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陇 南 事件的一些新消息, 出自艾未未的博客 -- 蓝蚊子
美国民众显然是在以违法行为对抗政府不合其利益的法律。而且最终获得了成功。如果你看过《燃情岁月》的话想必应该对其中贩运私酒的描述有一些印象。
政府以法律或行政行为侵犯人民利益,人民如果正规渠道得不到补偿,则必然以违法行为对应之。小则是“群体事件”,大则是革命,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的一种博弈。即使以法治民主著称的美国,历史上这种博弈也屡见不鲜。
需要注意的是,相对小范围的群体事件并非革命,中国目前的群体事件一般遵循了
矛盾积累-〉地方政府压制-〉正常渠道得不到解决-〉群体事件爆发-〉更高一级政府干预的模式。
这种模式与其说是革命,还不如说是民众与地方政府的一种博弈。我也同样不认为革命是解决当前中国问题的好办法。只要中央政府在扮演地方政府与民众矛盾仲裁者角色的时候,还能坚持一个大致公正的立场,这种“群体事件”反而会加强而非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某种意义上目前中央政府与美国的最高法院具有相似的地位。
我倒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以目前地方政府执法司法权力集于一身的状况,如果地方政府侵害民众利益而群众信访行政诉讼等手段失效的时候,仍然遵循你的“法制”原则不以非法形式抗争,你觉得地方政府侵犯其民众权益会更肆无忌惮呢还是有所收敛?
最后一点是关于黑奴,法制本身并不天然的需要规定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主体的权利,因此奴隶社会也可以是法制社会,这是我为什么说要求被统治者片面接受法制可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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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和法制 1 猪头笨笨 字752 2008-11-24 17:26:34
🙂你这个观点并不罕见 史节 字599 2008-11-27 07:11:18
🙂要是县官是个亲民的主会有这种事情吗? superma 字132 2008-11-27 17:53:18
🙂不知道你怎么看待美国禁酒令的历史
🙂我从不认为20年代的美国有啥民主精神可言 石棱 字0 2008-12-10 14:13:44
🙂你说的民主精神是奴隶服从精神的同义词吧? 猪头笨笨 字351 2008-12-10 22:26:15
🙂非常遗憾 没有国王的法律就不会有民主诞生 石棱 字466 2008-12-11 04:48:09
🙂像回忆般延伸~ bot 字0 2008-12-11 22: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