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河沿--解惑堂--狂犬病 -- 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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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肘后方》:“杀所咬犬,取脑敷之,后不复发。”
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因为如果不是疯狗,您去开颅去脑,至少心理安慰了。
如果是疯狗,脑组织中的病毒数量最多,可以尽快发病,减少等待时间。
您想如果被疯狗咬了小脚趾,天天苦苦等待,就是不发病,心里压力也忒大了。
好容易处个媳妇,还不敢告诉人家。
如果当时用疯狗的脑子,保证一个礼拜发病,两个礼拜了账,绝对不用提心吊胆的。
这急性脑出血,终究好过慢性肺结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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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头疼死吧 游侠 字93 2009-05-19 18:09:52
🙂这么快就有花了,多谢多谢! 鸾鸟轩翥 字172 2009-05-19 11:22:00
🙂我也被狗咬过,汗...... 然后203 字84 2009-05-18 08:17:38
🙂没病就没用,有病就有用
🙂疑问,还是打错了? 1 代码ABC 字38 2009-05-19 03:03:10
🙂非常感谢,聘请您为,中统二级校稿员。 虽远必诛 字0 2009-05-19 03:06:23
🙂还是不很明白免疫的问题 biosci 字66 2009-05-18 07:18:46
🙂比较复杂 5 虽远必诛 字492 2009-05-19 02: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