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红钻事件与言论自由补论。 --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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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言论自由的好例子,银座,警方,政府的宣传部门,错误更大,也有更多改进余地。
至于红钻,或者说公民,需要知道的是短信和网络,不再像口口相传的谣言,还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赌咒发誓,甚至下跪,都不是好办法,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制度,更加有效。
除了别有用心之外,很多时候谣言的产生就是因为信息不充分条件下的推理,当然可能错误,但也可能正确,禁止传谣和信息公开应当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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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大眼 字219 2008-06-28 05:50:40
🙂大眼兄,我们不约而同啊!呵呵 龙鳞甲 字22 2008-06-28 06:27:19
🙂握手 大眼 字0 2008-06-28 06:57:20
🙂支持一个,从错误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途径来说,红钻
🙂说2点不同意见。 2 一个秤砣 字303 2008-06-27 15:21:18
🙂“红钻”必须至少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她在撒谎 3 不打不相识 字1523 2008-06-27 20:51:38
🙂花:我们还在吃老本。一言难尽的毛泽东。 1 桥上 字0 2008-06-28 04:56:09
🙂红钻好像不止是撒谎吧? 雷声 字116 2008-06-27 23: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