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其实我的心情也是矛盾的。将心比心地讲,完全从个人利益的立场出发,希望得到的补偿甚至是收益最大,是完全正常的心理。
但是,个人利益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我想,这是除了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以外,任何人都不会反对的一个基本原则。
我也考虑过动拆迁和钉子户的问题,有的时候确实比较矛盾,一方面是看到许多对“强拆”甚至是“暴力拆迁”的“血泪控诉”,一方面如果撇开了单方面的叙述,尽可能中立地看待和分析,又会发现很多事情似乎并不简单。
所以在对待此类问题的时候,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区别对待:
就像我前面说的,对于纯粹的商业性开发,比如,有一个老板看中了我家的地皮,要买下来造一个夜总会,这个我会理直气壮地和他谈价钱的,谈不拢就当钉子户喽。对于这种钉子户,我在感情和立场上都是偏向的。
而对于诸如市政动迁之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动迁,我不支持当钉子户,对此类钉子户较少同情。比如造地铁,造高铁,这是件好事情,现在因为钉子户,导致工期延误了,导致成本增加了,这种公共工程用的大头是财政拨款,我是纳税人,理论上多花的钱就有我的一份,我凭什么为钉子户买单呢?
有人说,可以绕道嘛。我知道国外甚至国内都要绕道的先例,但这样的先例似乎在非常看重私人财产的西方国家,也不是绝对的,“风雨可进,唯国王不可进”的故事固然其来有自,但并非可以无条件复制的。
何况,还是涉及到前面的问题,工程绕道,可能涉及极大地增加成本,还是得由其他纳税人为钉子户买单。从这个意义上讲,钉子户是为了一己之利,侵害了其他大多数人的利益。
还有一种情况是本身是商业开发,但背后却又涉及着公共利益的拆迁,比如重庆最牛钉子户,这块地皮今后好像是用来开商场的,但背景是当地的旧城改造。这种情况我也不是很支持钉子户,从后来了解的情况看,当时给最牛钉子户的补偿已经相当不错了,这家还是搞出了这么一出最牛钉子户的闹剧,我对这家人没什么同情。
其实关键问题仍然在于补偿,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都是正常的,但现实中谁都认为自己的要价和出价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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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煮怎么就吓唬人了? 2 yhz 字297 2008-12-30 08:02:40
🙂那你说该怎么定义呢:) 月树 字16 2008-12-30 05:05:23
🙂别定义这个恶心的“公共利益”就行了 巡河夜叉 字0 2008-12-30 06:21:41
🙂我也实话实说吧,你的心情我是理解的
🙂支持你。反对“巡河夜叉”的观点。 rtf0 字0 2008-12-30 17:48:04
🙂你这么说话没有依据 3 常识主义者 字422 2008-12-29 22:57:19
🙂呵呵,这个事情不好说 6 laska 字228 2008-12-29 05:02:15
🙂我在网易上找到了关于这件事情的新闻 4 laska 字307 2008-12-28 08: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