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夏律师暂别巴东 -- 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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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至多是吸引并维持了足够高的关注度,所以公安局就算十分想为难,也没有胆子为难。
要说新律师只是“走个手续”,我觉得有点说不过去,毕竟夏律师在任了这么长时间,可没提过要把邓姑娘弄出来的申请啊。其实他提这个申请是稳赚不赔的,因为舆论压力这么大,弄出来的成功率是相当高的,不知道他为啥不提,还是偷偷提了大家不知道?
不过看了你的回帖,回头再读二夏的声明,倒有点理解他们的办案思路了,应该是将此案始终置于舆论的焦点上,让法庭不敢重判。所以他们觉得政府放人是因为害怕舆论,为什么害怕舆论呢,自然是二夏的功劳……新来的律师“快速介入”,舆论的焦点还没有过去,难怪二夏有点“我们种树你乘凉”的想法。
这个这个,我还是坚持我的意见,在现在的中国,帮弱势群体打官司的时候适当借助舆论是可以的,但还是应该控制在借助舆论而不是依赖舆论的程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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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是这样 1 江南江北 字277 2009-05-29 11:24:08
🙂嗯嗯,我理解了 何处西南待好风 字16 2009-05-29 11:41:21
🙂夏律师认为那是他的功劳啊 1 野狼 字164 2009-05-29 11:19:51
🙂要说夏律师的功劳
🙂别了,夏大律师 豆腐干 字18 2009-05-29 11:10:25
🙂“氯硝西泮”似乎可以治疗抑郁症 野狼 字60 2009-05-29 10: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