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今风细雨话经济(6)群和时代 -- 鼎革
所谓自由雇佣原则实际上就是合同自由原则在劳动力市场的表现。
也就是说,自由雇佣原则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建立在平等互利,自由自愿的基础上。德国民商法说:契约是一种灵活的工具,它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新的目标。它也是自由经济不可或缺的一个特征。它使私人企业成为可能,并鼓励人们负责任地建立经济关系。如果没有市场主体自由意志的汇合,交易关系便不会产生,合同也不会存在。
所以,从法理上说不存在好的或坏的,正确的或错误的自由雇佣原则,只有有效的或无效的自由雇佣原则。
对以上平等互利自由自愿原则的违反(比如说合同中隐含的欺诈条款),会导致合同失效,也会导致自由雇佣原则的失效。
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一书中指出:契约的安排体现了一种正义,契约的原则就是“作为公平的正义”,它正是构成了一个组织良好的人类联合的基本条件。
EPL妨碍了合同地执行(人为增加解雇工人的成本,也就人为增加了有工作的人的RENT),很可能会导致自由雇佣原则失效。
雇佣保护反而导致了工人整体利益的下降,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这是因为雇佣保护只是保护已经受雇佣的内部人(INSIDER),而不关注失业者(OUTSIDER)的利益所致。
以后我们聊工人的集体行动时,就会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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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同疑 蒲将军 字0 2008-07-07 18:44:13
🙂既然工人不愿被解雇,而雇主强行解雇 纪琮 字178 2008-07-07 05:42:52
🙂我理解是雇佣是一种合同 1 蒲将军 字437 2008-07-07 18:36:55
🙂你说的是对的。
🙂提问 齐眉 字256 2008-07-09 21:10:10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平等互利自由 2 纪琮 字538 2008-07-09 05:49:27
🙂南非可能就是一个例子 2 橡树村 字746 2008-07-07 05:35:05
🙂村长的例子太贴切了。 1 鼎革 字212 2008-07-08 07: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