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同侵华日军浴血奋战你拯救出了谁 -- 方军
从上述情况看,无论是老人还是方军好像都没有找过公安机关,而是一开始就当作官司打的!
我早说过了,诈骗不诈骗,得公安机关侦查后再说。不是你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的,你对案件全过程,也就是方军三言两语描述中得来的,并不知道全貌,就主观的说是纠纷、立不了案什么的!
如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能立案,能构成诈骗,逮捕、起诉,判决一条龙,全部就不用方军和老人操心了,岂不是很好?
立不了案,公安机关会给老人明确一个说法,讲清楚为什么不能立案,并就有些环节作出解释,这也有利于以后老人的诉讼。
也就是说,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也好,不立也罢,对这起案件有百利而无一弊。最重要的是,你最终的目的,是要让问题有结果,而不是过程是什么,找哪家机关。
如果有必要,可以直接给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写信、给省高院院长写信,可以在地级公安局局长每月的定期开门接访时,去找他们;如果见不到中院院长,可以去找当天值班党组成员,这些措施都有可能使这起案件列为督办案件,无论是侦破过程、还是诉讼就更快了,因为督办案件一般都有时限,到时候你案件办到什么程度,为什么会办到这个程度,都必须给上级汇报,连这些体制内最基本的弯弯绕都不懂,还帮人处理事儿,我对你彻底无语了。
至于你说“要是能有权威的话”,谁都不是权威,权威是当地公安机关。“建议写成书面”,报案材料必须是书面的,而且有固定格式,这你都不晓得,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帮朋友报案的。
至于写,自然是方军写,我不晓得全过程,怎么写?
见过主观的,没见过你这么主观的!我看你是养尊处优惯了,不知道社会上的事是什么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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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我上个月一个事情知道这个事情立不了案的。 观望者 字1660 2009-07-26 01:16:24
🙂你那个朋友是傻瓜吗? 3 苍野 字235 2009-07-27 03:23:47
🙂也大概是比您好点这样子, 观望者 字150 2009-07-27 05:08:48
🙂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本本主义说的就是你这类人
🙂你是把事情想的太正规了吧? 观望者 字2270 2009-07-27 05:06:13
🙂讨债,前提自然属于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当然不能插手啊 巅峰背影 字228 2009-07-27 16:06:43
🙂老兄,先不说我的事, 观望者 字1347 2009-07-27 23:10:44
🙂公安机关不能管经济纠纷,也就是说要债,呵呵 巅峰背影 字37 2009-07-28 05:46:22