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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当现实比卡那安得斯之板更两难时——再复煮酒正熟兄 -- 黑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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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当现实比卡那安得斯之板更两难时——再复煮酒正熟兄

本来已经不想遂某些人的心意,继续帮着炒作某话题,但煮酒兄既然有问,不敢不复。试略再分说几句。

又:酒兄的私心偶也有,所以就发新贴了^^

最近看到一个已经在中国法律界中鼎鼎大名了二十多年的案例(该案发生于八十年代)。这个案件的事实本身并不复杂,甚至是“太清晰了”,以至于困扰了法律界整整一代人。该案中多处关键细节如此巧合的同时发生了小概率事件,从而造成了连理论假设题目中都非常少见的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两难困境。以下为文摘的相关案情介绍。

……………………我是转换镜头的分割线…………………

  被告人李某,女,31岁,某县委干部。因下乡工作于某日傍晚骑自行车返城,路遇一男子张甲企图对其施行强奸,李某在反抗的过程中将张甲打昏,并赶快骑车去报案。李某经过最近的一村庄时,见有一户人家亮着灯,由于受到惊吓,加之天已黄昏,便投奔该家请求过夜。该农户家中当时只有一老太太叶某和女儿张丙二人。李某向叶某说明遭遇后,老太太深表同情,做饭菜给李某并安排其女儿张丙陪宿,住在西房(这家是独门独院,院落很小且比较偏僻)。

  深夜。张甲从外归来,叶某告知一女青年借宿的情况,张甲从其母处得知傍晚欲强奸的人就睡在自己家中,听后十分惊慌,担心第二天被告发,遂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叶某将李某和女儿张丙各自所睡的位置告诉张甲,并要张甲进去时不要点灯,以免惊醒李某,这样就可以趁李某熟睡之机将其杀害。事实上,李某因傍晚受到惊吓而不能马上入睡,对母子俩的谈话内容听得清清楚楚。鉴于当时已无其他方法逃脱,遂急中生智,与正熟睡的张丙换了个睡觉的位置。张甲摸黑进屋后,用菜刀朝李某原先睡觉的位置连砍数刀,结果将其妹妹砍死。李某趁张甲和叶某抬尸外出之机,骑车去县公安局报案。

事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李某,对于应如何判决,引起了法学界激烈争辩李某行为是否适用紧急避险权,以及紧急避险权的界限应在哪里。

摘录者补:实际中,最后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成立。随后……就是法学界内部二十多年不休的激烈争论,每每提起此案检法学就一起为解释而头疼。法学界对此案定性的争讨,详细请见附文。

……………………我是拉回镜头的分割线…………………

孤身女子野外受袭——侥幸得脱夜宿客舍——竟投匪家上天无路——贼起杀心入地无门——李代桃僵大难不死——官法炉炉玉石俱焚。生活啊,永远会有比戏剧更加巧合,然而,生活不是戏剧,不能在卸下化妆或是步出剧院的同时,也将冲突、矛盾和困惑一并卸下,它无从逃避,甚至无从拖延,无论如何作为还是根本不作为,归根到底,都只是人们面临抉择时做出的一种选择。

毫无疑问,上案中的李某不是英雄,如英雄者,当舍生而取义,她更不是菩提,如菩提者,当割肉而饲鹰,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当死亡逼近而无处可逃时,她害怕了,做出了一切她可能做出的最后挣扎。敢问酒兄,抚心自问你我与李某易地而处,甘心引颈待戮乎?又敢问,追根溯源,论是道非,张丙之死,罪魁祸首难道是李某而非其兄、其母?

二十年前夏末之事,直白的讲,如果有人说当年的运动,到了绝食阶段后,目标主要还只是要求反腐败反特权,或仍只是要求“整朝纲、清君侧”,那就是在厚着脸皮说假话了。而某个政治运动到了要夺取政权的这一步,实际上,就已经一种“革命”或“叛乱”了,套用浅显的法律语言,就是政府有理由认为,已经发生了需要予以阻止的正在进行中的现实危险。酒兄也承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最后派遣军队镇压本身并无大错。所以那晚的悲剧,解肉剖骨,我们其实也完全可以把它看作是政府最后无奈的使用了紧急避险权(或者说是相当于紧急避险权的自我防卫权),甚至可以说,至少从事后看,其行动产生的实际长远后果明显有利于国家和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也就是说不同于该案中的李某,当年政府的行为,至少到目前为止,确实可以明确无误的断定,符合避险对象上要以较小的利益换取较大的利益的关键要素。

不过,这并不是说我认为那次动乱中政府完全没错、没有责任,不仅正如酒兄所说的,赵系人马开始也确是当时政府的一部分(直到赵公开去广场表示支持学生,之后他们可说是自动切割和被切割出去了),而且事情最后闹成那样的结局收场,政府光是一个让局势完全失控的责任,就是绝不可能推开其时前后之执政大为失败的断言的。问题是,关于这点,不仅外国讲、国民讲,就是政府当初重新控制局势后,也其实很快就下了“罪已诏”的。对于这些他们应该负起的责任,我,及观大多数与我有相似立场的朋友,在历次相关的讨论中,也从来没有替其开脱或否认过。

但我认为,面对社会和他人,任何人或组织至多只应对,他们在客观条件允许下的确可能实现,却因自己的主观因素而没有实现,因而所造成的损失或伤害而承担责任,除此之外,即使再有更多损害,亦不能强求其为之负责。以上换用比较狭义和简单的说法,就是不能以神仙圣贤的标准作为他人行为及格与否的标准。

所以我其实一直主张和强调的是:在当年这种极其容易带入感情因素,且有人一直在故意利用死者煸情,制造冲动情绪的复杂事件背景中,分析作为强力者和胜利者的政府的责任时,我们尤其必须要平静下来,仅以事实且以全部(已知)事实为根据,才能分清政府的行为中,哪些是人为失误或故意而为造成的,哪些则是事实上别无其它选择的,而哪些又是谁也无力阻止的不可抗力。而对于后二者,则当顺先贤所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宽容以待之。

正如在文初所转载的案例中,可以指责、断言李某有错甚至有罪,但无论如何,却没有真正站得住脚的理由,可以用“如果李某不换床张丙就绝对不会死”的推断,以及张丙又是此案最明显的受害者的理由,将李某上升定性为此案中最为丧失人性、直接导致惨剧发生的首犯、主犯,而当年大多数时候,政府实际正恰恰处于类似的困境之中。酒兄前文之中,有批评政府不能防微杜渐,于风波初起之时就及时将之扼杀于萌芽的意思。吾等事后观之,若能扼其于初起之时,相对实际结局,自然为佳,然……请酒兄平心思量,在学生以哀悼某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平聚集于广场时,难道便能以防微杜渐之名,遣一队军警披头盖脑乱打一通的将之赶回校园?其能塞天下悠悠之口乎?

其后之事,往往亦然。国际大环境、国内小环境,非是虚语饰词,真时也、势也。退一步说,即使那次能在初起时即立以强力压下,也不过是暂时的成功而已。以当时举国上下隐伏的诸种矛盾压力,已经到了必然要爆发的地步,除非有极大的奇迹,否则类似的风暴总是要吹起的。不知酒兄的年纪,我当年恰是已经略晓世事了,直白的说,当时我对学生对运动也是百分百的支持,之后心中亦曾愤怒于政府之所为。直到几年后,苏联解体才给了我当头一棒,然后苏东诸新记民主国家令人瞠目结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准大倒退,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为此大唱赞歌的诸方精英的表现,才让我明白,原来不止是那十年里才会有人唱“宁要XX的草,不要XX的苗”。多年观闻,与我这种心路甚有相同者也颇众,斗胆推思,当年社会上下潜伏的思变、思急变的压力可以从中略为管窥一斑。所以,在没有依靠真实的反面教训打退当时全社会都迷漫着的近于无限崇拜西方制度,迷信唯有急速全盘西化才是中国唯一出路的思潮前,真的很难避免在政府与体制内外反对派和他们拉拢的部分人民之间发生一场规模大、涉及面广、激烈程度高的冲突、对决。

因此,在我看来,把没有能阻止事态不断扩大和恶化的主要责任判定给政府,虽从较狭隘的观察角度看——仅仅沿着事件实际发生的那几个月的经过线性反溯——是似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以执政者的力量,确还能在早期以较小的代价就把事态强压下去;但从较宽广的观察角度看——在当年的所有尘埃已经基本都落定的如今,回过头从那个时代的整个时间和空间是鸟瞰——则会无奈的得出结论:暂时的压制根本不能解决问题,相反只可能会使矛盾和压力在下次以更加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事实上,在部分程度上可以说,正是由于84和87时发生的事件,都既没有让压力充分渲泄,也没有能解决产生压力的任何根源,才导致几年后总爆发时的冲击力如此之大,破坏力如此之强。

至于酒兄批评政府之前没有做好应付社会失去控制时的预案,没能培训好足够的专业镇暴人员,配备好足够的镇暴器材,所以亦为大罪。此说我也甚觉不然。理由非常简单:任何时候,任何政府(或其它任何组织)的人力物力相对于它们的目标,永远是不足的,如果处于不发达或危机状态,必然更是严重不足的。所以肯定要根据各种需求的缓急和轻重进行优先排序。比如说,三大汽车公司对美国有没有意义?显然有意义,但为什么美国政府不愿向救助华尔街大银行大金融机构那样,放言死保到底?无它,米国今年财政年度的赤字预计是1.75万亿刀也。二十年前,国朝即使如帝都魔都二城,全国繁华无出其右者,医用针头尚不能仅限一次性使用,粮票依然在全国大行其道,外汇存底不过区区几十亿美元,相较周边诸多一隅之地亦瞠目其后远矣……,公共资源窘迫至此,民生发展急切至此,而此前数十年并无多少事例可资证明,国内有急建一支强大的镇暴专用力量之必要,若执政当局仍腾挪拼凑巨款,非编养数万此等人马不可,窃以为,虽然确实配不上什么“高瞻远嘱”,但也不当得“不负责任”四字评语。

至于说这是不是一种刻舟求剑式的思维。我认为,不能仅从事后已知的情况推断事先的准备是否合适、充足,因为我们都知道,至今为止,人类对于未来的预测是需要建立在对于历史先例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基础上,才能具有比较可信、有用的指导意义。而基本脱离历史经验,主要依靠个人直觉等主观推断出的“科学家”“社会学家”之预言,我们也是经常能在各种媒体看到的,其等的应验机率如何,酒兄必也了然。何况至少到目前为止,人类在任何领域积累的知识、经验以及教训,即使全都能正确运用也尚不足以保证预测必然准确。这再举一例:1975年,中国地震界成功预测到了海城大地震,一举震惊了全世界,由于预报近乎完全准确无误,而且有理论作为指导,人们一度乐观的认为,人类终于掌握了地震的秘密,但是,转过年来,就是毫无准备的唐山大地震。显然从事后看,根据海城地震的经验预测唐山地震可以说是刻舟求剑的思维,但,在海城之后唐山之前,难道决定用海城经验作为今后地震预报工作主要指导方法的专家们罪无可恕?因此,地震局就应该要对唐山地震的惨剧负起最大的责任?想酒兄必不以为然,可证之自然科学尚且如此,何况不可捉摸之人类社会起伏变化呢?

如今说到唐山,不能不想起汶川。去年的五一二让举国同悲,也都对有豆腐渣工程造成伤亡的报道最为愤怒到了极点。但即使震区没有一座建筑偷工减料,我们心里实际也清楚,大多数遇难者恐怕还是难以幸免。毕竟造成八万同胞遇难的主要原因,还是相对于这次特大地震,川西的建筑物本身的抗震强度便不足,城镇乡村防地质灾害措施亦不足。

建筑物抗震强度和城镇预防地质灾害措施不足,这是不是政府的责任?严格的说,确实是。但即使有人得到了时光机,返回了过去,并拿出大量震后总结得到的资料数据(当然不会是地震准确时间和时光穿梭本身,那说了更只会被当成是在恶作剧甚或煸动恐慌),他(们)就能说服震区把新旧建筑物要么都废弃,要么都大幅提高抗震标准吗?不能。原因很简单,震区不可能拿出或募集到那么多资源,也不可能用一句“也许会”让无数人无限期搬进窝棚风餐露宿。那他(们)又能说服震区把危险区域人民都迁走吗?还是不能。除了同样不可能指望震区有如此财力外,在没有亲眼亲身经历过悲剧之前,人民重土难迁的观念和缺乏合适安置去处更是客观条件上难以逾越的拦路虎。正是因为全社会都明白,这种“责任”的性质与豆腐渣工程根本不同,并不是仅有单方面主观意愿就能克服的困难,所以老百姓才在坚求对后者的建造和监督环节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要穷追不舍的同时,大度的宽容了前者。虽偶也有人在这些问题上企图大作文章,却也始终掀不起什么风浪来。请恕在下无礼,但望酒兄思之,当年,如今,这其中的道理是不是如一,对待之态度亦是不是当如一。

文至此处,本应该就此住笔了,然吾尚有余意,虽知画蛇添足,亦不能罢之。酒兄必知,其中毫无涉及兄台之意。

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如即使汶川之难这等国殇,亦有人黑了良心要恶意利用。而二十年来喋喋不休当年事者,观其等多年的言行,不必诛心而问,其意只在悼念死难,还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各人心中也是自有分较的。然而有一点却是彻彻底底、明明白白的:今天中国的利益,可在于纠缠此事?!建国近六十年,可以说以此事时为最险,然执政党在一时的急惊暴怒过后,也很快隐去“暴乱”的用词而婉曰其为“风波”,其中原因可以今上名言一语而道之,“不折腾”是也。然而有些人却以为,那是证明了政府因罪恶滔天而心虚气短,证明了他们有行三世复仇之大义,更证明了它是一张无往而不胜的神主王牌,所以他们一定要坚持不懈的永远高举高打。于是,找到188个人名(也许将来还会更多一些)就是证明了事件几天后就宣布已知有数百名学生和市民死亡的政府一直在掩盖事实真相;于是,政府派遣军队入城平息首都内已经发展成全社会性暴力反政府行动的骚乱,就成了天地不容、违逆人伦的原罪;于是,据说十几万武装到牙齿,被完全解除和自我解除了使用武力限制的恶魔大军“疯狂的”在一个拥有上千万人口的巨型城市内“到处杀戮”,用了一天一夜,“竟可怕的大屠杀”了几百人……断谳生硬、荒谬而强横的真是连罗织经的作者都要自愧不如。

二十年前,一群自封最有良心的精英们在用凭空描绘的美丽大饼拉拢了无数学生和市民们追随他们到图穷匕现之时,最后对学生和市民们说“你们上,政府不敢动真的”,然后躲在了一边,在尘埃落定时,他们踏着死者的血,施施然拿了绿卡和美元。二十年后,同样自封良心的一些人,打着几乎同样的旗号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几乎同样的说词,在这些已经熟悉了二十年的曲调奏鸣中,我眼前仿佛看见了一片太过真实的幻景——在一排挂着“民X”“自X”“人X”“普XXX”招牌下的店铺中,许多笑得一脸阳光的贩子们,指着摊上蘸满死者鲜血的馒头,高嚷“来买吧,包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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