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三鹿事件之我见 -- r33300
本来想让这个帖子沉下去的,可是既然被揪住不放,那就再罗嗦几句。
按照批评我的人的意思,我在当初已经知道“内情”的情况下漠然置之就已经不对;不仅如此,我还在我的文章后面“要求”别人“从自己做起,抖出了一大套和谐社会的理论“,摆足了姿态。更进一步的,我竟然还”和蔼的嘱咐别人,那些还有一星半点良心的普通人,不要闹了,要理解三鹿“
我想这有点曲解我的意思了,我不是三鹿的受益人,我只是在阐述了我自己的经历后试图提出一个我认为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者说是喊了喊口号吧)。
“中国人,从自己做起“,这里当然要包括我自己,过去没有做到并不代表我将来一定做不到。你说我煽情,说我喊口号我都认,但是说我不配喊这个口号我就不认了。难道非要我这么说”朋友们,从自己做起吧;至于我自己,我要面壁思过,重新做人“? 在你们眼里,我是一个犯过错误的人,所以不配,是这个逻辑吗?
那么我这么问你们,作为受过最起码成人教育的人,我相信你们对于盗版之于知识产权的危害性一定是很了解的,请问你们有没有看过盗版,或者在你知道的亲朋好友中有没有人看过?你在看过或者知道有人看过的情况下又做了些什么?如果你坚决地抵制了盗版,我对于你发自内心地万分钦佩。但是如果你没有坚持原则,按照上面的逻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是否也不配来这里对我进行指指点点呢?不要告诉我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事儿,五十步和一百步毕竟没有差得那么远。
我的帖子可能有逻辑上的缺陷,也可能在论述上不够严谨,但是说我没有达到“做人最底限度的要求”,这个我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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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 r33300 字16 2008-09-25 09:41:43
🙂一定要给您送朵花,并且认为不必申辩。 7 上课犯睏 字1046 2008-09-20 10:14:25
🙂多谢! r33300 字86 2008-09-20 20:23:56
🙂申辩两句
🙂我第一次读到 3 海豚 字1121 2008-09-21 02:19:53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您以前穷,买不起正版。 田仲明 字475 2008-09-25 09:33:03
🙂别申辩了 四处张望 字131 2008-09-21 00:55:43
🙂都是哥们,短信不发了,直接回贴。 1 路人 字284 2008-09-17 2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