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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立在新闻发布会内容翔尽真实的基础上,瓮安事件流程推测 -- 故园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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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如果我是一个母亲,为了孩子我什么都有可能做,尤其孩子被这样冤枉

尤其如果有人冤屈我的孩子,使得我的孩子明明无辜却要隔三岔五被警察找去谈话,左邻右舍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孩子并且传说孩子强奸了人或者看着别人强奸朋友,我不确定那时候我是否能控制住怒火,不找人去揍那家自己逼死女儿还要妄图毁了我孩子一生、要我的孩子陪葬的混蛋。不但如此,既然三次尸检证明我孩子是冤屈的,那家混蛋话是怎么吐出来的就怎么吃回去,如果我懂得用法律武器,我就要向法院起诉那家混蛋毁坏我孩子名誉权。如果那家混蛋当时要我赔偿50w,那我就反过来要他们赔偿50w,并且一定要他们上门赔礼道歉并且登报致意。凭什么,凭什么我孩子就这样被你们想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管不好自己女儿就找别人麻烦?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尤其没有做错什么的孩子。你觉得谁能忍受自己的孩子被这样糟践?你可以么?

至于说殴打,说实话这也就是建立在李树芬屈死的基础上李叔叔被殴打看起来像是有什么内幕。不管哪个城市,每天发生的打架斗殴少了么?不涉及李树芬是否屈死的话题的话,假设现在抓到了殴打者,按律应该怎么处理?没打出人命,如果我没弄错最多拘留了事。而根据对警察的采访记录,李家在李叔叔同警察张某推搡过一回之后也有亲友团上场以高跟鞋追打张某以致张某头破血流,并且之后投诉令张某被停职反省。第一回动手是双方都有问题,警察态度粗暴,李叔叔回答也太轻佻。那么第二次,算不算袭警?袭警又应该怎么处理?说起来,投诉是发生在张某第二次被亲友团追打之后而非之前,李家原可以直接投诉不必先打张某再投诉,那就完全符合程序正义了,为什么顺序颠倒过来呢?李家似乎也不是纯洁小绵羊那么省油的灯啊。

至于说成不成比例,我倒是看到李家接受了希望之声、香港某电视台等等媒体的采访,却没有人去采访王、陈、刘三家。他们也是当事人,三个孩子作为在场者的声音更需要被倾听以辨别真相,也更能同李家及警方的声音相互印证。即使出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采访王娇,也可以采访已经成年的刘某陈某。但他们的声音呢,不是更被忽视了吗?这是作为被诬告者来说更大的不公平。至于为什么,是不能还是不为,那就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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