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韩毓海这篇与吴稼祥论战的文章《论民粹主义问题及其他》实属近期罕见 -- 细脖大头鬼
无论是“新左”还是“自由派”都不是铁板一块。
所谓“新左”里有毛派,有号称更接近西方“自由左派(60年代以后的新左)的,也有国家主义派(或许这派的比例相对大些?我在下面提到新左比较有市场,主要指这一派),很多基本观点并不一致。
“自由派”就更复杂:按有些的说法,这些人都是私有化改革的吹鼓手,资本家的代言人吧?但谢韬这样鼓吹社会民主党道路的,还有秦晖这样反对“掌勺者独占大锅饭”,多年来一直主张注意社会的公平公正的,似乎也被划在“自由主义分子”里?貌似里面还有一帮基督教徒,维权律师,甚至忙乎救治爱滋病的?
比较流行的一个“标志”似乎是反不反现在的党:反的算自由派,挺的算新左派。抛开这么说是不是有借助政治力量整对手的嫌疑;构成新左重要部分的毛派(认为现在的党变修了),和自由派里肯定改革,主张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改革的,哪一派更“反党”呢?
所以,这些分派斗争有多少意义我是有怀疑的,可能还是谈具体问题更好。
谈到“理想主义”,呵呵,帖一段旧文,是某“右派”写的,可能算是他心中的理想吧。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298633
方鲁滨逊一人之独居荒岛也,无所谓自由与否。
见星期五而为二人焉,使二人互不隶属而路视之,各保其权利不相侵,则“消极自由”在焉。
使鲁执刀奴役之,则鲁滨逊主也,星期五奴也,此反自由之奴隶岛也。
今鲁滨逊既奴使星期五矣,于此主奴之外而有第三人至,使其人亦喜为主为奴,则固无自由可言。若夫此第三人仅以消极自由自限,自不欲为主奴,而视彼主奴为路人,漠然置之,不思夺鲁滨逊之刃解星期五之厄,则彼甲今日可奴使彼乙矣,安知明日不更奴役此丙哉!是消极自由不可仅得,所谓三个和尚无自由也。若第三人起而与鲁争,是为他人争自由而险将及己。此第三人者,利他主义者也,积极自由者也。无此积极自由,则并消极自由而不存。以此积极自由律人,欲使人皆利他焉,人皆忘我焉,则“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复堕奴役之阱矣。是故此第三人者,必以积极自由律己,而为他人争消极自由也。必以利他利众之心,而为众谋人各自利之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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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草纹 字97 2008-05-03 08:48:52
🙂可笑的是,因为左翼在中国缺乏创造性。 1 细脖大头鬼 字156 2008-05-03 08:54:37
🙂建国后,知识阶层 1 草纹 字146 2008-05-03 09:12:21
🙂现在的“派系”,这东西很难界定的
🙂用反不反现在的党作“标志”恐怕是不成立的 采诗 字162 2008-05-03 19:57:08
🙂这是网上文章里借来的标签 1 海天 字471 2008-05-03 20:22:06
🙂Pat pat :) 贴标签固然不妥,比狂热的自我标榜强啊 1 细脖大头鬼 字93 2008-05-03 20:42:08
🙂【讨论】 牧川 字78 2008-05-03 05: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