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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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45/6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8/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42/1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69/21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5/2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3/0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7/2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18/2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11/1
首先要说我是法盲(我认为非法律工作者就是法盲),虽然上过必修的法律课
但是似乎这两天在河里也看到了以前听说过的说法——陪审团制度就是让法盲来断案的
这个是法律体系内的,外行还是不说了
想说的是——其实这次的胡斌,和十几年前的张金柱类似,都是“民愤极大”,其实从法律的角度,尤其是胡斌,罪不当死
然而,假如从这样想——为什么民愤极大?
法律有没有漏洞?有,中国的私家车事实上才刚刚兴起,现有的法律对于飙车的处罚偏轻,我们不能拿发达国家的法律照搬,因为开车人,行人对于交通法规的认识都有待提高,虽说法律应当是具有一定持续稳定性的,但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如加大罚款力度
交通设施设计是否规范?不规范,铁路已经逐步取消平交道口,封闭线路,这次车祸发生地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是值得怀疑的,市政交管部门难辞其咎
社会矛盾是否很严重?是,案件本身,很多“冷血”的同学分析的不错,没有酒后驾车,没有肇事逃逸,没有反复碾压,甚至是否逆行尚存疑。但是“人渣撞死了人才”这样一个所谓煽情的故事,加上学生群体的能力和媒体的宣传(建议同学们看看白岩松的节目,要知道cctv的影响力远超网络),于是乎人人自危,义愤填膺——富人侵犯了平民的权利,破坏了“中国梦”,
我想问题到了这一步,就是政治问题了,法律的重量,还是有限
如此说来,“欺实马”的意义,绝非是个案,正如瓮安,重要的是社会矛盾
最后说说认证门
人都是有感情的,闹钟也承认被激怒了——因为有人触及了他的底线,然而正如相当一部分同学劝他的话——摆明观点就行了,没必要一直讨论辩论乃至争论争吵,要知道,闹钟的对手,也被激怒了
有多少人吵完架马上去投反对票?我觉得很正常
有多少人吵完架不投票?我觉得也很正常
有多少人吵完架马上去投赞成票?我觉得有,不多,也许地主你能做到
所以说,闹钟和小L等等,有时候真的是享受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乐趣,有点类似黄仁宇这个党国遗老说的明代那些谏官——恶毒一点讲,是为了赢得青史美名舍弃身家性命和皇帝乃至统治阶级的利益
真的,把自己想到的,写出来,不争论,挺好的
尤其是已经明知面对的是热血的法盲(注意并非在法庭,而是在西西河),何必呢?自己也是有血有肉的,也会愤怒,愤怒的时候也会口不择言(似乎小L更甚)那么就
把自己想到的,写出来,不争论
真相迟早是真相,不因为晚两天被别人认识而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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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 1 杜撰 字20 2009-05-15 12:50:51
🙂另外立案调查他那天去哪里就可以了, 他又不是罪犯带着去的 3 三力思 字191 2009-05-15 12:47:21
🙂这个角度很有见地。花 frnkl 字0 2009-05-16 05:12:47
🙂顺便再说说对愤怒的法盲的看法
🙂民愤 夏亚 字70 2010-05-12 20:04:13
🙂我选4 2 珊珊一何迟 字122 2009-05-15 12:10:56
🙂我选8 7 九幽天魔 字1624 2009-05-15 11:54:09
🙂河里最近流行的屁股拍的观点 马大善人 字143 2009-05-15 12: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