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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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俺又要不厚道了
撞死斑马线上的行人,这个恐怕比喝醉了酒更恶劣。喝醉酒还可以说神智不清醒呢。
萨的文章揭示的问题恐怕不是普法不普法的问题,而是法制本身需要完善修改以更合理的问题。法是干什么的,归根结底是要符合大众的。为什么会有“众怒”,仅仅是大众的“法盲”,还是立法者本身需要开始工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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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1 游侠 字58 2009-05-20 07:02:27
🙂兰兰,看三张照片 4 呆鹅 字410 2009-05-20 06:54:48
🙂地主兄 2 逍遥探花 字481 2009-05-19 23:09:07
🙂没有喝醉酒而在市区繁华道路上高速飙车
🙂也许是我自己开车的缘故吧, 庆之 字502 2009-05-20 06:15:52
🙂不一样吧! 无事忙 字143 2009-05-20 22:18:33
🙂在神智正常的情况下,在闹市区以超过限速60%以上行驶 夜月空山 字275 2009-05-20 06:39:11
🙂老实说吧,50公里限速开80公里很普通的 1 shepherd 字1627 2009-05-21 20: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