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国会春秋 -- AleaJactaEst
英国的议会体制,是由中世纪逐渐演变而来的。在以公元5世纪为背景的亚瑟王(King Arthur)传奇故事中,就有圆桌骑士的传说;朝廷中也早就有“大咨议会”替国王出谋划策。但真正的议会制度是诺曼征服以后逐步走上进化之路的。
1、国王―诸侯―市民
议会的出现,首先是国王和诸侯之间权力争斗的结果。1066年英国成了诺曼底匪帮的地盘,征服者威廉为了稳固刚刚得到的英格兰江山而大封诸侯,让他从法国带来的男爵们在各地建立领地,修筑城堡,弹压前朝余党。他的继承人,人称红脸的威廉二世,为了维护横跨海峡的王国不至崩溃,采取严刑峻法,残酷屠杀。1100年8月,威二在打猎时中了有争议的一箭,薨于新森林。弟弟亨利一世即位时,为了缓和矛盾,颁布了《自由宪章》,禁止对人民横征暴敛,宣布不征用教会财产,甚至允许城镇居民选举郡守,代表国王管理地方事务。他完善了大咨议会(the Great Council),吸收伯爵、男爵、大主教、首席法官、财政大臣、行省总督、宫廷总管等参加,议决国家重大事项。这些政策缓和了诺曼人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关系,亨一因此赢得了贤王的称号。
亨一后继无人,王室衰微,导致了19年的内战,诸侯势力急剧膨胀。亨利二世上台以后,整理典章,颁布新法,拆毁非法城堡,解散诸侯的雇佣军。1166年颁布的《克拉伦登条例》,确立了立足于证据而不是神裁的理性的刑事诉讼程序,建立了巡回法庭和陪审团制度,这一措施构筑了现代司法体系的雏形。不受诸侯制约的市民和郡守,以及为他们的地位和权利提供保护的法律,约束了地方诸侯的权力。由此,也形成了影响英国政治几百年的王权―贵族权―民权三足鼎立关系,并保障了城镇工商业的发展。第一个回合,为了制约诸侯势力,国王主动向平民伸出了橄榄枝。
“扣!这帮洋人。”兔子忿忿地说。
2、夹缝中的小草
亨二有一个富于传奇色彩的儿子――狮心王理查,而另一个儿子则在关于乃兄的所有故事中客串反派角色,那就是约翰王。约翰从他的英雄哥哥手里继承了王位,但却丢失了在诺曼底的全部家当,和教皇也闹翻了。为了筹集战败后给教皇的献金,只能在国内大刮地皮,又闹得各个阶层都怨声载道。世界上简直没人带劲他。1214年,他出征法国要夺回失去的领地,因得不到贵族的支持而战败。为了反对国王的专权武断、恣意胡为,诸侯设想建立一种约束机制以限制国王的权力。他们相约拟订了一份章程请约翰签署,遭到拒绝。次年5月,诸侯会盟进军伦敦。起义得到广泛的支持,伦敦的城门为他们敞开。在城外的伦尼米德,约翰被迫接受了诸侯起草的文件,这就是著名的《自由大宪章》(the Magna Carta)。大宪章共61条,主要规定对贵族和自由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进行保护,包括不得因轻微过失没收商人的货物和农民的工具、非经大咨议会批准不得征税、自由民非经由同等身份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的审判不被定罪、逮捕、流放和惩罚、商人有权自由经商、城镇享有特权、执行委员会有权发动战争反抗违背宪章的国王等等。《自由大宪章》所保护的“自由人”仅占当时英国人口的12%,但它是用法律挑战封建专制的最初尝试,奠定了现代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基础,成为英国历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重要文件。
此时的英国,市民阶层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势力。1189年,也就是狮心王理查登基那年,作为首善之区的伦敦,市民选出了第一位市长。
国王们自然不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样的法律。在后来的100多年里,宪章多次被撕毁,重新颁布达38次之多,无数人为之抛头撒血。
1258年4月,因不满亨利三世引进法国外戚把持朝政、盘剥国人以献媚教皇、聚敛财产重修威斯特敏斯特修道院等行径,以莱斯特伯爵西蒙?蒙特福德(Simon de Montfort)为首的七位贵族带剑闯宫,逼迫亨三实行广泛的改革。6月12日在牛津议定了改革的方案,是为《牛津条例》;因10月份在威斯特敏斯特正式颁行,又称《威斯特敏斯特条例》。条例规定由15人组成的宫廷会议取代国王的外国人顾问团;改组大咨议会为常设议会,决定国家日常事务,监督所有的国家机关和司法体系,其成员除原来的贵族、主教外,还要求每个郡出两名骑士代表,每个自治镇出两名市民代表。为了和国王御用的大咨议会相区别,新的机构引进了新的名称――Parliament。该词出自法语,原意为谈话、谈话的场所,从此用来表示议会。顺便说一句,当时的英国国会都用法语发言。
这一条例举国拥护,只有两种人例外。一是当选的外地议员。在偏远的郡,可怜的骑士或市民若不幸入选,不但要遭受旅途劳碌,路费还得自己掏。因此,当选后逃之夭夭的不乏其人。地方官员有责任把他们抓回来解往伦敦赴职。现如今,国家规定,所有的国会议员都有权免费搭乘火车往返于他的选区和伦敦之间,所以地方政府也就不用成天忙着捉旷课的议员了。
另一种反对派当然就是国王,亨三就和他爹约翰一样说了不算。1264年4月,内战爆发,一个月后,亨三和儿子都被贵族给捉了。次年一月,在蒙特福德的主持下,第一届国会在威斯特敏斯特大厅内召开,从此就扎下根不走了。5月,太子爱德华,就是后来的爱一,借打猎之机兔脱,并利用贵族阵营内部的猜忌反攻倒算。8月4日,蒙特福德战死,阶级敌人复辟。
“扣!白折腾了。”兔子摇着大耳朵说。
不,虽然蒙特福德死了,但在民众心目中蒙哥成了为反抗强权而殉道的圣者,大家知道了什么是他们所需要的。他创立的体制最终受到尊重,平民参加议会成为惯例。在第二个回合的争斗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贵族同正在勃兴的市民阶层携起手来。平民,就象春天的小草一般,从国王和贵族两快顽石的裂缝中拱土出芽。
3、平民自己的会所
1272年,爱一参加十字军东征无功而返的途中,传来了亨三的死讯。爱一号称“长腿”,倒也不是因为丫的成功开溜,丫的确身材高大、双腿贼长。爱一在政治上,比较开明,察纳雅言,重视立法,人称“英国的查士丁尼”。丫是个出色的军事家,有类似关云长刮骨疗毒的传奇。他以步步为营的围剿征服了威尔士,建立了王太子兼任威尔士亲王的传统,并把威尔士人的长弓引进英国,日后成为百年战争中痛扁法国佬的利器。苏格兰人恨之入骨,因为丫挑起了长达250年的英苏战争,还抢走了苏格兰的镇国之宝――加冕石,直到1998年,这块圣石才回到爱丁堡。因此,《Brave Heart》里面把他描写得阴险而丑陋,梅尔?吉布森还送他儿子绿帽子戴,强调苏格兰土匪即使在耍流氓方面也比他家人强。
爱一从乃父的颠沛中感到,诸侯是对王权的最大威胁。他把蒙特福德用来制约王权的议会反过来作为打压诸侯势力的工具。他在位期间,不断扩大市民阶层参与议会的程度,逐步使贵族在权力体系中边缘化。1295年,广泛吸收全国各地平民代表的“模范议会”召开了。这一模式到了爱三时代又有了进步。原本,跟国王、贵族、大主教一块堆议事,平民代表自然没有坐的份,他们只能跪在边角旮旯,让站着就很给面子了。于是平民议员宁愿另找个地方开自己的会,然后再派个代表把形成的意见告知国王和贵族。1341年两院正式分家。1350年,威宫内的圣?史蒂芬礼拜堂(St. Stephen Chapel)被拨给平民作为专用会场,这就是平民院(House of Common),又称下院。同时,也有了作为国王的代表专司主持讨论并收集、传递平民意见的职位――代言人(Speaker),后来的议长就是这么来的。1376年选举产生了第一位议长――托马斯?亨格福德(Thomas Hungerford),同时还引入了对政府官员的弹劾制度。此外,爱三还起用平民议员义务担任地方官吏,所以至今英国的市长仍不拿工资。1362年,爱三破天荒第一次用英语在议会发言。
到了这个份上,议会的决议已上升到法案的地位,而国王给议会的命令却不具有法案的永久法律效力。下院争取到了与上院同等的立法权。
法律也罢,议会也罢,保护的都只是“自由民”以上的阶层,但也不可避免地发挥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到了1381年,当被英法百年战争所带来的沉重赋税压得喘不过气的农民发动起义的时候,他们表示可以接受国王,但要求其他人一律平等。国王、贵族以及伦敦的民选市长联手镇压了起义,但农奴制度从此废除。
1453―86年,王室的两个分支――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为了王位大打出手,史称玫瑰战争。战争以这两个分别以红、白玫瑰为族徽的家族合二为一而结束,但贵族势力的其它花朵却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疾风暴雨中纷纷凋零。城镇、工商业的繁荣令市民阶层不断壮大,宗教改革强化了王权,而贵族作为政治势力的一极,经过第三回合的较量,基本失去了独立的地位。
从此,国王和议会越来越成为死对头。
4、一地人头
16世纪的英国是血腥的。
杀人的热潮首先来自宗教的狂热。1517年,34岁的老和尚马丁?路德在我们德国的一个叫维登堡的网站贴了份《九十五条论纲》的帖子,挞伐罗马教会出售赎罪券敛财的恶劣行径,由此掀起了宗教改革的浪潮。这次运动不仅得到了饱受教会愚弄的下层民众的支持,也受到相当一批诸侯和贵族的拥护,因为当时教廷的权力和财富急剧膨胀,他们把持圣经,杜撰圣传,愚弄教民,不仅到处搜刮钱财,还直接插手世俗事务乃至干涉各国内政,早已引起了公愤。
1527年,一生六娶英国的亨利八世国王要同他的元配离婚。出于私人关系,教皇不允,亨八盛怒之下于1531年宣布英国脱离罗马,自立国教(Anglican)。1534年,议会通过了《至尊法案》,英国国王成了“英国国土教会的最高统治者”,而教务则由北半区的约克和南半区的坎特伯雷两位大主教主持,为此还砍了不开窍的大法官托马斯?莫尔,就是那位《乌托邦》的作者。从此以后,天主教和新教的极端分子以信仰划线,用最极端的手段对付对方。教皇在其中扮演了煽动群众斗群众的恶劣角色,丫宣布杀新教徒是行善积德。教派之争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王位继承问题。1553年,“血腥玛丽”复辟天主教,新教徒的血染红了王冠。但五年后一粒煞白女王又恢复了国教,并坚持了四十多年。此后,天主教一直想扶一个自己的国王,1605年的“火药阴谋”就是这么来的。
亨八时期,威尔士与英格兰实现了法律上的统一。
世俗的世界也不太平。弱化了诸侯,国王越来越感到国会的难缠。且不说向他们要钱比铁公鸡拔毛还难,甚至议论起限制王室权利来了。一粒煞白一世就很烦这些家伙,但伊很狡猾,充分利用了性别差异和个人魅力,巧言令辞同各位大佬周旋,很友善地固执己见。在伊的时代,英国的一跃成为欧洲强国,海外贸易和殖民活动高涨,开辟了北美殖民地,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城市工商业蓬勃发展,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科技和文化事业也空前繁荣。同时,国王的对立面――平民阶层也迅速壮大起来。因此,伊贼受英国人尊敬,被尊为“处女王”,很多带“Virgin”的地名都是为了纪念伊,如北美有弗吉尼亚,太平洋有维尔京群岛,天上有维尔京航空公司,超市里有维尔京可乐等等。其实,处女个鬼呀,伊从来就没闲着,最多相当于副处。不过,既然立了牌坊,伊就没法拥有合法的后代,王位居然传到了伊的死对头――苏格兰玛丽――的儿子詹姆斯一世屁股底下。
詹一从苏格兰带来的君权神授观念根深蒂固,与体制格格不入。丫挥霍无度,对议会拒绝给钱自然十分光火。1611年,詹一向议会提出国王要参与国家政策、垄断征税权,遭到拒绝后,索性先后两次解散了议会。詹一的土匪行径传给了儿子查理。1625年,查一上台伊始,就同议会顶起牛来。议会对丫的执政颇为不满,批评白金汉公爵专权、对法国和西班牙的战争耗费巨大而又告失利等等。五年中召开了四次议会,均不欢而散,于是查一有样学样,也两次解散议会,并从1629年起11年没有重开,史称“残酷统治”时期,高额的税负、宗教迫害等等,弄得一塌糊涂。
1640年,为了与苏格兰开战,查一不得不再次硬着头皮向讨厌的议会要钱。下院不仅给了查一当头一个硬钉子,还由皮姆、汉普登、克伦威尔挑头,逮捕处决了国王宠臣,并提出要求,包括国王不得绕开议会擅自征税,不得随意解散议会,国会至少三年开一次等等。为防国王动粗,议会甚至控制了为镇压爱尔兰叛乱而召集的军队。查一暴怒了,亲率400卫队冲进国会捉拿为首的6名议员,一无所获。此举引发了伦敦市民的起义。查一于1642年1月10日出逃,并拒绝了议会的和解建议。8月22日,查国王率西北部保皇势力在诺丁汉扯起大旗讨伐国会。
议会一方的力量主要在东南一带工商业发达地区,基础广泛,连大多数的贵族、地主以及皇家海军都支持他们。王军先胜,但随后遇上了克星――克伦威尔的“铁军”,一群不要命的清教徒骑兵。1646年,不堪打击的王军在牛津向议会军投降,查一化装逃往苏格兰,被作价引渡给了议会。在随后的日子里,查一逃而未脱,于1649年1月27日被特别法庭以暴君、叛国、杀人犯、人民公敌的罪名宣判死刑。三天后,查理一世,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国王,摆出一付很有尊严的样子走上了断头台。
其实,很多人认为查一并非十恶不赦之徒。再说,国王同诸侯、议会打仗被捉的古亦有之,还从来没杀过。杀国王?得好好想想。135名特别法庭成员有76人没有在克伦威尔下达的处决令上签字。但以克伦威尔为首的一批激进派坚持把他一斧子给做了,其意义在于向世人表明一个立场――俺们这旮现在不时兴国王了。
国王的脑袋是给砍了,但脑袋里的东西却继承了下来。表面上,奥立弗?克伦威尔拒绝了劝进,但可世袭的终身护国公不是事实上的国王还能是什么?共和只剩下一张表皮,老克大权独揽,穷兵黩武,北伐苏格兰,血洗爱尔兰,大败西班牙;在国内,强制推行清教,连剧院、酒馆都给关了。在独裁方面克某比国王毫不逊色,连解散议会这种事也如法炮制,简直是八戒杀猪忘了自家姓氏。1658年9月,当老克的“护国”生涯以一个辉煌的葬礼划上句号时,没有人感到悲痛。小克继承了乃父的位子,但缺乏必备的才能和阅历,统帅不了军人,只好退职,移居国外躲债去了。将军们、议员们发现,共和的局面不好把握,而一个弱势的、肯听从约束的国王要比一个掌握实权的强悍执政更好。于是国王的儿子被请了回来,国教也恢复了。那是1660年。那是查理二世。
“扣!便宜了丫的。”兔子撇了撇三瓣嘴说。
根据达成的协议,查二回国前发布了大赦令,但不反攻倒算就不叫还乡团。59个在判决书上签字的人,那时在世的还有41个,复辟后其中9个人头落地,15个流亡国外。老克大抵是想永恒,让人把自己的尸身腌成一块腊肉,给王党留下了报复的绝好题材。坟墓被掘,尸体被吊起来示众,头被割下来在西敏寺大门框上一直挂到1684年,后来被当作收藏品多次转卖,直到1960年才在剑桥大学重新入土为安,最终也没有和身体团圆一处。
第四个回合,英国人在尝试了共和之后热烈地选择了保皇。
5、英国式的“光荣”
查二有不少于14个私生子,却没有一个合法的子嗣。关于他那和天主教划不清界线的弟弟约克公爵詹姆斯(后来的詹二)能否继承王位,议会于1 679―81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双方的互相谩骂中,国会分裂为两党――
充满贵族色彩的托利党是现今保守党的前身。他们拥立詹二,就被对方骂为Tory。这是一句爱尔兰黑话,意思是“潜伏在沼泽里抢劫英国人的爱尔兰土匪”,因为爱尔兰人坚持天主教;
辉格党代表工商界的意志,后来演化成自由党。鉴于他们勉力维护国教,坚决不接受詹二,“爱尔兰土匪”便骂他们是“反抗英王的苏格兰新教叛乱者”。这话翻译成苏格兰语,就是Whig。
“扣!整个儿两伙土匪的火并。”兔子舔了舔门牙说。
最终,查二利用了辉格党人的过激,把詹二送上了王储的位子。詹二当过海军大臣,在他的建议下,英国夺取了荷兰在北美的重要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并以他的封地命名为新约克,就是现在的大苹果。上台以后,他大量任用天主教军官,并于1685年下令对此不满的国会休会。1687年,他走得更远,发布了《赦免宣言》,停止反对天主教的法律,还起诉七名要求废除这一法令的主教。为此,他遭到了英国教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反对,连军队都不肯听从指挥。1688年11月15日,他的女儿玛丽和女婿――尼德兰执政官、奥兰治的威联被请了来,次年由非常议会确认二人同时即位。作为交换条件的《权利法案》,确认国王只能根据议会制定的法律来执政。这一法案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但却最终确立了议会的最高权威。而国王的枢密院则转化为内阁。
这次更替,史称“光荣革命” (the Glorious Revolution)。之所以“光荣”,主要是“光荣”在没有流血。毕竟,从《自由宪章》到《权利法案》,600年争取权利的漫长斗争路上,已经流了太多的血。英国人是生意人,很现实。他们事先并没有远大的目标,也没有留下什么成套的理论,甚至连一部完整的宪法都没有。他们只是出于维护自身权利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建立了一套实用的政治体制。人们可能觉得约翰牛保守,但事实上,他们不是没激进过,只是很快就缩回来了。务实、妥协和渐进未尝不是一种智慧。
100年后,对岸的法国,滚滚流淌的鲜血上漂满了人头。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6、后来呀……
詹二逃脱后组织叛乱失败,隐居海外研究神学去了。并肩王夫妻没有后人,继承王位的是玛丽的妹子安妮,竟然也是绝户。姐妹俩的兄弟倒是有个儿子(苏格兰人称之为“俊美王子”),但父子俩都被称为“王位觊觎者”,乃是死不改悔的天主教徒,按照议会1701年制订的《嗣位法》,不能当国王,尽管他们都很想当,觊觎么。
1707年,为了避免天主教重掌王位,已把长老会奉为国教的苏格兰议会,终于同意并入英格兰议会,使两国最终合二为一。
1714年,议会做主,按血缘顺序把王位传给了皇室的一个远亲――我们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这一脉一直传到今天,虽然朝代的尊号已改成了“温莎”。乔一不懂英语,对繁冗而神秘的英国法律更是一头雾水,最令他反感的,还是这晦暗阴冷的天气。要不是看上英国王位的含金量,人家才懒得接受这份劳什子遗产。好在他有一个非常突出的优点,那就是对不懂的东西懒得去学,更懒得去过问。所有的国务都委托给沃波尔等大臣,并创设了首相办公室。而在此之前,首席大臣一直都是由财政大臣充当的。他的儿子乔二也是如此,关心汉诺威老家远胜过关心英国这份新产业,甚至动用英军为汉诺威而战,但只要是和汉诺威无关的事,统统由议会说了算。这父子把英国只当作一份临时的财产,却没料到他们的后人最终把根留在了这个岛屿,并翻转脸来跟故国狠狠掐了两架。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760年。作为汉诺威王朝第一位在英国出生、会说英语、不被当作讨厌的外国人的国王,乔三很想把失落的王权夺回来,可惜天份有限,又没有能人帮忙,加上财政拮据、外交孤立、内阁频繁更迭,简直内外交困。因为税收问题,逼反了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令他的声望跌到几近逊位。三代弱势国王凡107年,为议会巩固胜利果实提供了充分的时间。到1821年乔四即位时,他发现自己对国会已经毫无影响力。在此期间,随着工业革命的来临,工商阶层稳固地成为社会的中坚,君主立宪体制再也无人能撼动了。
这时的议会,还是贵族和富人把持的议会。即使是平民议员,也要有一定的财产才有竞选的权利。1838―48年爆发了和平的宪章派运动(the Chartist Movement),广大下层人民提出了《人民宪章》,要求男性公民普选、每年一选代替七年一次的大选、给议员开工资以便穷人也能进议会、秘密投票、取消参选人的财产限制、按人口平等划分选区等六项主张。运动三起三落,没有得到权力阶层的接受。但1832―84年,议会三次通过改革法案,这些主张中的一部分逐渐成为制度。1872年采取了秘密投票制;1876年全体城市男性公民获得选举权,十年后普选扩大到农村。妇女的选举权到了20世纪初才得到。
维多利亚女王在位的64年(1819―37―1901),是英国最辉煌的“日不落帝国”时期。由于汉诺威的法律不接受女性国主,老家的产业留给了兄弟。女王本人以她的智慧和个人魅力影响政府,重新为王室赢得了尊严和政治地位。后来的国王都不再扮演职业政治家的角色,而是更多地以社会活动家的现代形象出现,作为国家的象征性元首为民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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