,然后问我要不要同去?我说不去,第二天还要上课.他们说那好吧,我们会把鹿角锯下来给你.我于是很期待.老头一边摇头,一边说,他的儿子们虽然英勇,但是和他一比,就是一群笨蛋,不信你看着,他们一根鹿毛都带不回来.我很狐疑.果然两天以后他们两个搭别人的车回来了,自己的车早就不知去向,拖枪拽棒地进了门,衣服上全是泥,就在门厅里脱下来往地毯上一扔,各自抓一瓶啤酒,裹一床毛毯,窝到沙发里把电视机打开,一声不吭,更不和老头老太太打招呼.老太太一边骂,一边把他们衣服扔到洗衣机里.老头向我做个鬼脸,提高嗓门问他们:你们打的鹿呢?他们哼一声,不回答.那么,你们老婆呢?那两位没好气地说”shoot them!” 又过了一天,两个美女黑着脸开着他们的卡车回来了.一番恶战.

后来邻居把鹿角锯下来送了给我.鹿肉味道一般,或许跟如何烹饪也有关系,我想.

我一直以为老头对枪有兴趣是因为他打过猎.后来才知道,老头年轻的时候是海军陆战队的机枪手,1952年随联合国军驻扎在仁川.

(待续)

通宝推:三笑,不感冒,思炎,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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