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见血,见血了啊,过当过当
被3个大男人围攻(那第3个是被吓退的)的小女子应该有无限的防卫权利才是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
真不知道当地警方是怎么依法得出防卫过当的结论的
🙂随便搜了一个 野狼 字115 2009-06-03 05:16:47
🙂多谢多谢 云河山 字0 2009-06-03 09:31:53
🙂爬树强奸案在新闻报道上面就只讲到爬树 laska 字42 2009-06-01 07:49:25
🙂说得好 一针见血!
🙂大家都洗洗睡吧 不打不相识 字94 2009-05-31 08:47:50
🙂啧啧. 糯米园子 字0 2009-05-31 08:38:03
🙂这还像回事 别急 字0 2009-05-31 08:07:47
🙂总算还有个是非。 子玉 字0 2009-05-31 0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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