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温故知新沈崇案】1.沈崇和谭卓 -- 陈郢客
材料出自谢泳的博客。谢教授用此来说明闻一多被刺不是蒋指使。其实这个已经基本是常识了,至少我在90年代初早读过这方面的资料。不知谢教授所为何来。
谢泳 2009年4月13日
不过空一格公的日记真是非常有趣,从侧面说明GMT为什么会人心丧尽,为什么第三条路根本走不通。基本上,空一格公是把民盟诸公(或按空一格的说法:诸“党酋”或“酋首”)看做TG附逆的,咬牙切齿之状见于言表。
(1946年3月23日)对西南联大团员训以不法教师污辱党国甘为共匪奴属之张奚若、闻一多等应加以还击之意。言之操急,自知失态。
(7月17日)昆明连出暗杀案二起,先李公朴次及闻一多,皆为共党外围之民主同盟中党酋,应特别注意,彻究其凶手,以免共匪作污陷之宣传。最可耻者,以此案出后在昆之民主同盟酋首八人皆逃至美国领事馆求其保护,此等知识分子而且皆为大学有名之教授,其求生辱国寡廉鲜耻,平时其自夸所谓不怕死者,而其怕死至此,书生学者,毫无骨格,乃如此也,可痛。
(7月18日)约宴司徒雷登与马歇尔,今日来山也。餐后谈共党问题,马对共周自称其已失信心,而张君劢等于其在京起飞时特属马司为昆明暗杀案向余警告,以为彼等生命已无保障,政府谈判自难继续云。此等投机小肖寡廉鲜耻不足道,惟可证明无识者必无胆,是对人之心理又一发明也。
(7月20日)十时半约司徒来见,与谈三事。一,对昆明暗杀案拟重申无武力之人民与党派,政府应负责保护其生命与自由。二,凡无武装之人民只要其合法登记,保障其言论出版之自由,主管机关应予以登记之便利,不得无故延宕。
上星期反省录:……昆明李闻被刺案殊所不料,干部之无智无识徒增政府情势之险恶,领袖地位之不利,可痛之至。
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昆明暗杀案之处理。……
注意:昆明李闻被刺案应即令霍来报告再定处置。
(7月23日)研究昆明追究凶手案情,写霍揆章[彰]等各函。晚课后约卢永衡主席聚餐,听取其报告。
(7月24日)与卢永衡谈滇事约一小时四十分钟乃别。决召霍揆章[彰]来见,幼稚如此,可叹。
(7月25日)昆明刺案内容既明,彻底究罪时应注意之点:甲,反动派必以此加强其对政府暗杀反对党人之罪恶,更将诬陷为“法息(西)斯”党矣。乙,对霍处置之方针。丙,公布与审判之准备。丁,宣传技术之注意。戊,政府应主动彻底此案。己,凶手之口供及其行刺之动机。庚,被刺者咎由自取乎。辛,使投机与附共者有所警惕。壬,问霍能否自动彻究此案。
晚课后召见霍揆章[彰],彼犹呈其假造人证与口供,幼稚荒谬极矣,乃面加斥责并明告其所部之所为,且出其行刺之人名,即令彼自想此案之办法而退。再令张镇宪兵司令来谈,指示其与霍研究手续与要点,临睡时已十二时矣。
注脚:果不其然,此事虽然原为霍揆章讨好空一格公而为,但最终霍揆章无事,GMT枪毙两个下级军官了事(Update:说错了,那两个人也没枪毙,用死囚替代了),并特别宣传强调其杀人乃出于义愤,闻一多系咎由自取!可叹,掩耳盗铃,一至于斯!GMT不亡,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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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一格公日记对张君劢评价。哈哈 8 frnkl 字439 2009-06-01 21:03:55
🙂所以,张君劢去了美国。大陆留不得;台湾去不得。 14 陈郢客 字319 2009-06-01 23:38:06
🙂此人吃货一个 1 陈二 字34 2009-06-02 10:43:45
🙂【资料】空一格公的日记(关于闻一多被刺)
🙂鲜花怒放 1 曾自洲 字114 2009-06-03 05:11:07
🙂【资料】李闻案的处理与闻案凶手最后出路 13 frnkl 字1807 2009-06-01 07:41:14
🙂真相党们就差没说那两个凶手是TG卧底了…… 6 黑翼炽天使 字326 2009-06-01 06:51:01
🙂想诬陷TG来着,没干成而已 13 frnkl 字689 2009-06-01 07: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