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文摘】寻找新文明秩序与儒家德治民主(一) -- 黄钟大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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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德治之于法治之必要
对于法治,德治仍然是必要的。
首先,道德是法的基础。法律不应与基本道德准则相抵触。这是防止恶法出现的最重要条件,也是制定善法的依据。
其次,法治的局限。
法条无法穷尽人类的行为。犯罪发生在法条之前。这个事情,实质上决定了,法律本身无法确保民主政治,市场经济自身正常运作。法律必须要由人来执行。人的因素,是法治中最关键的因素。而人的培养,是需要德的。
理想的情况下,德治,不是要颁布道德准则,仅仅颁布八荣八耻之类就完事。而是“润物细无声”,建立社会的道德体系,使得社会道德体系与法治相互促进。
法治无德,必废;国家无德,必亡。秦国先例在此。
通过道德体系促进法治的做法,无论叫什么也好,总归是借重道德来治国,德治,还是一个比较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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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从来就无德,何来德治? 观望者 字1648 2008-10-27 11:31:47
🙂儒家自独尊儒术以后就是个唯心的学说 bqsc 字62 2008-10-28 01:53:12
🙂这里的“唯心”是何谓? 黄钟大吕 字110 2008-10-28 10:58:08
🙂呵呵,兄台消消气,听我慢慢道来 之 德治
🙂什么是德治, 观望者 字725 2008-10-27 21:45:58
🙂感觉兄台谈论儒家的心态有待商榷 1 黄钟大吕 字194 2008-10-28 10:45:35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观望者 字0 2008-10-28 11:18:42
🙂呵呵,兄台消消气,听我慢慢道来 之 儒家之德 黄钟大吕 字430 2008-10-27 12: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