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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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红钻的确涉嫌诽谤,虽然不构成犯罪但造成了名誉损失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因该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一个问题是拘留可以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而不是司法机关,这样行政权力过大,但并不影响对本案的具体内容)
法律上对案件的处理依据的是调查所得出的事实,红钻如果给出那个“工作人员”的名字,而且警方确定那个人给她说了这样的话,那么红钻不应该会受到处罚。但红钻拒绝给出,那么按法律逻辑就是红钻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散布有损他人名誉和政府名誉的言论。受到处罚是必然的。
其实这是一个老话题了,个人究竟应不应该对其发表的言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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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不考虑南方,就事论事的话,法律上 小木 字278 2008-06-18 12:37:08
🙂就目前的法律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警察现在也面临很大压力的。 4 陈郢客 字1776 2008-06-18 12:56:57
🙂其实传谣、信谣都是很难界定的 牛铃 字287 2008-06-18 14:26:57
🙂人民日报、CCTV可信度最高,老百姓都知道。。。 9 大大的熊 字185 2008-06-18 16:31:01
😜先花,再回复 4 爱乐之狐 字942 2008-06-18 12: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