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首先,决不是质疑楼主对于“事实”的描述有任何错误。虽然我不很清楚整个事件,不过,楼主引用多处文章的链接,对事件的过程描述应该是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偏差的。
不过,正因为如此,才凸显出文章的特点来,那就是反复追问到底别人的言论背后的动机、企图。^_^
文章一涉及到这种“动机”、“企图”等等的追问,实际上,就是问:屁股坐在哪一边的问题了。
这就是不仅仅在文革时期,甚至上溯到中国历史的多次政治斗争都是如此表演。不管行动上的正确还是错误,斗争直指就是背后的“用心”。反正就是指责对方用心险恶,居心不良。这种证明对方道德问题,从而打倒对方的方式,真是太有传统了。在文革时期,当然追问的就是“阶级感情”。现在,换成了“是不是爱国”、“是不是爱政府”。^_^,换汤不换药。
所以,楼主如此长篇大论,其实,就是一句话:长平,你的屁股究竟坐在哪一边?!
如果在“警察、政府 vs 红钻帝国”两者中选一样的话,我也站在后者的那边。锄强扶弱嘛,也是有传统的。^_^
红钻帝国事件的情况,我是这么看的。
1、是否涉嫌违法。
警察动用治安管理条例处理“谣言”的理由,就是扰乱公共秩序。网上发帖,即使是造谣,是否足以造成扰乱公共秩序,这是一个法律上没有明确解释的地方。我倾向于网络发帖,没有造成实际上的社会动乱,不算扰乱社会秩序。当然,这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在没有明确法律解释前,警察的执法理由,仅仅是商场老板的投诉,不应该适用。商场老板可以以个人利益受损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2、报纸大张旗鼓追问警察的执法,实际上,就是迫使警方和政府对于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做出明确反应。这是一件事关所有网民利益的问题,当然应该而且必然会引起大家的注意。报纸在这个方向发力,那是民心所向。从事件发生后网民的强烈反应,就可以看出这点。有多少发帖的网民仅仅是关心红钻帝国一个人的命运呢?更多的是关心包括自己在内的网民究竟在网络上的言论界限在哪里。而警察释放红钻帝国,这只涉及红钻帝国本人和警方执法结果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了。无论是拘留5天,还是判刑5年,一旦定性了“网络言论虚假即可定罪”的话,究竟刑期多长,已经没有本质差异。何况红钻帝国本人拒绝继续报道她个人的处境。我觉得,报纸在这个问题上低调,恰恰是尊重事件本人的意愿,在没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上,保护个人隐私。
3、动机论。
追问媒体和个人的“动机”如何,其实是一件比较无谓的事情。本来每个人,甚至每一个社会个体、团体之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动机”。每一个人都天然地认为自己动机纯良,反对自己的人动机险恶。一个社会的包容性,不是体现在大家都持有同一种动机,恰恰是包容不同动机的人在相同的规则下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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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我的,这是他们的. 河蚌 字71 2008-06-21 18:44:52
🙂花一个 雪里蕻 字60 2008-06-21 01:37:20
🙂花送陈MM的精神---事理考据,务实求真! 龙鳞甲 字40 2008-06-21 00:51:48
🙂颇有文革笔法的遗风
🙂您这逻辑分析,或者说没有逻辑分析,屁股坐哪边哪边减分。 2 不悱不发 字569 2008-06-21 17:16:57
🙂老鸹落在猪身上 2 何恤之 字906 2008-06-21 23:42:59
🙂真人露相啦!JY的外衣不要了? 好吧,总算还有1花1草以蔽体. 4 不悱不发 字618 2008-06-21 23:00:41
🙂我没看出这篇文章在讨论“动机”阿 蒲将军 字161 2008-06-21 03: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