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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论袁崇焕的蓟门之失 -- minota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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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论袁崇焕的蓟门之失之十四

上面讨论袁崇焕转换追击方向的时候,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后金潜越蓟州后这几天里面是否到过香河和玉田。记录了这一事件的主要的相关史籍是国榷和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甲午,清兵将西越蓟州,崇焕引兵西拒之。攻蓟州,取玉田、三河、香河、顺义诸县”

《国榷》:"甲午,袁崇焕侦敌将潜越蓟州而西,即西追之。犯蓟州,经玉田,三河,香河,顺义等县,皆陷"。

capo1234是认为上面这两条史料是无效的,他的主要理由我总结如下(我相信没有歪曲他的观点):

1)《崇祯实录》大幅抄录《国榷》等资料,在各种史料中基本是最不可信的几种之一。

2)国榷里面“犯蓟州,经玉田,三河,香河,顺义等县,皆陷”这句话是一句衍文或者脱文,可能是抄录的错误,原因一是它和前半句的主语不同,二是玉田、三河、香河这三县在十三到二十日之间根本没有陷落。

3)编年体的史书中,记录在同一天下的整件事情不一定就表示这一切都在这一天当中发生。

如《实录》在崇祯元年甲戌条记载盗贼劫掠的事情,就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从头到尾一整个经过,这肯定不是一天之内发生的事情,而是一个完完整整始末。

那么可以认为任何一条下的事情都是发生在此条日期与下一条日期之间么?国榷中“犯蓟州"这句话记在十三号条下,后面紧跟着十五号,也就是说犯蓟州,陷玉田,三河,香河,顺义这五件事全部发生在13-14号之间,可能么?

4)后金要在三天之内过蓟州、玉田、三河、香河、顺义从路线和速度上来看是荒谬的;除非后金是飞人,是绝不可能到过香河的。

5)谈迁也可能犯错误。谈迁写书很用心,那么为什么他说了“皆陷”之后,没过几页纸就让玉田和香河“又陷”了一次?让三河“复活”了一次?因为谈迁判断很慎重,那为什么他要说袁崇焕箭射满桂?

先简要说一下谈迁和他的国榷这本书。在中华书局1958年版的国榷里面,有吴晗写的一篇序文:<谈迁和国榷>,介绍了谈迁写国榷的一些情况。

国榷, 顾名思义,就是要一个真实可靠的国史, 这就是谈迁一开始编写此书的用意:"是因为明列朝实录有几朝实录有失实,丑正、歪曲的缺点,是因为诸家编年有伪陋肤冗的毛病,才发奋编写的。"

"谈迁编撰国榷,主要的依据是列朝实录和邸报,参以诸家编年,但又不偏信实录,也不侧重私家著述。他对史事的记述是十分慎重的,取材很广泛,但选择也谨慎,择善而从,不凭个人好恶。"

"谈迁对史事的真实性很严肃, 为了求真,不惜一改再改。例如记明末张春被建州俘虏事就改了多次..."

"崇祯朝没有实录,因此谈迁尽力根据邸报、方志、其它史家著述,以及一些官吏、遗民的口述等,补编了这十七年的历史。"

1621 年,谈迁29岁,开始编撰国榷,卒五年之功而完成初稿。二十七年时间六易其稿,编成一百卷,1647年,国榷全部手稿被窃,谈迁发愤重新撰写, 4年后完成新稿。之后谈迁携第二稿远涉北京居住两年半,搜集史料作了进一步修订。因为国榷里面用建虏称呼清朝,并且详细叙述后金祖先的历史,这都属于清朝统治者极其忌讳的事情,有清一朝从来没有刊印过。

一、关于对谈迁的国榷可靠程度的质疑

前面,capo1234对谈迁和国榷的可靠性的质疑中,举的几个例子,基本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一个就是所谓的国榷里面"袁崇焕箭射满桂"的错误。

首先, 国榷在庚子日的叙述里面对满桂德胜门之战及袁崇焕广渠门之战描述非常详细,却没有提到箭射满桂之事,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提到这件事情。比如"甲辰,满桂解衣示创,上深闵之"。这本身就说明了谈迁并不很看重这条史料,因而没有加到事发当日的描述里面。

箭射满桂的说法的出现是在十二月辛亥袁崇焕下狱之后,其实是一段很长的叙述,全文照抄如下:

十二月辛亥朔...命满桂总理援兵,截至诸将。马世龙祖大寿分理辽兵。"桂前被流矢,视之皆袁军矢也";"崇焕固自灭敌,一旦胡骑充斥,惟死战庶足赎,而值敌辄避去";"或谓其贻粮刍食品"---物论籍籍。是日,敌移营而南。

我在这里面加了句读,读起来就比较清楚了,所谓“袁崇焕箭射满桂”,其实是举例说明后面"物论籍籍"的陈述的,即流言的具体说法;后面的"崇焕固自灭敌,一旦胡骑充斥,惟死战庶足赎,而值敌辄避去"这句也一样, 假如不当作流言的例子, 而当作史书的正经八百的描述,怎么看怎么别扭。

看书不能寻章摘句,要记得看上下文,国榷中紧接着上面这段引文的,是谈迁大段大段的评论,一向崇尚简约的谈迁这次也破例了:

谈迁曰,当满桂战败时,谓督师对垒不发一矢,非也。桂战都城北,崇焕战都城南,颇有杀伤。第先后间纵敌贻患。方在蓟州,独不能蹑其后掩袭之耶?...苟矢志励众,剪其零骑,俾敛寇不敢散掠,遏其锋于通州,决一血战,无鸣镝都门之下,庶免于戾。而崇焕智不出此,岂刃在其颈不觉冥蹈之耶。至为招敌胁款,此无心胸者为之,崇焕当不其然。但敌锋方锐,冀盟城下如唐渭桥之事,稍绾目前。则崇焕微意有在。然亦愚矣。

上面的引文里面,仔细读的话,其实针对就是前面这几个流言, "箭射满桂"和"值敌辄避去"来说的。开头一段,就说"督师对垒不发一矢"是不正确的,接下来是“桂战都城北,崇焕战都城南”,一个城南一个城北,针对的就是"袁崇焕箭射满桂",谈迁特意指出南和北,显然他对该说法是不相信的,只是史书要讲究谨慎,谈迁并没有明确地否定这种说法,仅仅摆出了自己的理由就够了。又为袁"值敌辄避去"作了辩解, 说"颇有杀伤",接着就是批评,但批评的不是袁在北京不战,而是袁没能在通州血战。最后,谈迁连袁崇焕"招敌胁款"都根本不相信,他会相信性质更加严重的"箭射满桂"么?

后面没过几行,又引用了杨士聪的说法:

杨士聪曰:己已之变,自嘉靖而后仅再见焉。但士马物力仍足相当。袁督师初至,一战人心始定,迨后钤制诸将,不为无见,而袁为人疏,於大珰少所结好,毁言日至,竟罹极刑。厥后满桂督,一战而败,安见钤制诸将为非宜哉!都民亦群然以为奸臣卖国。此等事人多不敢言之"。

杨的说法进一步为袁不战作了辩解, 还拿满桂一战而败来对照说明。谈迁在此处引用杨的说法, 无疑代表了他本人的倾向性, 不然的话他应该选用反袁方的评论, 而不是单单陈述几个流言。

另外,史书上经常前后出现两种矛盾的说法,并不都意味着史书作者错了,有很多时候是史书作者在无法断定哪种说法为真的情况下,特意把两种说法都保留等待后人分析。

另一个capo1234的质疑, 是所谓的“国榷中“犯蓟州"这句话记在十三号条下,后面紧跟着十五号,也就是说犯蓟州,陷玉田,三河,香河,顺义这五件事全部发生在13-14号之间,可能么?”。因为capo1234理解的国榷此处的时间和其他文献都对不上,他因此对此条的正确性产生强烈怀疑。不过,这是因为他对日期的错误理解造成的。

这里的甲午,并不是capo1234理解的十三日,其实是十四日。之所以以为是十三日,是因为两个史书上记录的都是十一月壬午朔。可是,如果假定十一月壬午是初一的话,然后对比用非干支法记日的边事小记或者满文老档,就会发现所有十一月里发生的事件,用非干支法的日期比从干支法推算的日期总是多一天。那么是否是边事小记抑或满文老档算错了日子呢?我又查了一下度支奏议, 该书也是用数字而非干支记日的, 日期方面,对照一下如广渠门之战的日期,袁崇焕到达河西务的时间,到达左安门的时间等等,度支奏议、边事小记及满文老档三者都一致,而国榷都是正好提前一天。

是国榷把历法弄错了么?我在农历网查了一下1629己巳年的农历,当年闰四月,和史书上记载一致,十一月是小月,二十九天,初一是壬午,都和国榷一样,说明国榷是正确的。会是干支错了么?不可能,因为干支记日的好处就是每六十天一个循环,和农历的具体细节如大小月无关,因为中国历史上农历的历法经常变来变去,尤其是体现在大小月等上面。不同的历法下,同样一个十一月初三,完全可以是不同的日期,但是如果用干支记日,再用月份定位,就不会混淆。所以,我的看法是明朝当时的历法搞错了,要知道明朝的数学比起元朝来弱得简直是一塌糊涂,举个例子,明朝的钦天监算的冬至居然能和太阳的最速点差六日。当年有闰四月,很可能明朝当年的历法出现了混乱。把十一月定成了大月,而且十一月壬午的上一天是辛巳, 国榷中根本没有记载到底属于哪一个月,可能在明朝1929当年的历法中给归入到十一月里面去了(虽然十二月也是个大月,但农历中连续几个月是大月或是小月的事是常有的)。无论如何,甲午这天就是其他史书上的十一月十四,没有疑问。

这样一来,其实国榷所说的犯蓟州,陷玉田,三河,香河,顺义这五件事暗含的发生时间应该是十四至十五日,而不是capo1234理解的13-14号之间。

二、后金犯香河的可能性和时间问题

capo1234 说从路线和速度上来看,这五件事发生在两天之内是荒谬的,非也。前面我已经论述了后金潜越的速度问题,每天大约行37公里即可,十四日过蓟州,玉田,三河;十五日按照满文老档所叙,后金兵分三路,一路奔顺义,一路奔通州,一路未确定,我前面分析认为可能就是去香河。后金兵力如果只有一个人,当然是无法在一天里同时到达三个方向的不同地方,问题是后金有好万人,还可以分兵啊。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句话是capo1234所说的是为了叙述"完完整整始末"呢?我认为这个不能绝对化,要看上下文,否则任何一天下面罗列的事情都可以说成是任何崇祯甚至整个明朝时期的事情,荒谬也要有个限度。这种叙述完整始末的,一般来说有些特定的标志,以capo1234给的这个甲戌的例子来说,先有"初,西安庆阳延安有山...", 用一个"初"来表明要开始叙述始末了,大段叙述完了,最后是"至是,与同邑张献忠作乱",用一个词"至是"表明叙述始末完毕。显然,对于犯香河等五件事来说,根本不是这种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也会导致几天的事情放在一起说,因为国榷在崇祯这一朝主要根据是邸报来定日期,有的时候邸报把前后几天的事情写在一起(比如皇帝没上朝或者奏章留中,或者远方军情等),无法仔细辨别是具体每个事情是那一天发生的,于是只好写在一起了。但是这里也不可能,因为后金再次攻三河等已经是一个半月之后了,没理由邸报会把一个月之后的事情提前发布出来。

那么会不会是抄录的错误,衍文或者脱文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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