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五星级酒店的卡拉OK包厢里(上) -- 裙裾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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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会尊重她的选择,如果那真是她自愿的话,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转身离开,并祝她好运。
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说同情,谁应该被同情?同情标准是什么?站在不同的位置,我想被同情的人会不一样吧?
如果是我母亲,更是无话可说,如果那是她自愿的,不仅要尊重,而且要支持,我要说的就是:“你是我的亲人,你做什么都是对的。”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道路,你可以劝说,可以影响,但没有权利用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来judge别人的生活方式。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这是我所信奉。
如果那些人真的是自愿从事性服务行业,同情她们有时候往往不过是自我感觉太良好的一种错觉。有时候,我觉得同情往往是人的虚荣心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写这些,其实并不是完全针对你那篇文章,只是有感而发罢了。当然以上论述只适合自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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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对呀,有些同学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裙裾飘飘 字152 2004-07-16 05:36:33
😂这完全是两码事嘛 jlanu 字32 2004-07-16 19:56:41
😠你在这里偷换概念!尊重是不能产生于双重标准之下的。 裙裾飘飘 字880 2004-07-17 17:58:01
🙂呵呵,如果我女友决定从事性服务行业,我会很伤心
🙂del CC-SCI 字0 2004-07-17 19:27:05
🙂如果首先连起码的尊重都不给予,那还能谈得上其他的么? jlanu 字0 2004-07-16 00:17:21
☹️前些日子网上有人将我们IT人和文文这类女士相比,结论是我们还不如人家 Highway 字138 2004-07-06 16:19:53
😄老轧,你怎么同情也要争一争,赫赫 浣笔晾月 字84 2004-07-06 1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