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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井底观天原创】大国游戏,发帖者的一些说明 -- 金口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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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花开花落(之三十二)

花开花落(之三十二)

2008-09-15 13:09:09

六十三

现在有种很时髦的说法,就是把现在中国的现状与大唐盛世相比,不光是中国人这样说,连西方人和日本人都开始谈论这个议题。那么现在中国社会和政府的运作到底和唐朝,有哪些相似,哪些不同呢?

一个最主要的相似点是中央政府的集体领导和集体负责制。唐朝实行的宰相制度在中国政治史上,都是非常独特和优秀的。中国历来的国家机构,通常是政府组织系统混乱,政出多门,机关虚设,官冗吏杂,抢权推责,最后导致国无主宰,地方割据。而每朝每代都试图解决这些问题,解决得好的话,就出现了这样之治,那样中兴,但最后却没有彻底解决问题,一劳永逸,就使中国历史上总是出现一个两三百年的兴而衰,治而乱的重复。

自从秦始皇帝统一中国后,关于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就是一个最主要的争论。当时廷尉李斯力排众议,舌战群官,对那些腐儒提议以秦始皇诸子,仿照周制到各地封国为王,从而控制这些边远地区的提议大力反对。李斯认为,周封诸侯并未能防止天下混乱,主张实行郡县制,来维护国家的统一。有趣的是,当看到封侯无望的六国旧贵族,后来就发动了反秦起义,导致郡县制的秦朝,很快短命,比之分封诸侯的周朝的几百年,真是自惭形秽。

秦朝的政治制度基本是三级,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中的郡和县。既然不能以诸侯作为地方上的领袖,改为由中央政府派出的官员,就面临着两个大问题:一是如何任人唯贤唯能,提拔适当的人选担任地方郡县的官员;二是如何对这些官员进行监督,尤其是在古代交通不发达,信息传递慢,天高皇帝远的情况下,考察地方官的政绩,扬善惩恶,防止地方势力坐大,都是需要在制度上的考量。

秦朝的做法是,中央政府的最高官员是三公,除了处理政务的宰相,和军务的太尉,就是监察官员为主要功能的御史。这时的御史和后来的不同,地位极高,享受副宰相(即今天的副总理)的待遇。在官员的选拔上,则采用选拔的方式,在各类人才中和低级吏员中提拔。

汉朝基本在制度上采取了秦朝制度,虽然不得不照顾起来造反的各路王孙,恢复的封国制,就形成了郡国并行的双轨制度。当时的汉朝下属大致54个郡,但在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只有15个,其余39个则是由分封的诸侯王国管辖。在15个郡里,实行了郡县制,但就没有在诸侯王国里推行。当时的15个由中央政府管辖的区域是大致围绕首都长安的河东郡,河南郡,河内郡,云中郡,广汉郡,南阳郡,汉中郡,南郡,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上郡,上党郡,和内史郡。这些郡大致是今天的陕西,四川,河南,山西一带,但其他地区,如山东,河北,在汉高祖刘邦除去了异姓王后,分封的9位刘姓王燕、代、齐、赵、梁、楚、吴、淮南、长沙,则拱卫着京都,其土地大致为前六国的封地,其面积和人口都大大超过了中央政府的规模。当初因为血缘关系,这些诸侯还没有造成干弱枝强的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吕后专权,到文帝时地方势力羽翼渐丰,导致了中央政府和地方势力的冲突。

六十四

汉景帝即位后,则采纳了晁错的削藩策,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方法,将诸侯大国分散,比如将齐王一国,分成了7个小国。当然这个做法最后就导致了7王之乱,当时领头叛乱的吴王,其属地包括今天的江南富足之地,盛产铜(可以铸币,好似今天的货币发行权),和盐这个基本民生物资(好似今天的石油)经济富足,可以不征民税,得到人民的一致拥护,可以和中央政府叫板。这种地方势力强于中央政府的情形,到了汉武帝时候,才彻底扭转了过来,可以说如果不是强藩被削,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威,使国家变成了干强枝茂,汉朝是无法在军事上和强大的匈奴对抗。

而唐朝最后的衰亡,即是源于中央政府权威丧失,地方节度使坐大。虽然没有了王爷的虚名,但那些节度使和汉代的诸王在权力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的现象在清朝时,就是康熙皇帝削三藩的成功,带来了康雍乾之治。而在同治中兴后,依赖于地方势力如曾国藩集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为一身的救急方案以应付太平天国起义,就摧毁了传统上将这几个权力严格分开的惯例,最终导致了北洋军阀的兴起,和1949年中国再次恢复中央政府权威之前的军阀混战。

1949年后新中国成立,以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为主体,解决了地方割据的局面,但就造成了地方自主性被限制而一抓就死,导致了各地经济发展的停滞。毛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也看到了必须扩大地方的权力,给予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当然中国的中央和地方如何分权问题,本来就是一个几千年都未能解决的大问题,不光牵涉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治权力,还涉及中央各职能部门在地方上的利益冲突,和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的利益博弈。

即使在地方上,不同的省份之间,同一省份的城市和地区,县之间,都有同样的分权和利益分配问题。毛泽东自己也承认当时的领导人们,对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的关系,缺乏经验,和想法不成熟。

在建国初期,中央政府采取了大区制度,即以刚开始各野战军占领的地盘,成立军政一体的区域政府。这个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全国各地百废待兴,各地政府行政人才极度缺乏,中央政府对各地的具体条件了解较少,必须依赖第二级的领导力量,发动主导性和积极性,稳定局势,和发展经济。

当时的大区域分为东北区,西北区,华北区,西南区,中南区和华东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确实存在着区域经济的联系和融合。但如果将其以政府行政体制固定下来,自然就会对中央集权体系增加多一层结构,而导致中央权力的继续衰弱。而且增加的政府的中间机构,自然就会造成中央政府对基层政府情况的不了解,而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对中央大员和钦差大臣在视察民情上的忽悠,对地方舆论的捂盖子,以防备民怨上达,最终就会形成一个“上梁正,中梁平,下梁歪,底梁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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