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请对已故国家领导人稍存敬意! -- 巴山夜雨
你上次回我的帖子就让我啼笑皆非,这次怎么又来了?
我说的是严打时期的事情,那时候自有关于刑事处罚年龄的规定,跟现在应该降低与否有什么关系?
你上个帖子提出所谓营养问题本来就与我所说的事情没多少关系,只是出于礼貌就当时青少年(不是82、83出生的人)的营养状况给你一个回应。因为你以现代人营养状况好主张降低刑事处罚年龄,我不过是顺着你的逻辑告诉你:其实当时的青少年(尤其农村)在发育阶段营养并不好,你所持主张的前提在当时并不成立。
我这里所说的一切,都是基于严打那个时代。而你大谈82、83出生的人如何如何,这与我说的事有什么关系?莫非你以为严打就在今日?如果是这样,我愿意再澄清一下:所谓“严打”,是一个特定时代发生的事情,是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的组成部分。
最后说几句,当时的法律条款很明确,严打中存在大量法外滥用重刑的事实也很明确。我所反对的就是这种不顾现行法律,以政策替代法律的做法。希望你不要再对空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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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现代人发育早,应该把法律责任的成年定为15岁。 none空空 字522 2009-07-18 13:12:14
🙂这样说有些泛泛而谈 分瓜 字150 2009-07-19 00:02:13
🙂动动脑子哦!你算算,82、83年到现在多少年了? none空空 字260 2009-07-19 03:18:55
🙂你是不是从来不肯仔细看别人的帖子?
🙂你是不是从来不肯仔细看别人的帖子? none空空 字171 2009-07-19 18:42:41
🙂到底是谁逻辑混乱? 分瓜 字294 2009-07-19 21:11:14
🙂这个现象当然是存在的 3 冷逸 字434 2009-07-18 00:11:39
🙂“严打”和“文革”,一个是“过”,一个是“不及” 1 达雅 字511 2009-07-18 01: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