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袭警案初审 -- wydy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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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是那六个被害的警察,不是上海市警方,上海市警方是国家执法机关,不具有生命权,不可能作为杀人犯罪的对象。
照你这么推谁是受害人,那么由于上海警方是中国执法机关的一部分,执法机关又是整个中国国家机器的一部分,那么由于本案被害人是中国国家机器,所以,本案根本就不能由中国法院去审理,让火星人去审理比较合适。
另外,那两名律师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犯罪嫌疑人认可的,不是法庭指定的,你要抗议,找YJ抗议比较合适。
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杨佳将继续聘请这两位律师为其辩护。之前杨佳书面委托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之后,两位律师赴北京会见了杨佳母亲,其表示“经再三考虑,希望你们作为我儿子杨佳的辩护人”。当杨佳见到母亲亲笔签署聘请两位律师的书面材料后,随即签名表示同意,还办妥了所有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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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作为犯罪嫌疑人按法律被剥夺了自由,其中也包括他的言论自由。 菜肉面 字43 2008-07-28 10:58:21
🙂我发现嚷嚷程序正义的法盲居多 3 猪头笨笨 字322 2008-07-28 19:00:51
🙂这个连接你自己看更合适 菜肉面 字145 2008-07-30 07:24:36
🙂法盲就是法盲,什么是受害人都搞不清楚
🙂你说得不错,法盲就是法盲. 菜肉面 字143 2008-07-31 05:36:12
🙂呵呵,这些人不是法盲,不过借机炒作倒是真的 猪头笨笨 字1036 2008-07-31 10:44:32
🙂几点错误 frnkl 字151 2008-07-30 13:11:27
🙂请参加普法教育:"限制人身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关系 菜肉面 字52 2008-07-28 19: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