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大致来说一下绿坝和反垄断法的关系吧 -- petr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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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反垄断局实际上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说法也不正确。
商务部管辖的反垄断案件是有限的。
您自己也列出了商务部反垄断局的职能。
其中(一)到(三)是关于“经营者集中”,就是“并购”的法律术语;
(四)是关于外贸的,是和商务部的外经贸管理职能相关;
(五)到(七)是涉外行政工作,非有管辖权的事项;
(八)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隐含意义是和以上(一)到(八)有关的具体工作。
(九)是兜底条款。
这些职能,不涉及工商总局和发改委有管辖权的”垄断协议“、”价格同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件。对于这些反垄断案件,商务部无职权,更不可能越权。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表示,发改委 工商总局 商务部在反垄断执法分工上不存交叉问题。
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涉及价格的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简单一句话就是涉及到价格垄断问题是由发改委管;工商总局是负责滥用市场地位以及禁止垄断协议的,是除了价格以外的东西。因为这两种垄断情况很大一部分是涉及价格的,还有其他,比如划分地域市场或者限制市场交易条件等等。商务部是负责经营者集中或者叫企业并购的。这三家的分工实际上在“国务院三定规定”中写得很清楚,不存在交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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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的角度讲,垄断很难成立 1 踏翅 字1718 2009-06-15 05:41:35
🙂“工商总局和工信部是平级的”一说值得商榷 平天下 字1026 2009-06-14 11:46:07
🙂毕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正部级 petriv 字94 2009-06-14 13:16:01
🙂商务部反垄断局实际上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
😄这个好像不对 老驴 字150 2009-06-13 20:06:46
🙂我已经给商务部实名留言,并留手机号和家里电话 8 不打不相识 字92 2009-06-13 10: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