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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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黄在第一现场未遂后进入第二现场继续施暴,不损害,只有加强正当防卫的辩护。除非强奸在第一现场已经完成,或邓女追逐邓黄到第二现场。夏律师没捅这个搂子吧。
说到杀错人,我下面回过一个贴 链接出处
精神病这个还略有说道。不过无罪辩护失败了再回到精神病也不迟。
夏有他的思路,旁观者觉得自己更高明也正常。 但说他故意把邓女往火坑推,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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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知道的是,这两个律师发布的消息,不能当作证据左右判案 猪头笨笨 字184 2009-05-28 18:22:07
🙂律师发布的正面证据不一定能够干扰司法,但是负面证据则不然 4 秋末冬初 字350 2009-05-29 05:06:56
🙂往好了想 马大善人 字72 2009-05-28 22:00:30
🙂这些指控大部分不成立
🙂能说说您所看到的“夏的思路”吗? Rusher 字0 2009-05-29 00:21:18
🙂这些理性的人 1 闻砾 字22 2009-05-28 18:34:22
🙂夏律师的blog 1 闻砾 字462 2009-05-28 14:16:19
🙂律师 1 马大善人 字367 2009-05-28 12: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