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翻译】纽约律师职业责任准则--第四章 -- 南方有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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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可太专业了
被告有权沉默,但如果开口,那就不能撒谎。
Conley说自己没杀人吧?
----这个没看到详细的资料,我不敢下定论。从我现在看到的资料来说,我们只能说:
Conley没说自己杀人。
我没有想明白的是,从Frank宣判之后发生的事件来看,我们可以确定Conley在Frank的庭审中作了伪证----但审理的时候William可能并不能确知。William实际发布公告的时候,Frank和Conley的审理都已经结束----时间或时机以及方式这些因素对William的公告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职业伦理应有何影响?
但是这些细节本身并不影响我们对律师在客户做伪证的情况下做一般性的讨论。所以我们可以比较确定地说的两个原则就是:
1. 律师对客户所告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在律师明知客户撒谎/做伪证时,律师须向法庭告知欺诈或伪证行为的存在,并有权拒绝继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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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有一个区别应该注意 渔樵山人 字262 2009-05-21 10:10:27
🙂渔樵兄这里提及两个问题 2 南方有嘉木 字5703 2009-05-21 11:32:20
🙂这可太专业了 1 渔樵山人 字687 2009-05-21 12:06:45
🙂是的,简单地说就是,
🙂如果律师从别人那里得到不利于客户的信息 lunan 字60 2009-05-21 17:39:25
🙂为了避免说错, 南方有嘉木 字36 2009-05-21 21:56:06
🙂William Smith不是Jim Conley的律师 lunan 字70 2009-05-21 17:35:15
🙂他是Conley的律师 南方有嘉木 字0 2009-05-21 17: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