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敢问路在何方——德、奥会是中、台的未来吗? -- 楚云留
以阁下所言,我算是见识了网络愤青。
先说汉奸,说句“尖阁列岛”就是汉奸。是汉奸就要枪毙。阁下真是铁笔判生死,丰简自由人啊。想当年,大汉奸汪兆铭的老婆陈璧君还要被法庭审判后始以汉奸罪定刑,到了阁下处,肆无忌惮痛快得很啊。还是那句老话,帽子我不要,敬谢不敏,原话奉还。
台办说台独,都懂得听其言观其行。阁下仅以言定刑,还要枪毙,直追历代暴君,当是风采无量,威风八面。
至于中、台一词,只要不是白痴,都知道是为省略。而我的本意如何,你没问,上来就扣帽子,砸砖头。请问,真正想讨论的人会如此所为吗?
况且,阁下所言之前提就是荒谬的——“你就要遵从大多数华人的约定俗成的语境”。阁下能够代表大多数华人?阁下统计过大多数华人怎么说么?阁下莫非做了问卷调查么?既然“美中台”成为常用俗语,怎么不见“美陆台”了?“美陆台”也说得过去嘛,这个时候也是并列嘛,还没有用顿号。嘿嘿,阁下怎么不发文去白宫或中南海投诉呢?想来,台湾那边阁下是不会了,或是不屑。
汉语自然没发展到随个人怎么定义就怎么定义的地步。可问题在于,省略是省略,定义是定义,此乃最基本的语言学道理。阁下国文学得不好,可以虚心请教。不学无术然后胡乱咬人,恐非明智之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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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标题,对楼主表示万分同情 10 秦之夏 字1679 2009-03-22 02:37:28
🙂敬谢不敏,原话奉还。 楚云留 字730 2009-03-22 10:19:27
🙂我不想敲打lz了,再下去性质就严重了 8 秦之夏 字899 2009-03-22 21:17:03
🙂哈哈。陈璧君还要上法庭受审
🙂哈哈,看了lz的回帖,发现我真的无聊了 7 秦之夏 字1911 2009-03-23 06:37:26
🙂说的好,花。 wxmang的书童甲 字0 2009-03-22 22:44:12
🙂不知所云,大陆要收回台湾,不是不能的问题,是时间和方式吧 做回自己 字0 2009-03-22 01:03:47
🙂对岸好像不读鲁迅……对岸读鲁迅的时候就真统一了…… 蚂蚁不爱搬家 字210 2009-03-18 09: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