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性别的一点经历和感想 -- 南方有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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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刑法课,说到强奸罪,便有类似于您老师的这样的理论,大意是被害人诱惑致罪----我当时就觉得这是那些心理相对猥琐的男性的主张:然道花要因为自己的美丽而为被采摘负责么?这是什么逻辑!
因此想到文化版江城兄、丁大讨论血禁忌的文章了,那些个思想的遗毒依然以其变种流传在我们这号称开明的社会:不然您的同学何以需要投河?----不由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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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嘉木是个美女。。。 大德 字0 2009-04-06 19:02:35
🙂真真好文 王小棉她妈 字0 2009-04-06 18:50:41
🙂这篇文章值得这么多花 3 端娘 字229 2009-04-06 18:48:48
🙂很有同感
🙂成长的烦恼。growing pain.呵呵 1 投入 字219 2009-04-06 18:40:25
🙂花顶好帖! 履虎尾 字0 2009-04-06 17:04:31
🙂花 3 溪友 字795 2009-04-06 14:35:51
🙂花谢,呵呵 1 南方有嘉木 字459 2009-04-07 1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