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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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兄所见更深一层!
此案以当前法律断,恐怕难慰逝者,难平民心,也难警后人。虽众议纷纷,实也不能逾法。但如此几年刑期,在加减刑、保外就医,保不齐三两年后又去哪开开车了,这是“刑”之所欲?差不多是“纵”了。
看文中一案结局,当可借鉴。人大修法或做司法解释,把这种成年人完全可以预见的危害行为从“失误”改到“故意”范畴,从严量刑!这可以挽救今后的“谭”们,也会挽救今后的“胡”们。
司案堂皇,律法森森,何来何去?天理即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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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蓝色帝国 字0 2009-05-18 05:10:49
🙂老萨讲得对! 能饮一杯乎 字128 2009-05-18 04:56:24
🙂好文字。这个应该多多转载,只要说明是老萨的。 非鱼 字50 2009-05-18 04:19:40
🙂好文字!所见更深一层
🙂其实对法律进行修改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还在于 1 萨苏 字96 2009-05-18 06:13:39
🙂老兄高见! 能饮一杯乎 字38 2009-05-18 05:08:37
🙂要加重处罚我没意见 4 Alarm 字206 2009-05-18 04:15:13
🙂这是闹市飚车啊! 索伦 字65 2009-05-18 04: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