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无耻的飚车及其辩护人,也请法律的大牛,欢迎砸与被砸 -- coc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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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现行标准太低啊
在司法理念上,对绝大多数性质并不恶劣的人身伤害案件,用民事责任上的额外赔偿、换取刑事责任上的从轻,是可取的。这样做有利于受害人一方得到切实的补偿,可以降低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而且也没有违背司法公正的原则。
PS: 北京的那个案子,华硕和那个女生之间,到底谁咬的谁,还得两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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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姓一家的赔偿看来是经过计算的 1 冯家窝堡四贝勒 字815 2009-05-14 06:33:31
🙂现行标准太低啊 空气精灵 字293 2009-05-14 18:41:18
🙂这有什么办法,杭州的标准就算高的了,在中西部省份 冯家窝堡四贝勒 字276 2009-05-15 06:19:39
🙂你的理解有偏差
🙂60万不是肇事者家属说他们愿意赔这么多,是根据标准算出来 股市就是搏傻游 字18 2009-05-14 08:18:09
🙂这取决于肇事人在刑事审判上的处理 Alarm 字464 2009-05-14 09:42:27
🙂简单的说,如果谭家不同意从轻处理,胡家为什么 冯家窝堡四贝勒 字26 2009-05-14 08:26:16
🙂肇事人一方现在的思路大体应该是 2 Alarm 字418 2009-05-14 08: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