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摔死你个王八蛋. -- 独狼
这件事吧,我也喊个好先,谁让中国老百姓都嫉恶如仇呢,对这种有确实证据抓现行而被修理的,作为一个旁观的老百姓,我没有同情心。但楼主穿着警服代表国家行使私人暴力的行为确实不对,法制国家都有法律规定不可私刑逼供或虐囚,这是有理由的。不谈人权,谈谈另一方面,假设两个情况:一是路过的不知情的平民看到这个行为,会怎么理解,对国家暴力机关的公正性会产生如何的怀疑?二是旁边不知情的警员看到这个行为后会对他日后的执法行为产生如何的影响? 在一个社会中,任何个人的行为都会对整体环境产生影响,你的行为的前因后果不可能让所有人清楚,所以必然会向两个方向产生放大反应,对于了解的人来说,那是替天行道,安慰忠良,对于不了解的人,就可能起到扩散暴力的作用。同样是执法机关,法院宣判后,昭告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了,就可以一枪毙了,而你就不行。再谈一点,暴力行为对执法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在过去几十年内一向被中国忽略,为什么西方的警察定期要进行心理辅导?谈一个小例子,我们那小地方的派出所,前任所长是个退伍军人,嫉恶如仇,碰到犯事的,一概皮鞭警棍斥候,结果有一天一个自控力差的小字辈,把一个还没有证据的嫌疑人用背带绑在大梁上打,结果我就不说了。所长的“正义行为”和小警员的“不正义行为”之间到底有何联系?就我所知这种行为在10年前的中国的执法机关,尤其是地方上,是很普遍的,孙志刚事件就是这种风气的直接后果,现在公安部三令五申强调依法执法也是这种情况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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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感觉再不好也比受害者一家要好得多 25 高子山 字2870 2009-02-06 02:44:31
🙂法律不外乎人情 4 无事忙 字14 2009-02-06 01:27:12
😁左右互博 14 西洋镜 字975 2009-02-05 23:08:32
🙂del
🙂孙可不是警察打的! 1 单兵武器 字89 2010-01-03 18:02:26
🙂多谢您的回复 4 西洋镜 字549 2009-02-06 09:48:11
🙂不好意识,跟错贴了,没有和西洋镜兄抬杠之意。 2 二胡 字0 2009-02-06 11:29:57
😁老兄太客气了。 1 西洋镜 字0 2009-02-06 11: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