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宝圆明园鼠首、兔首之命运如何,路在何方 -- 吴承骏
以下是刘律师的博客:
http://beijingliuyang.blog.sohu.com/110442223.html
但想不到一大早深圳的电话把我吵醒了,赞助人欲言又止,犹豫不决的口气,让我顿时清醒过来!我感觉好像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他告诉我,几位朋友喝早茶,刚刚谈完诉讼追索圆明园铜兽首的事:
“那个教授说打官司根本行不通,什么原告也不对,法律也不对!刘律师,我们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没有把握就不要拿去做试验品了吧。你知道我连名都不让讲出来。我可是无私帮助你的呀!”
不管我怎么解释,那边仍是不大相信,咕咕哝哝的挂下电话而去。
公民言论自由,无论如何我也是个公民吧?新闻1+1似乎少了点什么。怎么独独把我减来下。因此,我觉的1+1节目应该进行改革开放。
因此,我现在的栏目叫做:(新闻1+1忘了1),请大家细细看来。
王云霞教授也称是熟人了,在一个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我们曾是同堂发言,按照中国人见面就是朋友的说法,我们已是朋友。因此朋友之间,争论几句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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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本身没这么大价值,主要是感情 2 吴承骏 字110 2009-02-18 15:46:33
🙂花钱回购,不如 1 立秋 字78 2009-02-18 00:34:42
🙂最好自己送回来,嘿嘿 吴承骏 字0 2009-02-18 15:55:15
🙂法律专家提意见了,赞助人打退堂鼓了,刘律师生气了
🙂谢谢你提出这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2 平天下 字137 2009-02-17 01:12:45
🙂就算找好律师,我认为打官司也不是个好办法 吴承骏 字0 2009-02-17 18:06:13
🙂中国政府应该发一个声明: 桥上 字98 2009-02-16 23:54:33
🙂又是一场闹剧 3 平天下 字5524 2009-02-16 23: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