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资料】关于“两少一宽”的一些资料 -- 南方有嘉木
几个案例数据库同样做的都是判决书的引用,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很可能成为法律,所以越是高级的法院,做的判例越苛求完美(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了,因为个人感觉有时候某些人也在利用这个玩老百姓),中国的法院,即便是到省高院这一级,判决书一般都很简单(虽然有些篇幅也很长,但是逻辑惨不忍睹),下面的法院就更不用讲了。
这一方面是大陆法系判决重逻辑轻说理的传统有关(多说一句,无论大陆还是海洋,这些传统都跟我们今天意义上的老百姓没啥关系,所谓法律职业共同体各为其主的自说自话罢了),另一方面,中国的法官太难了,本身的平均专业素养就很那个(非科班出身的就不说了,科班出身的从学校到法院,何不食肉糜的笑话比比皆是),即便专业过硬的,或者承担的审判任务过重,或者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过多(出头快的大部分都是业务好的),很难有时间好好做,(试想一下,一个医生一年做500个手术的话,怎么保证质量?)以上,导致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普遍水平不高。
不过,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最近几年,有些法院明显在这方面努力改进,过几年或许又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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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现成的调查数据的, 2 38楼208 字305 2009-07-15 07:00:59
🙂我有你们北大的数据库账号 新长城 字150 2009-07-15 07:10:41
🙂恩,小巴和您说得不是一回事 1 南方有嘉木 字270 2009-07-16 09:57:40
🙂那是法院的问题,
🙂大陆法系判决重逻辑轻说理 coo 字121 2009-07-15 12:44:51
🙂个人理解, 38楼208 字414 2009-07-16 05:39:09
🙂中国的事,不能说的太细,糊涂虫在中级以上法院里即使存在 coo 字268 2009-07-16 06:23:42
🙂法律的公平精神, 38楼208 字161 2009-07-16 06: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