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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芮传明--论古代民间教团之变(一)ZT -- 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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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芮传明--论古代民间教团之变(三)ZT

如果说,专制统治者亲自从事的形形色色宗教性活动推动和鼓励了淫祀的发展,从而为民间教团提供了充分的意识形态基础,那么,专制统治者对于普通大众切身利益的漠视,就会大大助长民间教团的发展以及与官方的对立:民众在得不到官方的关怀和保护的情况下,将被迫求助于其取代者――自治组织;而最能给予广大弱者以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关怀的,莫过于民间教团了。这即是在专制政体下,必然产生民间教团并导致民变的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原因。

南宋时,江南地区盛行的“吃菜事魔”信仰被官方认定为“妖邪”,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则知这类群体最初是民众迫于艰难的生活才组建的。绍兴四年(1134)五月,王居正在一份奏章中谈及此事:

伏见两浙州县有吃菜事魔之俗。方腊以前,法禁尚宽,而事魔之俗犹未至于甚炽。方腊之后,法禁愈严,而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州县之吏,平居坐视,一切不问则已;间有贪功或畏事者,稍踪迹之,则一方之地,流血积尸,至于庐舍、积聚、山林、鸡犬之属,焚烧杀掠,靡有孑遗。自方腊之平,至今十馀年间,不幸而死者,不知几千万人矣。……

臣闻事魔者,每乡或村有一二桀黠,谓之魔头。尽录其乡村之人姓氏名字,相与谊盟,为事魔之党。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盖不肉食则费省,故易足;同党则相亲,相亲故相恤,而事易济。臣以谓此先王导其民,使相亲相友相助之意;而甘淡薄,务节俭,有古淳朴之风。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以是为政,乃为魔头者窃取,以瞽惑其党,使皆归德于魔,于是从而附益之,以邪僻害教之说。民愚无知,谓吾从魔之言,事魔之道,而食易足,事易济也,故以魔头之说为皆可信,而争趋归之。此所以法禁愈严而愈不可胜禁。 [32]

显而易见,一旦加入这一群体,便能获得“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的好处;由于“同党则相亲,相亲故相恤,而事易济”,则还有办理任何事情都比较容易的莫大优点。这本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为是政”,于是乎,“魔头”窃取此权,而“瞽惑其党”,使得广大民众“皆归德于魔”,“从而附益之”,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了。可悲的是,执政者不仅并未认识到这一浅显的道理,却一再地发布禁令,肆意加大镇压力度,结果导致“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

在专制社会中,凡属较大规模的教团变乱,几乎都与民众之经济生活极度恶化关系密切,而统治者对于这种恶劣的生活环境则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

先看东汉末年张角“太平道”的黄巾暴动。郎中张钧在给灵帝的上书中将黄巾起事原因揭示得很清楚:“是时,让、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为中常侍,封侯贵宠,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黄巾既作,盗贼糜沸,郎中中山张钧上书曰:‘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人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宜斩十常侍,县头南郊,以谢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须师旅,而大寇自消。’” [33]

次看东晋时孙恩的“五斗米道”暴动。孙恩因其叔父孙泰遭到诛杀而逃亡于海岛后,之所以得以东山再起,是借了元显残酷欺压百姓,从而失尽民心的大好机会:“元显纵暴吴会,百姓不安,恩因其骚动,自海攻上虞,杀县令,因袭会稽,害内史王凝之,有众数万。于是会稽谢嫘、吴郡陆??、吴兴丘?贰⒁逍诵碓手?、临海周胄、永嘉张永及东阳、新安等凡八郡,一时俱起,杀长吏以应之,旬日之中,众数十万。” [34] 元显“性苛刻,生杀自己,法顺屡谏,不纳。又发东土诸郡免奴为客者,号曰‘乐属’,移置京师,以充兵役。东土嚣然,人不堪命,天下苦之矣。” [35] 显然,孙恩之反实由当地统治者的极端腐败导致。

再看方腊起义。他所借助的教团,官方或斥之为“妖贼”,或责之为“左道”,而此即当时颇为盛行的“吃菜事魔”信仰。此例所揭示的“官逼民反”实质极其清楚――政府对方腊的漆园剥削得十分厉害;中央朝廷的“花石纲”又搞得民怨鼎沸。《容斋逸史》的一段话足以说明问题:

(方)腊有漆园,造作局屡酷取之,腊怨而未敢发。会花石纲之扰,遂因民不忍,阴取贫乏游手之徒,赈恤结纳之。众心既归,乃椎牛酾酒,召恶少之尤者百馀人。……腊涕泣曰:“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料取,无锱珠遗。夫天生?A民,树之司牧,本以养民也。乃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无愠乎?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甲兵花石,靡费之外,岁贿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二虏得此,益轻中国,岁岁侵扰不已,朝廷奉之不敢废,宰相以为安边之长策也。独吾民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食不可得。诸群以为何如?”皆愤愤曰:“惟命!”……遂部署其众千馀人,以诛朱?椅?名,见官吏、公使人,皆杀之。民方苦于侵渔,果所在响应,数日有众十万。遂连陷郡县数十,众殆百万。四方大震。 [36]

更以元末白莲教徒的“红巾”暴动为例。至正十一年(1351),在颍州和栾城等地爆发了以刘福通、韩山童等人为首的武装起义,声势浩大,历时久长,前后达十五年。这场暴动也肇始于当局的恶劣统治:征调数十万民夫开凿黄河,却苛待他们,导致“河夫多怨”。韩山童等遂利用这一形势而举事:

韩山童等因挟诈,阴凿石人,止开一眼,镌其背曰:“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预当开河道埋之。掘者得之,遂相为惊诧而谋乱。是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人物贫富不均,多乐从乱。曾不旬月,从之者殆数万人。……当时贫者从乱如归。朝廷发师诛之,虽擒获而乱阶成矣。 [37]

人们“多乐从乱”,特别是“贫者从乱如归”,原因在于有法不依、贫富不均、劳役繁重、物价腾贵等等“人祸”。明代王世贞对此作深刻剖析道:

近睹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求,罪以情免。台宪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复富。庙堂以为虑,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后数十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途,哀苦声闻于天下。不幸小民,误中妖术,不解其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困苦,聚为烧香之党。根蟠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38]

  如果说,以上数例足以表明,统治者造成的恶劣环境是引发教团变乱的重要原因,那么,统治者极不明智的处理手段,则也是激化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以明朝初期唐赛儿作乱为例。唐赛儿率领的徒众,主要活动于明成叠在位期间。她是山东蒲台人,长期在胶东益都、安丘、即墨、寿光等地从事迷信传播活动,颇具人望。后于永乐十八年(1420)起事,声势甚大。官方派兵镇压,虽然击垮其主力,但唐赛儿却最终得以脱逃,始终未被捕获。 [39] 若仔细分析,这一事件本来完全可以避免。非官方资料记载其事始末云:

永乐中,山东民妇唐赛儿夫死,唐墓祭回,经山麓,见石罅露出石匣角。唐发视之,中藏宝剑妖书,唐取书究习,遂通晓诸术。剑亦神物,唐能用之。因削发为尼,以其教施于村里,悉验,民翕然从之。欲衣食财货百物,随须以术运致。初亦无大志,事冗浩阔,妖徒转盛至数万,官捕之,唐遂称反。 [40]

显然,唐赛儿起初只是利用“法术”骗取愚夫愚妇的钱财而已,根本无意于造反。但是,官方却反应过度,派兵捕捉她,她迫于无奈,只能“称反”了。

又有清初顺治二年(1645)朔州所谓的“善友会”暴乱,本属信奉某种信仰的普通乡民,却惨遭官方屠杀,遂被说成“以妖术作怪”的“贼兵”,竟被大军围剿。而巡抚张鸣骏则向皇帝揭露事实真相:

……该臣看得,蒋家峪等数村,乡愚持斋事佛,其来久矣,未常有他心。自奸弁王守志张告民之示,而“善友”之祸起。始则借端酷诈,继而纵兵抢杀。初以一家,而延数家,因而一村,而延数村。彼乡民者,谁无家室,谁无姓命?相聚负山,迫于不得已,为逃生之计耳。有何形迹,而指之为妖也!乃以事发难收,遂为一网打尽之谋。虚张其事,诬造口供,捏送传帖,欲以兴两镇之师,而灭千人之口。及至当官面质,前情尽归乌有。…… [41]

这些“妖贼”原来不过是“持斋事佛”的“乡愚”,由于“奸弁”(奸猾的驻军将领)的借故敲诈、纵兵抢、杀,才激成民变;官军为怕“事发难收”,却索性杀人灭口。“官逼民反”的过程,彰彰然也。

如果说,上述两例还多少体现了官方对于民间教团的“过敏”或“过度反应”,即在开初时并非有意识地制造事端、扩大事态,那么,下例所言南京刘天叙的“造反”事件,就纯粹是地方官为了邀功而锻造的莫大冤狱了:

  丙午年(即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引者)冬至,南京百官,俱当诣孝陵上香。兵部忽传城外有反贼万馀人,乘上陵杀众官,据城僭号。随闭九门,禁民毋得出入,合城汹惧。次日,擒得四十九人,付应天狱,为首者即刘天叙也。内外守备会鞫,拟磔者七人,馀皆斩。是时句容道无行人,长江中行舟绝且三日矣。

而其实刘天叙者,凤阳人,与其党三人,抬一小佛像,历各乡村募化得下法多少钱米及鞋线之类。至南京,妄言有法术,能画地地陷,指天天开,且知人三世事,纳银若干者,来生为指挥等官。有一妇人,器于陌上,呼而视之曰:“来生当为后妃。”遂携与俱去。卫军陈继学感其说,留馆于家,礼为师,请受业焉。不可,固请,则曰:“宜斋戒择日方可。”如是者数四,陈逼之愈急。刘窘甚,乃谬曰:“南中当有奇变,天地昏黑者四十九日,此际大乱,相杀且尽,各宜躲过,何暇试法。”盖借此将乘间逃逸也。

陈得其语,即首之武操江丰城侯李某,李遣人告之内守备太监邢隆、外守备抚宁侯朱某、兵部尚书孙桦,俱会集守备府,既内惧且色动,并陈继学执之,攘以为功。丰城侯忿甚来争,拒不纳,更轶迹张大其事,陈兵出入,谓俄顷间发觉逆党,定此大难,封侯不足道。其实天叙等不过趁食下贱,而四十馀又皆卖菜磨面人也。 [42]

  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有一场历时九年,范围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的白莲教团大起义。统治者们恨之入骨,称之为“教匪”,大力围剿。但是,这却是典型的“官逼民反”案例,朝臣谷际岐的疏文清楚地揭示了这场大动荡的真实因果:

  教匪滋扰,始于湖北宜都聂杰人,实自武昌府同知常丹葵苛虐逼迫而起。当教匪齐麟等正法于襄阳,匪徒各皆敛辑,常丹葵素以虐民喜事为能,乾隆六十年,委查宜都县境,吓诈富家无算,赤贫者按名取结,纳钱释放。少得供据,立与惨刑,至以铁钉钉人壁上,或铁锤排击多人。情介疑似,则解省城,每船载一二百人,饥寒就毙,浮尸于江。殁狱中者,亦无棺敛。聂杰人号首富,屡索不厌,村党结连拒捕。宜昌镇总兵突入遇害,由是宜都、枝江两县同变。襄阳之齐王氏、姚之富,长阳之覃加耀、张正谟等,闻风并起,遂延及河南、陕西。

此臣所闻官逼民反之最先最甚者也。臣思教匪之在今日,自应尽党枭磔。而其始犹是百数十年安居乐业人民,何求何憾,甘心弃身家、捐性命,铤而走险耶?臣闻贼当流窜时,犹哭念皇帝天恩,殊无一言怨及朝廷。向使地方官仰体皇仁,察教于平日,抚弭于临时,何至如此?臣为此奏,固为官吏指事声罪,亦欲使万祀子孙知我朝无叛民,而后见恩德入人,天道人心,协应长久,昭昭不爽也。 [43]

“向使地方官仰体皇仁,察教于平日,抚弭于临时,何至如此?”此语最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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