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与著名穆斯林学者史维安先生对话记录 -- 镭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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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难道这
只要史先生不违反法律,不破坏民族团结,不干涉他人的宗教信仰,那么不管他想什么,说什么,写什么,都是他的自由,不过,也都只代表他的个人意见。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公民只要遵守现行法律,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了,国内的穆斯林,也不是以教法来判决的。因此,史先生的某些观点,等于空谈,毫无影响力。
另外,从对话中可见,史先生似乎只同意让镭射兄在“中国穆斯林”和天涯这两个论坛发表此对话,并未答应在西西河公布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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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史维安,你是谁? 9 江城孤舟 字2568 2008-11-15 23:06:16
😂这厮是不是相当洪秀全啊?! 凤城 字30 2009-11-09 03:13:59
🙂难道这 flyfeather 字28 2008-11-17 20:34:0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和出版自由
🙂这篇文章是刘保罗写的,他是一个基督徒 1 镭射 字172 2008-11-15 23:39:26
🙂这个我还是支持江城孤舟 2 沫水若水 字38 2009-07-22 20:26:10
🙂我们认为,您应该先注明史维安先生的背景 13 江城孤舟 字326 2008-11-15 23:49:19
🙂著名学者是穆斯林封的 5 呆鹅 字539 2009-11-11 07: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